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簽訂的影響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馬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它的簽訂給我們帶來了怎樣的影響呢?下面學習啦給大家整理了馬關條約簽訂的影響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馬關條約簽訂的影響
《馬關條約》是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各帝國主義國家援引片面最惠國待遇,獲得了《馬關條約》中除割地賠款以外中國給予日本的所有特權。它給近代中國社會帶來嚴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國半殖民地化進程,加深民族危機。
①臺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而且還造成了臺灣和大陸難以彌補的隔閡,遺患至今。
?、诰揞~賠款,加重了中國人民的負擔。同時,加速了日本軍國主義的發(fā)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債,致使列強控制了中國的經(jīng)濟命脈。
?、弁ㄉ炭诎堕_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中國內地。
④允許在華投資辦廠,其他列強引用“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后地在中國開設工廠,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fā)展。同時也反映出列強對華經(jīng)濟侵略由商品輸出到資本輸出的過程。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總之,《馬關條約》使中國面臨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馬關條約簡介
《馬關條約》是清政府代表李鴻章和日本代表伊藤博文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馬關春帆樓簽訂的條約,又稱《春帆樓條約》,日本稱《下關條約》?!恶R關條約》的簽署標志著甲午戰(zhàn)爭的結束。條約共11款,并附有“另約”和“議訂專條”。
《馬關條約》是1860年中英、中法等《北京條約》以來外國侵略者加給中國的一個更加不平等的條約,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適應了帝國主義各國向中國輸出資本的愿望。條約簽訂后,由于俄、德、法三國的干涉,日本將遼東半島退還給中國,中國付給日本“酬報”銀三千萬兩。
《馬關條約》對中國領土的侵占觸犯了其他列強的侵華利益。早就對中國東北懷有侵略野心的俄國聯(lián)合德、法二國共同照會日本,要求日本放棄對遼東半島的占領,否則三國海軍將有所行動。日本被迫放棄遼東半島,但又要清政府付給日本“酬報”銀三千萬兩。“三國干涉還遼”是沙俄與日本為爭奪中國東北而進行的一次較量。不久,沙俄就以“租借”為名霸占了旅順、大連。
主要內容有:1.中國承認朝鮮的獨立自主,廢絕中朝宗藩關系。2.中國割讓遼東半島、臺灣及澎湖列島給日本。3.賠償日本軍費銀二億兩。4.開放重慶、沙市、蘇州和杭州為商埠。5.日本可以在中國通商口岸開設工廠。
馬關條約議和過程
清廷求和
掌握朝廷大權的主和派人物西太后和李鴻章,從戰(zhàn)爭一開始就不打算使
戰(zhàn)爭繼續(xù)下去。平壤戰(zhàn)役和黃海戰(zhàn)役相繼失敗后,1894年9月底,慈禧太后重新起用1884年被她罷黜的恭親王奕訢主持衙門。奕訢原先就主張對外國屈服,10月初,奕訢親自出面,請求英國聯(lián)合美國和俄國共同調停中日戰(zhàn)爭。由于美、德、俄三國各有各的打算,加上日本的拒絕,英國于10月6日提出的調停建議沒有獲得任何結果。
1894年11月初,日軍侵入遼東,將戰(zhàn)火燒入中國。清廷十分恐慌其“龍興之地”遭到兵燹之災,又轉請美國駐華公使田貝出面調停。這時,美國政府認為對清政府進行訛詐的時機已到,表示愿意居間 “調停”。由于急于求和,李鴻章在恭親王同意下派遣了一個德國人,即擔任天津稅務司的德璀琳作為自己的代表到日本去探商議和的條件。但德璀琳到了日本后,日本人拒絕和他談判,同時日本又通過美國人要求清政府派出 “具有正式資格的全權委員”。
張邵被拒
日本雖然在戰(zhàn)場上連戰(zhàn)連捷,但畢竟國力有限,戰(zhàn)爭帶來的巨大消耗進一步加重了日本普通人民的負擔,自1894年底以來,日本不少地方都爆發(fā)了農民暴動,社會動蕩不安。而且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亦很重視西方國家的態(tài)度,“他清楚西方列強的骨子里并不歡迎日本的崛起,妒忌日本在清國分食西方人的利益”。此外,伊藤明確反對軍部大本營的直搗北京的“直隸平原作戰(zhàn)計劃”,他認為如果這樣做,中國將會失去合法政府作為勒索對象,會招致各國干涉,而且在天寒地凍的渤海上進行運輸也很困難,他在1894年12月4日建議先攻取威海衛(wèi)和臺灣,作為將來和談的籌碼,如果“待春暖時清廷猶躊躇而無向我請降之意”,則再進攻北京也不遲。天皇采納了伊藤的建議,還按伊藤的意思召回了正在遼東戰(zhàn)場準備攻打山海關的山縣有朋。這表明到1894年末的日本不再單方面追求軍事勝利,而是企圖從對清和談中撈取更大的利益。
此時清朝方面求和的欲望則更加強烈。當時旅順已失守,慈禧太后害怕日軍進犯京津,便不顧光緒皇帝等人的反對,先指使奕訢委托田貝秘密向日本疏通,后于1895年1月14日正式派戶部侍郎張蔭桓、湖南巡撫邵友濂為全權大臣,并聘美國國務卿科士達為顧問,赴日求和。當時日本正在猛攻威海衛(wèi),由于軍事上的勝利,日本的侵略胃口非常大,氣焰極為囂張,它覺得使清政府無條件投降的機會還未到來,因此借口“全權不足”,在廣島將清政府的這兩位求和代表侮辱一番,驅逐回國。同時,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于1895年2月2日在驅逐張、邵二人時,通過清廷代表團中的伍廷芳向清政府提出了和談的要求,并指名要恭親王或李鴻章充當全權代表。[5]1895年2月17日,即日本攻陷劉公島、北洋水師全軍覆滅的當天,日本又通過美國人向清政府提出,必須以割地、賠款為 “議和”條件,否則就無需派代表前往日本。
李鴻章渡日
之前清政府已求和三次,其中兩次派使被拒,這時清政府十分害怕戰(zhàn)爭繼續(xù)下去,為了求得停戰(zhàn),決心不惜任何代價。慈禧太后在得知日本的要求后立刻召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入京,任命他為全權代表赴日議和。李鴻章入京以后,慈禧太后又稱病不出,讓光緒皇帝負責接見。在1895年2月22日的朝會中,光緒帝讓李鴻章與眾臣議論媾和之事,李鴻章堅決反對割地,翁同龢主張?zhí)热艨梢曰乇芨畹?,即便巨額戰(zhàn)費賠償,也可以忍辱負重。大臣孫毓汶、徐用儀認為當前形勢急迫,若回避日本割地條件,和平交涉將無法繼續(xù)。有人還主張效仿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遷都最終戰(zhàn)勝拿破侖的故事,要求遷都再戰(zhàn),但很快被否決。李鴻章聲稱:“割地則不行,議不成則歸耳!”[7]其后李鴻章又拜會各國公使,乞求干涉,但均無結果。李鴻章見割地已成定局,便于3月2日就割地一事上奏皇帝,要求“面諭訓誨”,非要從光緒帝口中得到明確的割地的授權不可。[8]光緒帝無奈,只好表示可以授予李鴻章“以商讓土地之權”。于是在1895年3月13日,李鴻章以頭等全權大臣的名義,帶著美國前任國務卿科士達為顧問,率100多名隨員前往日本馬關(今下關),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進行談判。1895年3月19日,李鴻章抵達日本馬關,住在接引寺(古代為朝鮮通信使的住所)。3月20日雙方在春帆樓(下關有名的日本料理旅館,以烹調河豚聞名)會見,正式開啟了和談。
中方參加談判的有:頭等全權大臣李鴻章、參議官李經(jīng)芳(李鴻章養(yǎng)子)、參贊官羅豐祿、參贊官伍廷芳、參贊官馬建忠、參贊官盧永銘、參贊官羅庚齡為翻譯官。日方參加談判的有:全權辦理大臣伊藤博文、全權辦理大臣陸奧宗光、內閣書記官長伊東巳代治、外務書記官井上勝之助、外務大臣秘書官中田敬義、外務省翻譯官陸奧廣吉、外務省翻譯官楢原陳政。從1895年3月21日到24日中日雙方進行了前三輪談判。當時北洋水師雖全軍覆滅,但是遼東戰(zhàn)場爭戰(zhàn)方酣,而且日本在談判前的3月16日成立了所謂“征清大都督府”,以參謀總長小松彰仁親王為大都督,準備進駐旅順,直搗北京,指揮“直隸平原作戰(zhàn)”。所以李鴻章要求議和之前先行停戰(zhàn),日方提出包括占領天津等地在內的四項苛刻條件,迫使李鴻章暫時撤回停戰(zhàn)要求。李鴻章遂問及條款,日方決定在下一輪談判中出示條款。伊藤博文在第三輪談判中透露割讓臺灣島之事,李鴻章答以英國將會干涉,伊藤微笑說:“豈止臺灣而已!不論貴國版圖內之何地,我倘欲割取之,何國能出面拒絕?”總之,在前三輪談判中,伊藤博文對李鴻章極盡羞辱之能事,而李鴻章則委曲求全,惟恐和議中梗。日方以酷苛的條件使中國方面自動撤回了停戰(zhàn)的提議,達成了不停戰(zhàn)而和談的目的。
后期談判
3月24日會議后,李鴻章回接引寺住所的途中突然遭日本人小山豐太郎槍擊,造成李鴻章左眼下受傷。此次意外事件的發(fā)生使日本的談判優(yōu)勢銳減,令日本政府極為狼狽,氣急敗壞,承認“由于此次兇變,帝國不得不立于甚為困難之地位,反之,清國卻因此對各國得到最好的口實,清使或將立即歸國。而當其向各國哀訴時,各國將向彼表示同情,且難保不轉而以其聯(lián)合之壓力抑制我方”。日本擔心造成第三國干涉的借口,一方面由天皇、皇后親遣醫(yī)生和護士對李鴻章進行治療并給予慰問,另一方面自動宣布承諾休戰(zhàn)。李鴻章也沒有像日本所擔心的那樣立即歸國,而是繼續(xù)談判。3月30日,雙方簽訂休戰(zhàn)條約,休戰(zhàn)期21天,休戰(zhàn)范圍限于奉天、直隸、山東各地。此時日軍已于3月23日襲占澎湖,造成威脅臺灣之勢,停戰(zhàn)把這個地區(qū)除外,保持了日本在這里的軍事壓力。
這一風波平息后,日方代表以勝利者的姿態(tài),繼續(xù)進行威脅和訛詐。美國顧問科士達則想方設法慫恿李鴻章趕快接受條件,以便從中漁利。1895年4月1日,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議和條款,要求中方在三到四日內答復,主要包括:
確認朝鮮獨立;
中國向日本賠償軍費庫平銀三萬萬兩;
中國割讓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遼東半島給日本;
中國向日本開放北京、沙市、重慶、蘇州、杭州、湘潭和梧州七處通商口岸;
長江、西江、吳淞江及運河等內河航行權范圍;
日本駐軍地點及所需軍費。
李鴻章對日本的獅子大開口大為震驚,他一面奏報朝廷,一面對除“確認朝鮮獨立”以外的條款進行逐條駁
斥,并采取拖延戰(zhàn)術。其后在日本的要求下,清廷改命李經(jīng)方為全權大臣,隨李鴻章一起議約。伊藤博文則在4月8日約見李經(jīng)方,警告他一旦談判破裂,“北京之安危亦有不忍言者”,要求盡快接受日方條件。[13]4月10日,伊藤博文提出日方的最后修正案,其中對遼東半島的割讓范圍適當收縮,賠款減少1億,通商口岸減為4處,這是日本根據(jù)西方國家的態(tài)度做出的一點讓步,但仍十分苛刻。伊藤對李鴻章說:“中堂見我此次節(jié)略,但有允、不允兩句話而已。”李鴻章問:“難道不準分辯?”伊藤博文回答:“只管辯論,但不能減少。” [14]此間,李鴻章每日給衙門發(fā)回大量電文報告會談進展情況,往來的電報均被日方截獲破譯。[15]伊藤完全掌握了清政府決意回避談判破裂局面的底線,同時也意識到拖延談判對日本不利,故采取了更加強硬的立場。清政府電令李鴻章遵旨定約。
4月15日,中日雙方舉行最后一次(第6次)談判,會談從2時半延續(xù)到7時半,其間李鴻章苦苦哀求減輕勒索,但均遭拒絕。陸奧宗光對此記錄道:“會見的時間雖長,散會時已到上燈時間,而其結果,他(李鴻章)惟有完全接受我方的要求。李鴻章自到馬關以來,從來沒有像今天會晤這樣不惜費盡唇舌進行辯論的。他也許已經(jīng)知道我方?jīng)Q意的主要部分不能變動,所以在本日的會談中,只是在枝節(jié)問題上斤斤計較不已。例如最初要求從賠款二萬萬兩中削減五千萬兩;看見達不到目的,又要求減少二千萬兩。甚至最后竟向伊藤全權哀求,以此少許之減額,贈作回國的旅費。此種舉動,如從他的地位來說,不無失態(tài),但可能是出于‘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1895年4月17日上午11時40分,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日本在馬關春帆樓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其主要內容包括:中國承認朝鮮獨立;割讓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與遼東半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允許日本人在通商口岸開設工廠。1895年5月8日,中日兩國在芝罘(今山東煙臺)交換兩國皇帝的批準書,條約正式生效。
馬關條約相關評論
《馬關條約》其歷史影響是極其深遠的,帝國的覆亡、民國軍閥的形成和中國急待解決的臺灣問題和釣魚島問題等等都與之息息相關?!恶R關條約》條款非常苛刻,就清政府而言,如賠償和財力損失是極大的。賠償?shù)能娰M達2億兩,加上贖遼費3000萬兩和威海衛(wèi)日本駐守費150萬兩,共計2億3千150萬兩,相當于清政府3年的財政收入。另外,日軍還從中國掠奪了大量的船只、兵器、機器、糧食等也價值1億兩。巨額的賠款,使清政府不得不靠舉借外債應付,列強則通過貸款控制中國的經(jīng)濟命脈。《馬關條約》的簽訂是中國近代史上的一個大轉折,對這古老的帝國來說,東亞霸主的地位被彈丸小國取代,猶如晴天霹靂。
正如梁啟超所說:“吾國四千年大夢之喚醒,實自甲午戰(zhàn)爭敗割臺灣,償二百兆始。”政治上的半殖民地化,并不代表整個社會也是沉淪的。晚清70余年,中國逐步陷入了一種受侵略、受奴役的境地。中國民眾遭受著苦難,但是沉淪僅更多的體現(xiàn)在政治上(特別是政府行為),它也沒有阻止帝國的官僚們,開明士大夫和廣大的民眾卻未曾放棄探索中國富強之路。他們的努力也成了中國社會向前發(fā)展的不竭動力?!恶R關條約》的簽訂,人們就自然會想到這一回可真要弄得國將不國,瀕臨滅亡的邊緣了。
1895年以前皇帝、官僚、士紳大多數(shù)生活在傳統(tǒng)的思想世界里。西方資本主義列強發(fā)動的歷次侵華戰(zhàn)爭,也都以中國的失敗和簽訂喪權國的不平等條約而告終。但隨著烽煙的暫平息,朝野上下在受過一陣驚恐和發(fā)生一番吵嚷之后,很快就又恢復老樣子。依舊是文恬武嬉,歌舞升平。嚴重的內憂外患,不但未能使這個昏睡的,陷于麻木狀態(tài)的帝國的大多數(shù)統(tǒng)治者們驚醒、振作。他們在自欺欺人的“自強中興”和所謂“中外和好”的夢幻中自我陶醉。甲午慘敗和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的簽訂,情形已和已往不同了。一則是這次戰(zhàn)爭敗得太慘,日本提出的條款太苛刻。再則是這次戰(zhàn)爭的對手是中國人一直看不上眼的小國——日本。戰(zhàn)后社會各階層都是極大的震撼和痛心疾首。慘敗的結局使光緒皇帝蒙受到難以承受的恥辱與刺激。他痛感國事危艱、危亡在即,“若不變法圖強,社稷難資保守。”前先將領、朝臣和士大夫紛紛上折條陳反對議和,18個督撫中10個反對和約,朝霞林院侍讀奎華等一百五十五人聯(lián)名上書認為“日本提出的賠款、割地的各條款是‘五洲所未有之奇聞,三千年所無之變局’如照此簽約,后果必然是‘法人窺粵,英人窺滇,俄人西窺新疆,東窺三省(奉天、吉林、黑龍江)四夷入侵,各示所欲’”。張之洞和易順鼎的奏折指出,“如批準條約,不僅臺灣人民反抗鬧事,各省軍民也‘必致痛哭深怨,斷不甘心。’結果會弄得‘民窮財盡,國防解體,海軍無歸宿,陸軍無利器,‘各國侵凌,商人嗟怨,外患迭至,內變將出’,‘地險商利,餉力兵權,一朝奪盡神人共憤。’‘行見奉(天)、錦(州)、登(州)、(蓬)萊一帶不復立錐,江浙粵各疆,不復能安忱,???、海面,皆非我有,餉械無濟,而海運即窮;戰(zhàn)爭無能布置而海防又立窮。中國將來必無可辦之洋務。’”而作為知識分子的進京趕考的舉人們則掀起“公車上書”運動,要求清廷拒和、練兵、遷都、變法。另一方面革命分子,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運動亦展開,他在《馬關條約》簽訂前的1895年2月領導興中會發(fā)動廣州起義,主張推翻滿清,建立共和政體。
戰(zhàn)后列強勢力進一步的延伸到了中國內地,資本輸出成為了主要的侵略載體和銳利武器。干涉中國內政、踐踏中國主權的情況更為嚴重。外國教會勢力的為所欲為和不法傳教士、教民肆無忌憚的為害地方,激起整個帝國廣泛的反抗。甲午戰(zhàn)后到處爆發(fā)反洋教、反貪官污吏的斗爭,其勢如烈火燎原。社會下層民眾為主的義和團反帝愛國運動也轟轟烈烈的爆發(fā)了。盡管它以失敗告終,但它客觀上推動了清末社會的改革,并促使舊式的農民運動向資產(chǎn)階級民主革命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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