談判僵局案例分析3篇
談判僵局案例分析3篇
僵局在協(xié)議磋商或執(zhí)行過程中隨時都有可能發(fā)生,任何主題都有可能形成分歧與對峙。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談判僵局案例分析,供你閱讀參考。
談判僵局案例分析篇1
(一)案例簡介
中海油某公司欲從澳大利亞某研發(fā)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引進“地層測試儀”,雙方就該技術交易在2000至2002年期間舉行了多次談判。地層測試儀是石油勘探開發(fā)領域的一項核心技術,掌控在國外少數(shù)幾個石油巨頭公司手中,如斯倫貝謝、哈利伯頓等。他們對中國實行嚴格的技術封鎖,不出售技術和設備,只提供服務,以此來占領中國廣闊的市場,賺取高額壟斷利潤。澳大利亞C公司因缺乏后續(xù)研究和開發(fā)資金,曾在2000年之前主動帶著他們獨立開發(fā)的、處于國際領先水平的該設備來中國尋求合作者,并先后在中國的渤海和南海進行現(xiàn)場作業(yè),效果很好。
中方于2000年初到澳方C公司進行全面考察,對該公司的技術設備很滿意,并就技術引進事宜進行正式談判??紤]到這項技術的重要性以及公司未來發(fā)展的需要,中方談判的目標是出高價買斷該技術。但C公司堅持只給中方技術使用權,允許中方制造該設備,技術專利仍掌控在自己手中。他們不同意將公司賴以生存的核心技術賣掉,委身變成中方的海外子公司或研發(fā)機構。雙方巨大的原則立場分歧使談判在一開始就陷入僵局。
中方向C公司表明了立場之后,對談判進行“冷處理”,回國等待。迫于資金短缺的巨大壓力,C公司無法拖延談判時間,在2000-2002期間,就交易條件多次找中方磋商,試圖打破僵局。由于種種原因,中澳雙方最終沒能達成協(xié)議,談判以失敗告終。但中海油科技工作者走出了一條自力更生的技術創(chuàng)新之路。
(二)案例分析
技術貿(mào)易一般只轉讓技術使用權,不轉讓技術所有權,技術供給方不因把技術轉讓給他人而失去所有權。技術貿(mào)易談判的內(nèi)容比較復雜,一般包括技術部分、商務部分(技術轉讓范圍、價格、支付等)和法律部分的談判。
1.僵局的成因。中澳雙方爭議的焦點不是價格或技術轉讓費,而是技術所有權, 并因此使談判在一開始就陷入僵局。澳方認為,出賣技術所有權就相當于賣掉了自己的公司。中方認為,如果澳方保留所有權,制造出來的設備只能在中國海域作業(yè)不能到國外作業(yè),還要長期依賴澳方不斷更新技術,中方就變成了澳方的“提款機”。
2.化解僵局的努力。我方采用了休會策略、時間策略、價格策略等等,試圖走出僵局。我方了解C公司的處境,缺乏資金和市場,又處在石油巨頭公司的威脅之下,自由發(fā)展空間狹小。當在澳方談判受阻時,我方果斷地結束了對C公司的訪問和談判,回國靜觀其變。迫于資金與時間壓力,澳方急于與我方修復已擱置的談判,主動就交易條件找我方磋商。我方利用時間因素,在談判中有意拖延時間來削弱澳方的心理優(yōu)勢。我方在價格上主動讓步,愿意出高價買斷該技術,讓澳方也從這筆交易中得到一定實惠。面對僵局,澳方既沒隨便答應中方的要求,也沒輕易放棄努力,在技術所有權問題上與中方進行了一場較量毅力的拔河比賽。
3.失敗的原因。中澳雙方在這一石油技術領域有著很好的合作前景,C公司擁有世界領先的技術,但缺乏資金和市場;中方有廣闊的市場,豐裕的資金,但缺核心技術。雖然雙方都極盡努力去化解僵局,但因談判目標上的巨大差異和利益沖突,雙方的談判無果而終。在僵持階段,雙方只是重申己方立場和要求,澳方談技術轉讓的條件,而中方是“一口價”,即買斷技術所有權。雙方從各自的立場觀點出發(fā),試圖說服和改變對方,而不愿換位思考,站在對手的立場上尋找雙贏的解決方案。雙方都立場堅定,既不被對方小恩小惠的讓步所打動,也不做出實質(zhì)性讓步,僵局演變?yōu)樗谰帧?/p>
談判僵局案例分析篇2
(一)案情簡介
云南省小龍?zhí)栋l(fā)電廠,就6號機組脫硫改造項目于2002年跟丹麥史密斯穆勒公司簽訂了一系列脫硫改造合同,改造后檢測結果,煙囪排放氣體并未達到合同所承諾的技術指標。該電廠于2004年又與史密斯穆勒公司為此事進行交涉,要求對方進行經(jīng)濟賠償。
索賠談判前,我方在確認對方的責任方面進行了大量調(diào)研和數(shù)據(jù)收集工作。首先,咨詢清華大學、北京理工大學等國內(nèi)該領域的知名專家,在理論上對這一問題有個清楚的認識。其次,對改造后煙囪排放氣體進行采樣分析以及數(shù)據(jù)計算。另外,對比分析對方提供的石灰品質(zhì)以及脫硫效率。根據(jù)調(diào)研結果,對照2002年原合同中的條款和參數(shù),我方最終認定是史密斯穆勒公司的負責。
在索賠正式談判中,雙方在責任問題上各執(zhí)一詞,談判出現(xiàn)了僵局。史密斯穆勒公司采取了“打擦邊球”的策略,試圖推脫責任,把賠償金額壓到最低。合同要求脫硫率是90%,脫硫率瞬間值達到了這一指標,甚至還高于90%。但我方要求的是長期值而不是瞬間值,對方試圖以瞬間值逃脫一定責任,而我方則以平均值說明問題。我方經(jīng)過長期統(tǒng)計,平均值僅有80%左右,遠遠沒有達到合同要求。在脫硫劑石灰上,丹麥的國家制度規(guī)定石灰原料由國家提供,而我國則由企業(yè)自己提供。史密斯穆勒公司認為,脫硫效率低是我方未提供合適的石灰造成,我方應負一定責任。
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一方面,史密斯穆勒公司派遣相關人員繼續(xù)進行技術改造,另一方面,對方就無法實現(xiàn)的合同技術指標部分進行賠償。
(二)案例分析
責任歸屬問題是索賠談判的關鍵,只有分清了責任,談判雙方才能根據(jù)損害程度就賠償范圍、金額等進行協(xié)商。否則,雙方就要訴諸于仲裁或法律訴訟等方式來解決糾紛,這樣不僅傷害了雙方感情,而且成本很高。我方在處理僵局時,以合同條款為依據(jù)進行責任區(qū)分,并尊重對方的感情,采用有效的退讓策略,使索賠問題在友好的談判氣氛中得到解決。
1. 堅持客觀標準。雙方都重合同,重證據(jù),都以脫硫改造后的氣體排放實際情況為依據(jù),擺事實、講理由,充分揭示存在的問題。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雙方通過談判一攬子解決問題。
2. 用事實說話。在推定丹麥公司應負的責任時,我方依據(jù)合同,用長期采樣得來的統(tǒng)計數(shù)字說話,把對方應負的責任轉化成確鑿的數(shù)據(jù)。脫硫改造后排放氣體的長期平均值僅有80%,說明技術上存在嚴重問題,使對方無法狡辯。
3. 融洽的談判氣氛。在談判人員安排上,對方主談是原項目經(jīng)理,我方主談是該項目負責人。雙方談判代表都參與過2002年最初的合同談判,熟悉合同內(nèi)容,又是“老熟人”,使得這次索賠談判的氣氛比較友好。
4.傾聽對手的意見。在談判過程中,即使對方用改造后排放氣體的瞬間值推卸責任,或在石灰品質(zhì)上開脫責任,我方始終耐心認真地聽取對方的意見和計算方法。通過溝通,發(fā)現(xiàn)分歧所在,雙方以真誠合作的態(tài)度去商討使雙方都滿意的解決方案。
5.有效退讓。我方在談判過程中不是得理不讓人,讓對方淪為絕對的失敗者,而是以退為進,適當讓步給對方“面子”,來維護和調(diào)整已有的合作關系。我方讓步允許對方派遣相關人員繼續(xù)進行技術改造,既贏得了對方的主動配合,又使對方講究信譽,對確實達不到合同指標的部分進行了經(jīng)濟賠償。
當談判陷入僵局時,如果促使合作成功所帶來的利益,大于固守原有立場而讓談判破裂所帶來的好處,那么就應考慮有效讓步的策略。一般來說,讓步意味著交換與補償,通過交換與補償最終各得其所。
談判僵局案例分析篇3
一)案情簡介
遼寧省盤錦市A公司從事某添加劑業(yè)務,在2008年金融海嘯導致許多工業(yè)原材料價格暴跌時,決定以低價從國外大量購進該產(chǎn)品。
A公司做了大量的市場調(diào)研工作,首先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搜尋該添加劑主要生產(chǎn)國的信息,又通過對各國產(chǎn)品的性價比對確定英國B公司為談判對象。我方A公司還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與B公司進行溝通,把我方的基本情況和所需產(chǎn)品信息傳遞給對方,也進一步獲取了對方的信息。
在談判過程中,雙方首先出現(xiàn)的爭執(zhí)是談判地點的確定。B公司要求我方派人員赴英國談判,而我方要求對方來華談判,雙方都清楚在本國談判的優(yōu)勢——有助于控制談判。在金融危機使全球經(jīng)濟不景氣的大環(huán)境下,我方利用買方市場優(yōu)勢,使B公司主動找上門來談判。
雙方初次面談富有成效,確定了要進口產(chǎn)品的品種、數(shù)量、進口時間等,并在其它方面也達成了基本共識。但在接下來的價格談判上出現(xiàn)了僵局,挑戰(zhàn)來自多方面。首先,雙方初次合作缺乏信任,交易金額大,交貨分批進行,合同履行時間長達兩年。其次,合同的定價涉及到未來兩年該產(chǎn)品世界市場價格的波動與走勢,匯率波動的影響等問題。雙方都想采用對己有利的價格條款以規(guī)避風險。經(jīng)多次反復面談,最終以一個折中但對我方更優(yōu)惠的價格達成協(xié)議。
(二)案例分析
價格是國際商務談判中最敏感、最容易導致僵局的因素,因為賣方希望賣出的商品價格越高越好,買方恰恰相反。賣方的底價對買方來說則是一個高價格,雙方底價之間的范圍就是談判空間或交易區(qū)。我方能突破價格僵局主要是由于策略和方法恰當,外加天時地利與人和。
1.收集談判信息。“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A公司副總經(jīng)理親自掛帥組織談判團隊,通過各種渠道了解B公司的產(chǎn)品與底價,制定周密的談判計劃和方案。為了克服文化差異,我方利用商務接待、參觀訪問等各種場合收集英方談判代表的個人信息,及時調(diào)整策略,充分尊重對方的文化與習慣。
2.場外溝通。我方利用主場談判的優(yōu)勢,精心安排談判議程,有張有弛,讓雙方談判代表有充分的場外交流與溝通。場外交流是一種非正式談判,輕松友好的氣氛有利于雙方代表之間交流私人感情,建立起良好的人際關系。感情上的融通,將有助于化解談判桌上的遺留問題。
3.BATNA策略。針對B公司的報價,我方通過列舉國內(nèi)同類產(chǎn)品的價格(但質(zhì)量不如B公司),俄羅斯方面的報價等,給出我方還價。我方還價真實客觀且態(tài)度堅決,徹底動搖了對方的底價。我方審時度勢,在了解該產(chǎn)品世界行情、掌握英方產(chǎn)品質(zhì)量和需求的情況下,大膽運用替代方案策略,即BATNA (Best Alternative to a Negotiated Agreement)。我方表示,如果B公司產(chǎn)品價格沒有競爭力,我方將與俄羅斯方面簽訂合同。以“第三方報價”為參照,以“另有選擇”為利器,我方設法改變了對方的底價,達成了對我方更有利的價格條款。
要在討價還價中處于有利地位,“談判桌上”的策略以及“談判桌外”的活動都很重要,談判人員還要努力改進自己的BATNA,用BATNA作杠桿使對方做出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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