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第一法學家王寵惠的事跡介紹
王寵惠字亮疇,廣東東莞人,生于香港,是中華民國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法學家,歷任外交總長、司法總長、國務總理、代理行政院院長、中華民國第一任司法院院長、中央研究院第一屆院士等職務,下面是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提供民國第一法學家王寵惠的事跡介紹,讓我們來進一步了解。
民國第一法學家王寵惠的事跡介紹1:留學歐美,研習法學
王寵惠祖籍廣東東莞,1881年出生于香港一個基督教家庭,父親在香港“道濟會堂”當牧師,當時孫中山先生正在香港習醫(yī),常來找王父談心,王寵惠其時不足10歲,不知世事,也聽不懂父親與孫中山談些什么,只是看見孫中山口講指畫,言論風采與眾不同。
王寵惠幼時在港讀書,1895年盛宣懷在天津創(chuàng)辦北洋大學堂,赴香港招生,王寵惠應試得中,北上就學。1900年,王以法科第一名的成績畢業(yè),由直隸總督裕祿頒發(fā)文憑——據(jù)說這是中國近代史上的第一張正式大學文憑。
1902年,王寵惠赴美讀書,初入加利福尼亞大學,不久又轉入耶魯大學,一年后即獲耶魯大學法學碩士,并擔任了美國律師公會學報編輯。當王寵惠在美接受碩士學位時,梁啟超先生正在美國,他在《新大陸游記》中專門記述了此事:“耶魯為美國最著名大學,吾國學生也有三人在焉,皆北洋大學公費生(即王寵惠、陳錦濤、張煜全三人)今年夏季卒業(yè),其法律科王君寵惠裒然為舉首,受卒業(yè)證書,王君代表全校四千人致答詞,實祖國第一名譽也。”王寵惠此后繼續(xù)在耶魯求學,1905年獲法學博士學位,旋赴歐洲,研究民法和國際法。
20世紀初期,歐美各國都強調(diào)“黃禍”來臨,美國甚至有人發(fā)出“決不能讓中國工業(yè)化,以免影響美國工業(yè)制品的東銷”,對于孫中山所倡導的中國革命也有很多誤解。在這種背景下,許多有識之士都建議孫中山撰文說明中國革命之意義并駁斥“黃禍”之說。當時正在耶魯攻讀博士學位的王寵惠與孫中山一道起草了《中國問題之真解決》,第一次向美國人說明了中國革命問題的真相和實行革命的必要。
1905年,孫中山赴歐洲宣傳革命,王寵惠正在柏林留學,特往謁見。孫中山囑之兩事:為革命籌款;介紹留學生加入同盟會。王寵惠答應了孫的囑托。
民國第一法學家王寵惠的事跡介紹2:八次出任司法機關首長
1911年9月,王寵惠自歐回國,不久武昌起義爆發(fā),王寵惠旋赴上海,擔任滬軍都督陳其美顧問。南京光復后,各省代表在南京開會,會議推舉剛剛回國的孫中山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tǒng),受大會委派,王寵惠與湯爾和攜證書至上海面陳中山先生,并迎接先生赴南京就任。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正式出任臨時大總統(tǒng),王寵惠被任命為外交總長。王寵惠以自己年紀小資歷淺為由力辭,孫中山安慰他說:“吾人正當破除所謂官僚資格,外交問題,吾自決之,勿怯也。”在孫中山勸說下,王寵惠就任外交總長一職,這時他剛剛31歲。
南京臨時政府取消后,王寵惠應邀擔任了北京政府唐紹儀內(nèi)閣司法總長。此后十余年,隨著時局的變換,王寵惠先后出任北京政府司法總長、中國鐵路總公司顧問、大理院(最高法院)院長和國務總理等一系列要職。1927年9月,王寵惠擔任了國民政府司法部部長,北伐成功后,國民政府設立了行政、司法、立法、考試、監(jiān)察五院,王寵惠被任命為第一任司法院院長。
民國期間,王寵惠幾乎一直都身居高位,不算其他職務,僅在司法部門任職就長達二十余年之久,可以算是民國司法的象征性人物。王氏在北京政府時期曾先后擔任五任內(nèi)閣的司法總長,國民政府成立后又是第一任司法部長和第一任司法院院長,行憲后再任司法院院長。如此算來,王寵惠先后共計八次出任民國司法機關負責人,正如有人所言,民國各時期“法規(guī)、規(guī)章、楷模范式,皆須草創(chuàng)牽建,擘劃定制,凡此,悉為王氏啟其端緒,奠其丕基”。
民國第一法學家王寵惠的事跡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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