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嫁的演變
大家都知道在不同地方,不同的時代,婚嫁的方式都是不一樣的,那么你知道古代婚嫁的演變是怎樣的嗎?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古代婚嫁的演變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古代婚嫁的演變
在中國傳統(tǒng)觀念中,婚姻具有非常神圣而莊嚴的意義?!兑紫缔o》云“:天地氤氳,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認為男女婚姻是承載天地陰陽之性密合而成?!兑仔蜇浴吩?ldquo;:有天地,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所措。”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算為五倫,而倫常禮制、社會規(guī)范都是基于婚姻制度而逐步建立起來的。中國古籍中也早有關于婚姻內涵的記載?!抖Y記·經解》鄭玄注:“婿曰婚,妻曰姻”;《說文解字》解釋為“:婚,婦家也”“、姻,婿家也”,都說明了婚姻具有嚴肅的倫理學意義,婚姻制度是一種重要的社會規(guī)范,婚姻禮儀是中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分析和探究我國古代婚姻制度的歷史演變,有助于人們更好地理解和感知古代男女間社會關系的文化特征及其發(fā)展脈絡。
一、婚姻的幾種發(fā)展模式
在漫漫的人類歷史發(fā)展長河中,我國的婚姻制度經歷了鳳凰涅槃般烈火的煎熬和痛苦的考驗,從早期的原始群婚模式一步步走向具有現代文明特征的一夫一妻制度,見證和審視著人類文明的巨大進步。
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主要有以下幾種發(fā)展模式:
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類早期祖先進行的一種兩性偶合關系,古語曰:“其民聚生野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別。”古代人們露宿野外,群居共生,男女之間的交往沒有任何的規(guī)定和約束,也沒有明確和固定的配偶,完全處于一種自然奔放狀態(tài),“感天而生,知有母而不知有父”。遠古時代原始群婚的現狀甚至產生了一些民間傳說,比如《詩經·商頌》就有“天命玄鳥,降而生商”的記載,反映了當時男女無別、媾和無禁的自然婚姻狀態(tài)。
血緣婚姻:隨著人類歷史發(fā)展的進步,原始人群逐漸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團部落,并且漸漸以血緣家族的形式作為識別標準。古人認為血緣家族中父輩和子女之間是不能夠通婚的,但是兄妹同輩之間是可以通婚的,由此構成了血緣婚姻。關于這種婚姻制度模式,中國的古籍文獻中也有相應記載傳說,比如《風俗通》中就介紹了女媧和伏羲之間的關系,說女媧其實是伏羲之妹,兄妹兩人是聯袂成婚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在后世出土的漢墓石刻上,人們能夠看到伏羲與女媧“人首蛇身,兩尾相交”的造型,而“兩尾相交”正是夫妻媾和的特別象征。
亞血緣婚:亞血緣婚又稱為伙婚,此種婚姻與血緣婚姻的最大區(qū)別就是血緣婚姻只是禁止父輩和直屬下輩之間進行通婚,而伙婚除此之外,還禁止同輩兄弟姊妹之間產生婚姻關系?;锘橹频淖畲筇攸c是兄弟可以共妻,姐妹可以共夫,但這個“妻”或者“夫”必須是外族人員,比如《史記·五帝本紀》記載,堯的兩個女兒娥皇、女英同時都嫁給了舜,體現了伙婚制度下姐妹可以共夫的特點。亞血緣婚有利于自然選擇婚姻配偶,這對于提高人口數量和質量意義重大。
對偶婚:對偶婚是介于亞血緣婚和后期專偶婚之間的一種極為脆弱和不穩(wěn)定的夫妻關系。在此種婚姻模式中,夫妻雙方并不是以良好的感情為基礎,而是以個人方便和需要為基礎,通常是以物品交換的形式達成夫妻婚配,或者通過武力搶奪的方式得到配偶。這種婚姻模式產生的一個重要背景是:男子成為家庭生活維系的主要支柱,但由于男性數量可能在野蠻的戰(zhàn)爭中大量消耗,因而導致女子只能“暫時或長久地同一個男子結婚以作為解救的辦法”。因此,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是相當脆弱和不牢固的。
專偶婚:專偶婚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這種婚姻制度的產生,是以父權制完全取代母權制,以及生產資料的私有制為根本基礎的。正是因為如此,專偶婚制度自其產生之時起,就充分表現出了男權至上的特點。而且從婚姻關系角度分析,專偶婚比對偶婚顯然要牢固和持久得多,這也符合了儒家的倫理綱常,因為儒家強調“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故受之以恒。”二、婚姻中男女地位差異在古代中國,婚姻本質上體現為一種人與人之間的兩性關系,反映著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的變遷,而這個在男女地位方面表現得尤為明顯。中國古代強調“男女授受不親”,也就是男女不能同飲酒席,不能雜坐閑聊,不能同時出行,兩性之間的界限是相當分明的。
兩性之間結合為婚姻之后,依然在男女地位上顯示出極為不平等的一面。古人認為婚姻是家庭的大事,《禮記·昏義》云“:婚禮者,將合兩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后世也。”《禮記·經解》云“:婚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橐鲋Y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自進入父系社會之后,男尊女卑逐漸被認為天經地義的事情。 《易·系辭上》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這些文字概括讓人感覺男尊女卑似乎完全是一種自然法則,是萬萬不能違背的金玉良言。其說法之一是由于丈夫獲得了家庭經濟的絕對支配權,自然而然好像也就獲得了對妻子的絕對統(tǒng)治權?!抖Y記·郊特牲》說“:男帥女,女從男”,古語云“:娶到的媳婦買到的馬,由人騎來由人打”,這些都是婚姻關系中女性地位卑微低下的真實寫照。 到儒家思想占據完全主導地位時,其對婚姻的態(tài)度是“人倫之始”“、夫婦之義”,并且以“三綱五常”等社會規(guī)范來約束夫妻關系,特別是約束女性的行為習慣,對夫妻之間的“情”與“愛”則基本上是視而不見的。按照儒家的封建禮法制度,婦女應“無私貨,無私蓄,無私器”。也就是說,妻子在家里只能遵守本分,操持家務,照顧子女,奉養(yǎng)公婆,沒有任何經濟地位可言。《儀禮喪服》云“: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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