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焚書坑儒故事
秦始皇焚書坑儒留下千古罵名,給人看為大暴君,那你知道史記焚書坑儒故事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史記焚書坑儒故事,歡迎大家閱讀。
史記焚書坑儒故事:焚書坑儒
秦始皇統(tǒng)一天下稱帝后,又打敗了強大的匈奴,非常高興。就吩咐犒賞三軍,大宴群臣。席間,有個博士說道:“殷、周兩朝的王位傳了一千多年,是因為分封子弟功臣得到各地諸侯輔佐的緣故。如今陛下有了天下,皇室子弟卻都是普通人。一旦出了事,靠誰來援救呢?凡事都效法古代才能長久。”
丞相李斯馬上接著說:“黃帝等五帝辦事不相重復,夏、商、周三代制度也不因襲守舊,所以能興旺安定,并不是故意要同前代相反,而是因為時代不同,不能不有所改變。如今陛下開創(chuàng)了大業(yè),建立了萬世功業(yè),怎么能再去效法三代的做法?現(xiàn)在天下太平,法令統(tǒng)一,百姓理應好好經(jīng)商,種田,儒生也要好好學習和遵守法令制度。但是,就是有一些儒生不學今而專學古,他們糾集起來,向百姓造謠,制造混亂,如果不禁止這種風氣,皇帝的權威就會降落。為此,我請陛下下達一個法令:凡不是秦國記載的歷史,都把它焚燒掉,凡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典籍,包括藏有的《詩》、《書》、諸子百家的著作,由官府人員全部集中起來,堆在一起燒掉。凡是幾個人在一起談論《詩》和《書》的,處以死刑;凡是引用古書反對時政的,全族處死。官吏有知情不檢舉的,與犯人同罪。法令下達后30天內(nèi)不把這些書交出來焚燒的,處以黥刑,并罰四年勞役。醫(yī)藥、算卦、種植等方面的書,可以不焚燒。”
秦始皇同意李斯的建議,命他起草法令。不久,就公布了焚書的法令。
當時,秦始皇正在尋找所謂長生不老之藥,結果花了許多錢財,還是沒能弄到。后來,他又聽信了專搞迷信的侯生與盧生兩人的謊言,讓他們再去尋找長生不老的仙藥。這兩人知道不可能找到這種仙藥,私下議論說:“始皇帝的為人,殘暴專橫,自以為是。他出身于諸侯,并吞天下后,為所欲為,以為自古以來沒有人能比得上自己。他喜歡用刑罰、殺戮來樹立威信。大家唯恐獲罪,只圖保持俸祿官位,無人敢效忠進諫。秦法規(guī)定,一個人不能兼有兩種以上的方技:如果方技試驗無效,往往要處死。觀測天象的多達30人,都是很好的讀書人。他們害怕觸犯忌諱,只是一味奉承,不敢直言他的過失……”
兩人合計了好久,最后決定逃走。秦始皇知道后大怒道:“盧生等人我很信任他們,還賜給他們許多東西,如今卻說我的壞話并逃跑,在咸陽的許多儒生,我派人偵察下來,他們中有的竟在散布妖言,惑亂百姓,真是可惡!”
于是,秦始皇讓御史對所有的儒生都進行考察審問,又讓儒生們互相檢舉揭發(fā)。他親自圈定把違犯禁條的460多人全部活埋在咸陽。
后來,人們把這兩件事聯(lián)系起來,形成了“焚書坑儒”這條成語。
焚書坑儒的記載
焚書
《史記·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y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焚書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jù)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并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采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民間醫(yī)藥卜筮種樹之書以及不屬于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坑儒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fā)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jiān)蒙恬於上郡。《史記·儒林列傳》: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后,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zhí)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后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后大怒,故而遷怒于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并全部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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