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奧古斯丁是誰
奧勒留·奧古斯丁,馬帝國末期北非柏柏爾人,早期西方神學家、哲學家,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搜集整理的哲學家奧古斯丁的簡介,希望對你有幫助。
哲學家奧古斯丁的簡介
奧勒留·奧古斯丁(拉丁語:AureliusAugustinus,天主教傳統(tǒng)漢譯其姓為奧斯定、奧思定或思定,354年11月13日-430年8月28日),曾任北非城市希波(HippoRegius,今阿爾及利亞安納巴)的主教,故史稱希波的奧古斯丁(拉丁語:AugustinusHipponensis)。他是圣孟尼迦的幼子,出生于羅馬帝國北非阿非利加行省塔加斯特城,在羅馬受教育,在米蘭接受洗禮。他的著作《懺悔錄》被稱為西方歷史上“第一部”自傳,至今仍被傳誦。他是奧斯定會的發(fā)起人。他被羅馬天主教會封為圣人和圣師,但只被東方正教會等稱為蒙福的奧古斯丁,其部分神學理論不被東方__認同。
哲學家奧古斯丁的生平簡介
公元354年,奧古斯丁生于北非的塔加斯特城(Thagaste)(位于阿爾及利亞境內(nèi)的??税⒐?Souk Ahras))之柏柏爾人家庭。他是家中的長子,父親名叫伯特撒烏斯·赫糾 拉斯(Patricius Herculus)不是_,是羅馬的稅吏,是個懶惰、不積極的人,而且貪愛世界,到臨終前才歸信 __。母親孟尼迦(Monica)是虔誠的基督_父親小25歲。
奧古斯丁并非一出生就接受洗禮成為_。13歲進入馬達烏拉(Madaura)學習雄辯術(shù)。16歲前赴迦太基就學。同年父親過世。17歲,與一鄉(xiāng)下女子同居。18歲生有一子阿德奧達徒(Adeodatus)。少年時的奧古斯丁才華洋溢,放蕩不羈。
19歲那年,奧古斯丁受西塞羅的《Hortensius》影響,引發(fā)他追求智慧和真理的心,旋即接受 摩尼教善惡 二元論的信仰。他早年信仰 摩尼教。奧古斯丁20歲完成羅馬帝國年規(guī)定的三級制教育學業(yè),22歲在迦太基教授雄辯術(shù),26歲寫了第一本論文“美與均衡”,29歲與 摩尼教主教作神學思辨,發(fā)現(xiàn)這主教只有口才,沒有學問,無法解答他的問題。后來受 新柏拉圖主義鼻祖 普羅提諾(Plotinus)之影響而放棄 摩尼教。
30歲那年,跟米蘭主教安波羅修學習天主教信仰與神學,并與同居十多年的情人分手,跟小他18歲的少女訂婚。在研究了各種宗教與 哲學后有心信奉 __。到了32歲,生命有了悔悟。33歲受洗禮。在《懺悔錄》中,他描述他如何在內(nèi)心掙扎到極點時,突然受到 上帝的引導(dǎo),克服了心中的猶豫而下定決心加入 基督__時是公元382年。在奧古斯丁的生命中有兩位重要的人物,深深地影響他的生命。一位是為他流淚禱告達31年之久的母親 莫妮卡,另一位是米蘭的主教安波羅修。他們將奧古斯丁引到基督的施恩座前,使他經(jīng)歷到徹底的悔改。某一天,奧古斯丁在米蘭寓所的花園中散步, 圣靈催逼他回頭。他的心靈呼喊著:“要等到何時呢?何不就在此刻,結(jié)束我污穢的過去?”這時他恰巧聽到鄰家兒童的讀書聲:“拿起來讀,拿起來讀?!庇谑撬闷鹕磉叺男录s,讀到羅馬書中的話:“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忌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弊源艘院笏銡w向基督,并于次年受洗。
34歲回到非洲過修道生活。42歲任北非希坡(Hippo)主教。76歲離世。因?qū)?__有重要建樹,故被天主教會封為圣者,稱圣奧古斯丁(Sanctus Aurelius Augustinus)?!妒ソ?jīng)·舊約全書》的線性歷史觀對其影響頗大。他的神學成為后來 基督__的基礎(chǔ),影響整個東西方教會,尤其對西方教會最深。
奧古斯丁任希波主教期間參與四場主要爭辯,分別是對 摩尼教的善惡 二元論,隨即展開護教;對多納徒派的圣禮觀,發(fā)展出因功生效的觀念;對 伯拉糾的罪與救贖觀,發(fā)展出自由意志、 原罪、 救恩、預(yù)定、神的主權(quán)及不可抗拒的恩典等論說;對異教的指控,寫下《 上帝之城》的巨著。奧古斯丁生平著作多達113冊。其中以《懺悔錄》、《 上帝之城》、《論 三位一體》、《駁多納徒派》及《駁 伯拉糾派》對 __神學最有貢獻。
哲學家奧古斯丁的哲學思想
三一論
上帝(即 神)創(chuàng)造了一切。在 上帝創(chuàng)造一切以前,一切都不存在。包括時間,而對 上帝來說,他是獨立于時間以外的絕對存在。無論是過去、現(xiàn)在、將來,對 上帝來說都是現(xiàn)在。
奧古斯丁把 靈魂分為記憶、理智和意志三種官能。同時認為這三者是統(tǒng)一的。也就是 靈魂是統(tǒng)一的。 奧古斯丁在第三本書《 三位一體論》中強調(diào)一神真理,認為神是 三位一體,父、子、 圣靈雖有別,但共有一體, 本質(zhì)上是一。奧氏以神的本性作為討論 三一神的基礎(chǔ)。奧古斯丁的正統(tǒng) 三一論是以圣經(jīng)為本,發(fā)展出神是絕對存有,單一不可分的觀念。奧氏喜歡用 本體(essence)多過 本質(zhì)(substance),因為本質(zhì)暗示一個有屬性的東西,而對奧氏而言,神與其屬性相同。神不變的屬性或 本體是三而一。因此他非常堅持 三一聯(lián)合的關(guān)系。如此強調(diào)神本性合一會有幾個后果,圣父、圣子、 圣靈并非分開的個體。他們的 本質(zhì)相同,位格相依而不離散。神的所有本性應(yīng)用單數(shù)表示,因本性是獨一的。三一神有單一的意志因本性相同,行動一致而不可分,因位格相依。
奧氏在討論 三一神身分時強調(diào)三一神身分確實有別。圣子雖是被生、成肉身、受難、復(fù)活,但父神仍一起參與,不同之處是只有子被彰顯出來。他們的行事顯出他們的身分。后來西方神學家稱此為“各司其職”。 奧氏在討論 三一神位格時強調(diào):三一神的位格在神格里關(guān)系密切。他們 本體相同,但因子從父生,所以子稱為子,父稱為父; 圣靈又從父子而出,是父子的共同恩賜及溝通,因此有稱謂的區(qū)別。奧氏解釋 三一神的合一建立在其彼此真實存活的關(guān)系。
奧氏教導(dǎo)說:圣父、圣子、 圣靈是完全處于平等地位。在 三位一體中沒有先后及高低的分別。圣子也完全是 上帝,他不同的特性是永遠為圣父所生。
奧氏在討論 圣靈的位格時,肯定圣靈也完全是 上帝,他的特性是從父子而出,是父子的“互愛”,是結(jié)合他們的同質(zhì)系帶。因此他稱 圣靈為父子兩位的靈。但不同的是,子由父而生, 圣靈由父而出。父促成 圣靈的發(fā)出是因為生了子,并且使子成為圣靈發(fā)出的源頭。因此著名的圣靈從子而出 拉丁文filioque的教義廣被西方教會接受,卻被東方教會拒絕。其原因不完全是思想不同,乃是教權(quán)及尊重的問題。
奧氏從他的人格形而上學發(fā)展出三個階段的人類比三一的組合:1.〈心靈,心靈對自己的 知識, 心靈對自己的愛〉 2. 〈心靈已存的的知識記憶,心靈對自己的悟性了解,自知所產(chǎn)生的意志行動〉3.〈 心靈記憶,認識,愛神本身〉。這三組類比都是從一〈一個生命、一個心靈及一個 本質(zhì)〉出發(fā)的三個真實因素,且彼此相連。奧氏自己最滿意的則是第三組類比。
奧氏以人的 靈魂結(jié)構(gòu)來類比神的 三一;目的不在證明神是三一,乃在幫助人了解神絕對的一又真正的三。他的論據(jù)在于 我們?nèi)耸前粗竦男蜗窦皹邮皆斓?,?jīng)文中的神以復(fù)數(shù) 我們來稱呼自己;奧氏直言此復(fù)數(shù)型即三位的意思。因此,奧氏認為從人身上可以看到類似神 三一之處。他從人的外在感官來類比 三一,即人認知的過程是由三成分緊密結(jié)合而成:〈外在目標,理智對目標的感受,意志或以理智的行動〉。到人的“內(nèi)在心理”來類比 三一,即〈記憶的印象,內(nèi)心回應(yīng)印象,意志或定力〉。奧氏也曾以愛的觀念來解釋 三一,即“愛者 本體”“愛的對象”及連結(jié)這兩者中的 愛。
奧氏論證說, 靈魂,即 上帝意志在人身上的體現(xiàn),是高貴的。但身體( 感官的貪婪)卻是邪惡的和受詛咒的。這種詛咒是為了懲罰 亞當屈從誘惑的 原罪。所以為了把 靈魂從詛咒中解放,就只有抵抗邪惡的誘惑。因此,要有美德就要控制身體。但 上帝任意的把世界分為道德的存在和不道德的存在。也就是說, 上帝任意決定了有的人能抵受誘惑,而有的人卻不行。這就意味著,除非一個人能用 靈魂(記憶、理智、意志)控制自己的身體( 感官上的貪婪),否則他就會受到 上帝的詛咒。但那些不能控制身體( 感官上的貪婪)的人,卻是 上帝已經(jīng)預(yù)先決定了的。這種激烈的 原罪說,成為后世 歐洲某些激烈教派的參照。奧古斯丁同樣提出, 靈魂雖然無時不支配著身體,但有時會意識不到身體的行為。也就是提出有無意識的行為。
罪論
奧古斯丁的罪觀及恩典觀,有受到早年宗教經(jīng)驗及反 伯拉糾(Pelagius)思想影響。但主要的概念仍來自他對羅馬書的研究。他認為即使人未曾墮落,人未來的命運仍得完全依靠神。
奧氏反對 摩尼教在罪方面的解釋,而強調(diào)罪的自發(fā)性。他相信人的 罪行使人遠離神,而導(dǎo)致惡。人因著犯罪就不能再行神所愛的真善,也不能了解他生命的意義。奧古斯丁認為惡是一種缺乏善的表現(xiàn),不是惡加諸于人。他發(fā)現(xiàn)罪主要的根源是用“對自己的愛”取代了“對神的愛”。
人類的失敗大致是過分的 欲念、無節(jié)制的尋樂及不圣潔的心思意念這幾類型。奧氏認為人類的被造原是不朽的,若是堅定在圣潔中,就能從不能犯罪與不能死的狀態(tài)中進到 不可能犯罪及不可能死的境況中;但是若犯罪了,就進入了不可能不犯罪及不可能不死的境況中。
奧氏認為, 亞當起初的受造是絕對的完美,不論在 靈魂體各方面。 亞當原處于良善、稱義、光照、至福的境界。他只要繼續(xù)食用生命樹的果子就能得到永生。他擁有不犯罪的自由及能力。 神使他的意志傾向德行,肉欲聽從其意志,意志順服神。 亞當被神的恩典所包圍,還擁有特別的保守恩賜,也就是保守其意志的正確性。
奧氏認為, 亞當最后的墮落是自取的。而唯一可能造成 亞當失誤的原因是“受造性”,因為這表示他的本性有可能改變而轉(zhuǎn)離良善;他是有可能作出錯誤的選擇。而造成這當中潛在的因素可能是“ 驕傲”,就是他想脫離他本來的主人-神。 亞當?shù)淖宰髦鲝埧赡軄碜杂谒胱约喝〈瘛?/p>
奧古斯丁對 原罪的根據(jù)除了創(chuàng)世記外,還有詩篇51篇、約伯記、弗2:3;他最喜歡用的則是羅5:12及約3:3-5。
亞當因與后裔在機體上聯(lián)合,所以他墮落的本性就傳遞給他的后裔。全人類都是由 亞當一人所生下來,因此也都承接墮落的本性。奧氏認為人類的人性不是個別被造,只有機體(肉身)方面是被造的。 我們都從 亞當承接人性,而人性的傳遞是借由 性行為(奧氏認為其中也有不好的 欲念),因此世人都從罪中所生,這也就是奧古斯丁所謂 原罪的由來。奧氏也從這觀點,發(fā)展出他 嬰兒洗禮的教義,只有借著洗禮,才能除去人的 原罪;但無法除掉“原罪性”。人就是因著“ 原罪性”,所以無法行完全的善。罪人若要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必須從愛神的動機出發(fā)才有可能達成。
救恩論
奧古斯丁相信只有神能恢復(fù)罪人自由意志的自由,就是更新及 重生;而這正是神恩惠的工作。惟有人的意志得到釋放,人才會渴望與神結(jié)合。
所謂神“不可抗拒的恩惠”(irresistible),并非是勉強人的意志去行善(包含不犯罪);乃是改變?nèi)说囊庵荆试高x擇善,并且去行善。在奧氏的認知中,神確實會操縱人的自由意志。當人愿意將生命主權(quán)放在神的手中,甘愿被神操縱時,人自由選擇的意志就轉(zhuǎn)變?yōu)榈赖潞褪崱R虼?,神的恩惠成為人里面眾善的根源。這“不可抗拒的恩惠”又稱為“至終堅忍的恩賜”(perseverance),奧氏強調(diào)這恩賜只給神所揀選的人。從這也發(fā)展出奧氏的“ 預(yù)定論”。奧古斯丁常以“羅9:21”來論證他的“揀選論”及“ 預(yù)定論”。
奧古斯丁定義“ 重生”(內(nèi)心性情完全恢復(fù))必須完全靠賴神的恩典( 圣靈的運行)。
奧氏把神恩的工作,區(qū)分為幾個階段:‘預(yù)先的恩典’、‘運行的恩典’和‘合作的恩典’。
‘預(yù)先的恩典’是指 圣靈用律法使人產(chǎn)生罪惡的意識(罪惡感)。‘運行的恩典’是指 圣靈以福音使人相信基督,并完成贖罪與和好的工作。‘合作的恩典’是指 圣靈使人愿意與神合作,一起完成終生成圣的工作。神恩典的工作,是使人完全恢復(fù)神的形象,并在屬靈上成為 圣徒。
奧古斯丁斷言,人的得救是由于恩典和信心。而信心也是神恩典的工作;人是否愿意接受相信,完全在乎神全能的旨意。意思是說:有些人被神有效揀選蒙恩,另有些人則被神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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