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貴族等級
最初指的是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因權力、財產(chǎn)高于其他階級而形成的上層階級,包括軍事貴族、世俗貴族、宗教貴族。經(jīng)過演變,貴族制度在一些國家延續(xù)下來,形成了穩(wěn)定的貴族階級。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古代貴族等級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古代貴族等級:亞洲
中國
主條目:中國爵位
中國歷史悠久,爵位隨朝代更替有所變化。大致上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爵位制度是帝制的一部份。1912年清朝滅亡后,爵位制度亦被繼立的中華民國所廢除。
日本
古代日本貴族分為公卿和大名兩個系統(tǒng)。701年的大寶律令將官職在四位和五位的官員稱為“通貴”,三位及三位以上的稱“貴”,乃創(chuàng)立貴族制度。隨后由皇族分出藤原氏、橘氏、源氏、平氏四大家族。后又發(fā)展出五攝、七清華、九清華等貴族世家等級。地方豪族則發(fā)展為大名。1884年實行華族制度,將舊公卿、大名及明治維新功臣分賜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日本廢除了華族制度。
天皇
親王/內(nèi)親王
王/女王
公爵
侯爵
伯爵
子爵
男爵
朝鮮
古代朝鮮貴族稱“兩班”,即東班(文班)和西班(武班)。但是實際上兩班更接近于世族,而非貴族。王族子弟封大君和君。其中君王之嫡子稱大君,繼承人稱世子,庶子稱君;嫡女稱公主,庶女稱翁主。1896年大韓帝國仿照日本貴族制度設立親王及五等爵位。1910年日韓合并后,朝鮮貴族系統(tǒng)轉入日本貴族系統(tǒng)。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被廢除。
琉球
琉球王國的爵位制度分為王子、按司、親方、親云上、里之子、筑登之。
古代貴族等級:歐洲
歐洲貴族
漢語中,通常以聯(lián)合王國和法國的貴族制度為參考,將西方貴族制度依中國爵位分為五個等級,依序是:
公爵(Duke)
侯爵(Marquess, 在聯(lián)合王國以外的侯爵稱 Marquis)
伯爵(Earl,在聯(lián)合王國以外的伯爵稱Count)
子爵(Viscount)
男爵(Baron)
還有親王、大公、王子、從男爵、爵士、騎士等貴族封號。
西方國家的貴族制度與聯(lián)合王國的五等爵位相似,但亦有出入,比如:德國的爵位分為15等,波蘭的爵位分為4等(沒有子爵),匈牙利的爵位分為3等(沒有侯爵、子爵)。
聯(lián)合王國
英國的封建體系與爵士制度有其久遠的歷史背景。封號分成七級,分為貴族(peerage)與平民兩大部分。除了英國王室以外,貴族分為五等;因為中國周朝的諸侯亦分為五等,所以中文就直接對應翻譯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與男爵;另外還有兩種封號:準男爵(Baronet)與騎士(Knight),他們屬于平民,而非貴族。
英格蘭
Rex et Imperator / Regina et Imperatrix 國王兼皇帝/女王兼女皇(1876年維多利亞女王加冕為印度女皇,至1947年印度獨立期間,英國君主的稱號)
King/Queen 國王/女王
Prince of Wales (Crownprince) 威爾士親王(王儲)
Prince 王子、親王(通常只表示君主之子或女君主之夫,非具體的爵位)
Princess Royal/Princess 大公主/公主
Royal Duke 大公
Duke 公爵
Marquess 侯爵
Earl 伯爵
Viscount 子爵
Baron 男爵
Baronet 從男爵
Knight 騎士
皇帝/女皇和國王/女王稱“Your Majesty”,親王和公主稱“Your Highness”,公爵稱“Your Grace”,公爵之子、侯爵、侯爵之子和伯爵統(tǒng)稱“My Lord(勛爵)”。
蘇格蘭
蘇格蘭封爵制度基本上和英格蘭相同,唯蘇格蘭 Lord of Parliament (國會勛爵)等同英格蘭男爵,于蘇格蘭男爵之上。另設傳統(tǒng)(非貴族)爵位:
Thane 伯爵
Laird 男爵
法國
Empereur 皇帝
Roi 國王
Dauphin 太子
Prince 親王
Duc 公爵
Marquis 侯爵
Comte 伯爵
Vicomte 子爵
Baron 男爵
Chevalier 騎士
神圣羅馬帝國
Kaiser 皇帝
König 國王
Kurfürst 選帝侯
Prinz 親王、王子
Erzherzog 大公
Herzog 公爵
Fürst 親王、王公、侯爵
Pfalzgraf 宮廷伯爵
Markgraf 邊疆伯爵、邊境總督、侯爵
Landgraf 伯爵
Graf 伯爵
Baron 男爵
Freiherr 男爵
Freier 男爵
Ritter 騎士
Junker 容克地主、鄉(xiāng)紳
荷蘭
Koning/Koningin 國王/女王
Kroonprins 王儲
Prins 親王
Aartshertog 大公(已廢棄)
Hertog 公爵
Markies 侯爵
Graaf 伯爵
Burggraf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騎士
荷蘭現(xiàn)有2個親王家族,31位伯爵、103位男爵、8位騎士。
比利時
Roi/Koning 國王
Prince/Prins 親王
Duc/Hertog 公爵
Marquis/Markies 侯爵
Count/Graaf 伯爵
Viscount/Burggraff 子爵
Baron 男爵
Chevalier/Ridder 騎士
Squire/jonkheer 鄉(xiāng)紳
比利時現(xiàn)有9位親王、5位公爵、10位侯爵、85位伯爵、35位子爵、317名男爵、113名騎士。
丹麥
Konge/Dronning 國王/女王
Kronprins 王儲
Fyrste 親王
Hertug 公爵
Marki 侯爵
Greve 伯爵
Vic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騎士
瑞典
Kung/Drottning 國王/女王
Kronprins/Kronprinsessan 王儲/女王儲
Furste 親王
Prins 王子
Hertig 公爵
Markis 侯爵
Greve 伯爵
Vic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Friherre 男爵
瑞典已于1975年廢棄功臣世爵制。
挪威
Konge/Dronning 國王/女王
Kronprins 王儲
Furst 親王
Hertug 公爵
Marki 侯爵
Greve 伯爵
Visegreve 子爵
Baron 男爵
Ridder 騎士
挪威1905年獨立后已廢棄功臣世爵制。
芬蘭
Keisari 皇帝
Prinssi 親王
Arkkiherttua 大公
Herttua 公爵
Markiisi 侯爵
Jaarli 伯爵
Varakreivi 男爵
Ritari 騎士
芬蘭貴族制度從屬于瑞典的貴族制度。1809年俄國吞并芬蘭后,芬蘭大公國建立相對獨立的貴族爵位等級制度,芬蘭大公由俄國沙皇兼任,只冊封過伯爵和男爵兩等爵位。1918年成立共和國后已廢棄貴族制。
西班牙
Emperador/Emperatriz[1] (當時使用拉丁語Imperator/Imperatrix)
Rey/Reina 國王/女王
Príncipe de Asturias 阿斯圖里亞斯親王(王儲)
Príncipe 親王
Duque 公爵
Marqués 侯爵
Conde 伯爵
Vizconde 子爵
Barón 男爵
Señor 鄉(xiāng)紳
*(萊昂國王阿方索六世、阿方索七世等人自稱皇帝,女王烏拉卡自稱女皇,不過當時用拉丁語Imperator和Imperatrix)
葡萄牙
Imperador 皇帝(僅用于巴西)
Rei 國王
Príncipe 親王
Duque 公爵
Marquês 侯爵
Conde 伯爵
Visconde 子爵
Barão 男爵
葡萄牙1910年成立共和國后已廢棄貴族制。
意大利
Imperatore 皇帝(1936年意大利國王自封為埃塞俄比亞皇帝)
Re 國王
Principe 親王
Duca 公爵
Marchesse 侯爵
Conte 伯爵
Visconte 子爵
Barone 男爵
Cavalieri 騎士
意大利1947年成立共和國后已廢棄貴族制。
波蘭
Krol 國王
Ksiaze 親王或公爵
Margrabia 侯爵
Hrabia 伯爵
Baron 男爵
Rycerz 騎士
Giermek 鄉(xiāng)紳
波蘭1918年成立共和國后已廢棄貴族制。
匈牙利
császár 皇帝
király/királyné 國王/女王
fejedelem 親王
herczeg 大公
gróf 伯爵
báró 男爵
lovag 騎士
匈牙利本無皇帝,君主稱國王。奧匈帝國時期由奧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國王。1918年成立共和國后已廢棄貴族制。
俄國
Император/Императора 皇帝/女皇
Цар/Царица 沙皇/女沙皇
Цесаревич 皇太子
Великий Князь/Инфант 大公/女大公
Князь/Герцог 公爵/親王
Маркиз/Бояре 侯爵
Граф 伯爵
Виконт 子爵
Барон 男爵
Рыцарь 騎士
俄國1917年成立共和國后已廢棄貴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