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懲罰有哪些
從世界歷史上看,中國傳統(tǒng)的文化的發(fā)展演變有其明顯的特色,這種特色就在于中國傳統(tǒng)文明的發(fā)展進程一直延續(xù),沒有發(fā)生中斷。自古至今,“刑、德”被視為治國安邦的兩套良策,所以刑法和刑罰為中心的古代法律制度也就必然成為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重要組成部門。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古代人的懲罰有哪些,希望能幫到你。
古代人的懲罰有哪些
1、《 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后,向里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里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后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里……
皮剝下來之后制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后才剝,后來發(fā)展成活剝。
2、《腰 斬》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后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3、《車 裂》
即五馬分尸,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jīng)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4、《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后,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后,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里喂養(yǎng),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5、《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后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后來發(fā)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據(jù)說發(fā)展到后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zhí)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jù)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zhí)行人也要受刑。發(fā)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jiān)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6、《縊 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后終于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7、《烹 煮》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后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里...后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甕」,把來俊臣燒死……
8、《宮 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后拿利刃一刀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后會死于尿毒癥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開始于秦漢,即使用木錘搗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中酷刑。
9、《刖 刑》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腳砍掉,以后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zhàn)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后,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后,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11、《活 埋》
活埋是戰(zhàn)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zhàn)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zhàn)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后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么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個頭,然后開始凌虐……
12、《鴆 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賜死情況。
13、《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4、《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jù)《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mào)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尸體投到四望臺下。
15、《斷 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jù)《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guī)定刑律,使國內(nèi)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xiàn)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16、《灌 鉛》
在佛教關于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fā),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yī)生有奸情。劉去越發(fā)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只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17、《梳 洗》
這里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fā)明者是朱元璋,據(jù)沈文的《圣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后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jù)《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殺。
18、《黥》
即墨刑,“臣不正君,服墨刑,鑿其額,涅以墨”,是說用刀刺刻犯人的額頰等,然后以墨浸染,作為懲罰標記。
19、《劓》
割鼻子,約產(chǎn)生于商代。
20、《笞》
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部的刑罰。隋朝定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21、《杖》
用大荊條或大竹板抽打臀、腿、背部的刑罰。隋朝定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22、《剕》
一種砍腳的刑罰。
23、《臏》
是一種削掉膝蓋骨的酷刑。
24、《大辟》
就是常說的砍頭。周、商、春秋、戰(zhàn)國時期也作死刑的通稱。
25、《炮烙》
是把人放在燒紅的金屬刑具上的一種刑罰。
26、《湯鑊》
是把人投入沸水中煮死的一種刑罰。
27、《棄市》
在鬧市中執(zhí)行死刑(砍頭),并將尸體暴露在街頭的一種刑罰。盛行于秦、漢、魏、晉各朝。
28、《菹醢》
一種酷刑,把犯人剁成肉泥。
29、《野獸刑》
這是古羅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時代的一種殘酷的刑罰。就是將犯人給斗獸場的獅子、豹子等動物做為食物。
30、《鐵處女刑》
鐵處女刑--紐倫堡之[鐵處女],“她”是一個可以開合的容器,內(nèi)部布滿銳利的鐵釘,隨著“她”的關閉,犯人將會被戳死。
格林神話記載:所謂的“鐵處女”是在中古世紀的法國,有位女王,在某天梳頭的時候不小心劃破了自己的皮膚。發(fā)現(xiàn)被血浸過的地方竟然雪白一片,宛如少女的肌膚。多以她后來設計出這種刑具,將宮女在里面高高的hi起,自己卻在浴池里享受那血淋淋的快感。因為她堅信,血會讓自己看起來更年輕。
有資料表明,中世紀匈牙利“嗜血女伯爵”Elizabeth Bathory常用這種東西將村內(nèi)的少女關在里面。這種刑具在掃除女巫時期也曾用過。因為門上有釘子,所以關進去的人會慢慢流血,慢慢流......慢......慢......流......,最后痛苦而死。女巫時期不少少女死于這種刑具之下。
鐵處女是歐洲中世紀時的刑具,外表像個人形棺材,內(nèi)側各個地方都裝有可活動鐵釘,改變鐵釘刺的不同部位進行拷問。尤其是會引起劇烈疼痛的地方和近致命處的鐵釘是可活動的。執(zhí)行人故意吧這些地方的鐵釘稍稍往外拔一點,這樣可以延長受刑人的痛苦。該刑具具有四個基本特征,這四個基本特征也充分顯示了其殘忍性。若從小孔向里面釘入長釘會把受刑人的身體打通。為了增加受刑人的痛苦,還特地避開了受刑人的致命要害。由于該刑具是垂直放置的,因而受刑人在桶棺內(nèi)完全是被鐵釘懸掛起來的。
桶棺內(nèi)的空間極其狹小,這會不斷地帶給受刑人的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這種刑具雖然四面也有對開的們,但即使把所有的門打開,受刑人也跑不掉。該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不開門的話在外面是聽不到受刑人的呻吟聲和慘叫聲的。而且假如中途把門打開,再關上時,鐵針還會刺入受刑人身上同樣的傷口之中,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夠減輕臨死前的痛苦。
31、《割喉刑》
是古羅馬特有的刑罰。就是用匕首將犯人喉嚨割開,導致犯人流血過多而死。
32、《餓刑》
在中世紀歐洲,給犯人扣上面具,口腔里被塞上一條鐵舌頭,手腳立枷,犯人因饑餓而死。
33、《鼓刑》
在古代韓國,讓犯人背著一口大鼓,后面行刑手用力敲打鼓面,以震得犯人難受;鼓面破了往往要換,只震得犯人倒下為止。
34、《舂刑》
就是犯人被施以黥刑以后,押送邊境,服曬谷、舂米之勞役,此刑多對付不孝順的女犯。
35、《拶刑》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36、《壓刑》
通過車輪的轉動,將人壓碎,車輪多做的較寬大,此刑用于歐洲古代。
37、《升刑》
這種機械不是用來提升,而是用來將犯人漸漸的撐拉,直到骨斷筋折。這在黑暗的中世紀很多見。
38、《癢死刑》
讓虱子、蚊子、蒼蠅圍著人咬,并將臟水往犯人身上潑、臟草及朽木往犯人身上捆,此刑多用于處置淫婦。
39、《石刑》
將犯人在低洼處捆好,執(zhí)刑人站在高處扔石頭將其砸死。這是有記載以來最早的刑法。
40、《騎木驢刑》
騎木驢,一種針對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謂木驢,其實就是一頭用木頭做成的驢,木驢背上,豎著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樁。當女犯被強行按坐下去時,那根尖木樁就直直地刺進了她的下身。而且,隨著木驢的走動,那根尖木樁也一伸一縮,直弄得女犯下身鮮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會慘死在木驢上。在古代,這種刑罰常常用于懲處所謂的偷情淫婦,傳說由狄仁杰發(fā)明。
41、《木杖刑》
宋明清三代規(guī)定婦人犯了罪, 必須“去衣受杖”。 杖刑隋唐以來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guī)定婦人犯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達到凌辱之效。多用木板打。
42、《賜“物”之刑》
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賜死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采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婦人多賜綾緞,歷代沿用。
43、《髡刑》
又稱髡首,就是剃去犯人頭發(fā)的刑罰,只用于女性。
古代人的懲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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