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家孟德斯鳩是誰
在法國啟蒙時期,涌現(xiàn)出了許多出名的思想家及文學家,其中就有法國文學家孟德斯鳩,那你知道孟德斯鳩是誰嗎?人們又是怎么評價他的?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搜集到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文學家孟德斯鳩生平介紹
孟德斯鳩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法學家孟德斯鳩,不僅是18 世紀法國啟蒙時代的著名思想家,還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系統(tǒng)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
他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卻影響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fā)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他的作品還有《波斯人信札》和《羅馬盛衰原因論》。
1689 年1 月18 日,孟德斯鳩在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布雷特莊園出生,他自幼受過良好教育。19 歲便獲得了法學學士學位,出任律師,25 歲開始擔任波爾多法院顧問。博學多才的孟德斯鳩,對法學、史學、哲學和自然科學都有很深的造詣,沒多久便繼承了他祖父、伯父一直擔任的職務—波爾多法院院長,并獲得男爵封號。
之后他遷居巴黎,專心于寫作和研究。同時,也漫游了歐洲許多國家,特別是在英國待了兩年多,考察了英國的政治制度,認真學習了早期啟蒙思想家的著作,還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
45 歲時,孟德斯鳩發(fā)表了《羅馬盛衰原因論》一書,借古羅馬的歷史資料來闡明自己的政治主張。之前,他曾化名“波爾·馬多”
發(fā)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這部書同樣是通過兩個波斯人漫游法國的故事,揭露和抨擊了封建社會的罪惡,用諷刺的筆調勾畫出法國上流社會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在當時受到了普遍歡迎。
孟德斯鳩的學術造詣很深,最重要、影響最大的著作,是1748年在日內瓦出版的《論法的精神》。在這部巨著中,他系統(tǒng)地闡述了自己的哲學和社會政治學說。
除了在學術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孟德斯鳩還得到了很高的榮譽。
他曾被選為波爾多科學院院士、法國科學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會員、柏林皇家科學院院士。
1755 年1 月,孟德斯鳩在旅途中感染熱病,同年2 月逝世。臨終前,他承認上帝是偉大的,人是渺小的。
孟德斯鳩反對神學,提倡科學,但他既不是無神論者,也不是唯物主義者,而是一名自然神論者。
他在洛克分權思想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說;他特別強調法的功能,認為法律是理性的體現(xiàn)。他還提倡資產階級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時又強調自由的實現(xiàn)要受法律的制約,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他以專制政體為三種基本的政府形態(tài)之一,使得專制政體成為18 世紀政治思想中的一個核心主題,不僅如此,他還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個將中國劃入“專制政體”的學者。因此,孟德斯鳩被認為是“從否定方面將中國列入一種世界模式的第一人……為法國和歐洲提供了與以往不同的中國形象”。雖然他的有些見解不免偏頗,但相對于同時代的人,他的觀點還是較為接近事實的,也豐富了《論法的精神》的素材。
孟德斯鳩對后世思想家們理論的形成是有重大影響的,尤其是他關于法制、三權分立、君主立憲等方面的思想,更為一些資產階級國家所直接采用。
對孟德斯鳩的評價
孟德斯鳩雖為貴族,他卻是法國首位公開批評封建統(tǒng)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權神授”的觀點。認為人民應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認為決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內容是每個國家至關重要的。保證法治的手段是“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屬于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三者相互制約、權力均衡。“三權分立說”對于1787年的《美國憲法》、1791年-1795年的《法國憲法》和1792年的《普魯士法典》的制定工作產生重大的影響,也完全否定了當時法國社會的三個基石:教會、國會和貴族。
他以專制政體為三種基本的政府形態(tài)之一,使得專制政體成為18世紀政治思想中的一個核心主題。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個將中國劃入“專制政體”的。他的這個說法強烈影響了西方對中國的印象,一針見血地總結中國政治制度的細節(jié)和特點,以“專制”二字描述。
文學家孟德斯鳩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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