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開關的結果是什么
隆慶開關指隆慶元年隆慶皇帝宣布解除海禁調整海外貿易政策,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的事件,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隆慶開關的結果,希望能幫到你。
隆慶開關的結果
據學界研究,當時明朝的產品諸如 絲織品、 瓷器、 茶葉、鐵 器等,廣受世界各國歡迎,而許多國家缺乏名優(yōu)商品能滿足明朝的國內需求,只好以白銀支付所購明朝商品,引致白銀大量流入明朝。據估計,明神宗萬歷元年(1573年)至明思宗崇禎十七年(1644年)的72年間,自 葡萄牙、 西班牙、 日本等國輸入明朝的銀元,至少在1億元以上,有力地促進了明朝國內商品經濟和社會經濟的發(fā)展,促進了民生改善和社會進步,也為明朝中國商人積極參與當時已經建立起來的東亞及太平洋貿易圈,提供了施展才華的機遇和舞臺。同時將西方的先進火器引入中土,一定程度的提升了明朝軍隊的戰(zhàn)斗力,使得西班牙、葡萄牙、荷蘭等國家對侵略中國做為殖民地心存忌諱。
自1567年“隆慶開關”到1644 年明朝滅亡,這70 多年的時間里,全世界生產的白銀總量的1/3 涌入中國,共計約3.53 億兩(保守估計,重新估計約為5億兩)。
隆慶開關的經過
隆慶元年(1567年)2月4日,明穆宗登基不到一個月,就詔告群臣說:“先朝政令有不便者,可奏言予以修改。”,福建巡撫都御史涂澤民上書曰“請開市舶,易私販為公販”(私販指走私商,公販指合法商人)。明穆宗當即批準了這一奏請。明穆宗宣布解除海禁,調整海外貿易政策,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史稱“隆慶開關”。民間私人的海外貿易獲得了合法的地位,東南沿海各地的民間海外貿易進入了一個新時期。明朝出現一個比較全面的開放局面。
不久后又開放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并以月港為治所設立海澄縣,設立督餉館,負責管理私人海外貿易并征稅。督餉館對私人海外貿易管理的內容主要有:出海貿易的船只不得攜帶違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餉館領取船引并交納引稅。此外,對日本的貿易仍在禁止之內,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日本。若私自前往,則處以“通倭”之罪。
雖然仍有著諸多管理和限制,開放的月港也只是一處小港口,但民間私人海外貿易至此畢竟得到了朝廷的認可,只要遵守政府的管理限制,民間私人海外貿易就被視為合法經營。政策和制度上的這種局部的和有限度的調整,史稱“隆慶開關”。隆慶開放使民間私人海外貿易擺脫了走私非法境地,開始有條件地公開進行和較為正常地發(fā)展,并迅速發(fā)揮了積極作用。史載隆慶初,僅月港一地,“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并賴”,成效明顯。
隆慶開關的背景
由于明初的倭寇對沿海地區(qū)的騷擾,而他們亦涉足民間的海外貿易,因此明政府主要針對這個情況,首次頒布海禁令,明太祖于洪武四年(1371年)詔令“瀕海民不得私自出海” ,拉開了海禁序幕,不過明朝與藩屬國之間的朝貢貿易就取代了民間海外貿易的作用。
明成祖雖有官方的下西洋之舉,但仍“禁民間海船”,嚴令“原有海船者,悉改為平頭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 。此間,海禁令和朝貢貿易的執(zhí)行情況并沒有太大問題,明成祖甚至任命晉江籍僑領許柴佬總督呂宋國事,不過自明成祖去世后,朝貢貿易的萎縮,以及海禁令逐漸廢弛,違反海禁出洋的中國海商活動日趨頻繁。直到16世紀后,倭寇在沿海地區(qū)肆虐的情況日益嚴重,當時的朝廷官員為了重建中國沿海的海上秩序,對海禁存廢產生嚴重分歧。
嘉靖倭亂發(fā)生后,明朝朝野曾發(fā)生過一場禁海問題的爭論。其中一個問題,就是要不要放棄傳統(tǒng)的“海禁”政策,要不要開放本國商民的海外貿易。盡管很多人仍抱著既定的“海禁”政策不放,還是有一些有識之士看到了“海禁”與??苤g的關系,極力主張開放“海禁”,以根除???,其中,福建巡撫譚綸積極倡導開海, 譚綸請求朝廷允許福建商民在近海與外通商,有不少中央政府官員都表示了認同。
明世宗死,明穆宗繼位,明朝進入了隆慶時代。明朝政府面對倭寇之亂屢打不絕的現實,認識到福建巡撫許孚遠在奏疏中說的“市通則寇轉而為商,市禁則商轉而為寇”的問題,開始調整嚴禁民間私人海外貿易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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