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的制度和政策介紹
太平天國,后期曾先后改稱上帝天囯、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是清朝后期的一次由農民起義創(chuàng)建的農民政權,也是清朝歷史上最大規(guī)模的農民戰(zhàn)爭。下面是學習啦小編分享的太平天國的制度和政策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太平天國的制度和政策介紹
一、《天朝田畝制度》
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后,于1853年冬頒布了《天朝田畝制度》,它的作者今天已經無從考證。從“田畝”可以看出,它以土地為核心,但是也包括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社會生活等方面的內容,它是太平天國“新世界”的藍圖,試圖建立一個“有田同耕,有飯同吃,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社會。其內容包括:
(一)經濟方面
廢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把土地重新平均分配給農民。
1、分田。分田思想:“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在宗教外衣的掩蓋下,提出了廢除私有制的思想,從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地主階級土地所有制。分田原則:“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分田辦法:(1)把全國土地根據產量多少,分為上、中、下三等九級,即上上田(1200)、上中田(1100)、上下田(1000)、中上田(900)、中中田(800)、中下田(700)、下上田(600)、下中田(500)、下下田(400);(2)不論男女,按照年齡,好壞地搭配分配土地。16歲以上男女都可以得到同等數量的土地,15歲以下減半;(3)提出“豐荒相通,以豐賑荒”的調劑辦法。
2、生產。(1)分得土地的農民都要努力參加生產,“力農者有賞,惰農者有罰”;(2)每家除農業(yè)生產外,還要從事副業(yè)生產,房前屋后種樹植桑,養(yǎng)雞喂鴨,農婦要養(yǎng)蠶、紡紗、織布等;(3)“兩”是農村政權的基層組織,每25家為一兩,都要從事手工業(yè)生產,伍長、伍卒農閑時要從事陶、冶、木、石等業(yè)。
3、分配。(1)每25家設一國庫,除留足口糧外,余則歸國庫;(2)遇有婚喪嫁娶之事,由國庫按統(tǒng)一標準供給,即領錢1000,谷100斤,通天下皆一式;(3)鰥寡孤獨、老弱病殘者由國庫統(tǒng)一支出供養(yǎng)。
(二)政治方面
建立新的管理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基層鄉(xiāng)官制度,《天朝田畝制度》把太平軍的組織系統(tǒng)推廣到社會生活中,每5家設一伍長,5個伍設一兩司馬,其上設卒長、旅帥、師帥、軍帥等,一軍13156家。軍帥以下稱鄉(xiāng)官,鄉(xiāng)官由推舉產生。兩是社會基層單位,由25家組成,兩司馬為統(tǒng)領。鄉(xiāng)官制度是寓兵于農的制度,每家出一人為伍卒,“有警,則首領統(tǒng)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耕田奉上”。
(三)教育方面
實行政教合一。25家設一禮拜堂,禮拜堂既是學校,又是宗教活動的場所。兒童每日去禮拜堂學習,由兩司馬擔任教師。教育內容以太平天國的宗教教義和方針、政策為主。每逢禮拜日,男女皆至禮拜堂聽講教義及頌贊皇上帝。
(四)官吏選拔方面
規(guī)定每年推薦一次官吏。只要遵守天國法令,努力從事生產勞動,皆可被保舉,不受任何資格、財產、性別的限制,所舉人員由上級審查。官吏的升貶每三年進行一次,各級首領按下屬不同的表現(xiàn),或保升或奏貶,逐級上報,由天王最后定奪。
積極意義:《天朝田畝制度》堅決地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強烈地反映了農民獲得土地以擺脫貧困實現(xiàn)溫飽和幸福的要求,不愧為農民戰(zhàn)爭史上最光輝的文獻,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具有明顯的進步意義。《北華捷報》曾對此評論說:“這個樣本是異??杉蔚摹?hellip;…起義政府制定的條文對整個社會中的每個成員都表現(xiàn)出關心,它的最基本原則是保護他們人民的安康,這使得那些歐洲所謂文明政府為自己的疏忽而感到羞愧”?!短斐锂€制度》平分土地的規(guī)定打擊了封建的土地制度,適應了時代的要求,符合了農民的愿望,具有重大意義。19世紀50年代的中國,發(fā)展資本主義成為時代的要求,但中國仍然是地主貴族占有大部分土地,地租剝削繁重,人民沒有生產重要性,因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成為社會生產力發(fā)展的最大障礙。掃除封建生產關系,為資本主義發(fā)展開辟道路,是中國近代社會的歷史任務。
局限性:《天朝田畝制度》要求消滅一切私有,實行絕對平均主義的分配制度,違背了歷史發(fā)展規(guī)律,成了不可實現(xiàn)的空想。這是因為:第一,《天朝田畝制度》提倡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違背了近代社會的發(fā)展進程。當時世界處于資本主義蓬勃發(fā)展的時代,中國的自然經濟已經開始解體,資本主義將要產生。而《天朝田畝制度》建立國庫制度,規(guī)定物物歸上主,人人無私財,不僅生產資料私有權廢除,生活資料的私有權也廢除了,凡婚喪嫁聚等事皆從國庫分配,錢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家里養(yǎng)的雞鴨豬,都是統(tǒng)一的,每家五只母雞,兩頭母豬……任何人手中都不可能保留任何剩余產品。把小農業(yè)和小手工業(yè)相結合的自然經濟固定化,必然阻礙商品經濟的發(fā)展,從而限制了資本主義的產生。在人類歷史上,只有極端貧困的原始社會,生活資料才是平均分配的,原始社會是人類歷史上最落后的社會制度,所以制度勾畫的這幅藍圖,并不能代表歷史前進的方向,是歷史的倒退。第二,《天朝田畝制度》主張絕對平均主義,束縛了生產力的發(fā)展。不要任何私有財產,超越了反封建主義的界限;平均一切,否認了非封建主義的一般私有制(包括資本主義私有制在內),不能不損害富裕農民的利益,也打擊了農民的生產熱情。因為勞動產品歸國庫,多勞不能多得,大家都過著低水平的劃一生活,挫傷了農民的勞動積極性,不利于改進耕作技術和擴大再生產。所以,它作為絕對平均主義的社會改革方案,其結果只能造成生產的落后,社會產品的極端貧乏,絕不會是“人人飽暖”,只能是普遍的貧困。
二、其它各項制度和政策
(一)官制
太平天國在起義前,即在起義隊伍中設立軍職。初分前、后、左、右、中五軍,各設軍長、副軍長、先鋒長及所屬百長、營長等官。旋仿《周禮》之制,改各級軍官為軍帥、師帥、卒長和兩司馬。1851年(咸豐元年)洪秀全稱天王后,立四軍師,即左輔正軍師、右弼又正軍師、前導副軍師、后護又副軍師;封五軍主將,統(tǒng)率侍衛(wèi)、總制、監(jiān)軍及軍帥以下宮。同年秋冬,在永安封五軍主將為東、西、南、北、翼五王,增加丞相、檢點、指揮、等級。1853年3月定都天京后,復增侯爵,形成了王、侯、丞相、檢點、指揮、、總制、監(jiān)軍、軍帥、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十三等官階制度。王、侯是爵,丞相以下是官。事實上,太平天國的官階區(qū)別并不分明。王雖為最高級官階,但軍師始終存在,為“朝綱之首領”,由王擔任,地位卻在王之上。
太平天國前期職官,大抵分為朝內、軍中官和守土、鄉(xiāng)官。朝內官以丞相為最高,分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各有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共二十四人;以次檢點三十六人,指揮七十二人,一百人。諸官均非實職。六官丞相或在京佐治天朝政務或率師出征和鎮(zhèn)守要地,才獲得相應的職權。軍中官以總制最尊,次為監(jiān)軍,再次軍帥,均每軍一人。軍帥(約13000人)轄師帥五人,旅帥二十五人,卒長一百二十五人,兩司馬五百人。平時軍帥獨負管理訓練之責,戰(zhàn)時由總制、監(jiān)軍實行統(tǒng)轄。丞、檢、指、將奉命出征,則統(tǒng)率數軍,總制以下均受調遣。直接管理地方行政的官員稱守土官,有郡總制和縣監(jiān)軍,由中央政府任命??h以下地方各級政權,比照軍隊組織設軍帥、師帥、旅帥、卒長、兩司馬、伍長等,由鄉(xiāng)民公舉,稱鄉(xiāng)官。
太平天國的官制分為爵位和職官。初期爵位分為王、侯兩等;但是實際上往往爵位和職官互相混雜,不分文官武將,軍事政治兼管。天京事變后,設義、安、福、燕、豫、侯六等封爵。后期有朝官、屬官之分。朝官包括列爵、諸將和丞相以下職官三個系列。列爵指王和六爵。天義、天安、天福、天燕、天豫、天侯六等爵制度,是在前期燕王、豫王貶革為頂天燕、護天豫和原置侯爵的基礎上,再由義王、安王、福王的王號演變而來,大約形成于1858年。1859年4月洪仁玕封為精忠軍師干王,隨后陸續(xù)封了英、忠、贊、侍、輔、章六王和洪氏親屬諸王。至1861年《朝天朝主圖》頒布時,連爵同王的駙馬、西父在內共二十八個王。六爵既已封多,又在六爵之上、諸王之下,陸續(xù)增設了天將、朝將等,以為升遷地步。其與原有的主將、大佐將、正副總提,合為軍中諸將。諸將與六爵兩個系列互相交叉。這樣,王、天將、朝將、主將、義、安、福、燕、豫、侯,成為后期官階系統(tǒng)的主干。丞相以下職官為低級軍官,與六爵的次等屬官地位相當??傊啤⒈O(jiān)軍、軍帥至兩司馬,一般只用來封賞鄉(xiāng)官。朝內設掌率綜理政事,分正、又正、副、又副。各掌率的官階因其現(xiàn)任本職的高低而異。王、諸將和六爵的屬官名目,已知有六十余種。主持日常工作與分司任事者,王之屬官為同檢和六部尚書,天將、朝將為總檢和六政書,主將、義為經政司和六司員,安、福為軍政司和六書,燕為軍政司和六種,豫為議政司和總尹,侯為僉政司。
(二)土地政策
1854年秋,楊秀清、韋昌輝、石達開等根據天京糧食供應緊張的情況,向洪秀全提出“照舊交糧納稅”的建議,得到洪秀全的批準。“照舊交糧納稅”就是按照清政府的賦稅制度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地丁銀和漕糧,允許地主收租。地主要向天國納糧完稅,這事實上承認了地主對土地的所有權。根據“取租辦賦”的原則,承認了地主征收地租的權利。太平天國沒有從根本上觸動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制度,沒有從根本上滿足廣大農民的土地要求,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封建的生產關系和階級關系。但是也采取了一些有利于農民的措施,如沒收一部分地主的土地,包括清政府的官田、南方有些庵觀寺院田、宗族祠祭田等公產;承認部分農民自發(fā)占有地主的土地;采取輕稅政策,對富人則征收重稅。
(三)城市管理政策
太平天國初期,天京城里推行軍隊中的管理原則和制度。廢除私有財產,實行圣庫制度,居民的一切財產上繳圣庫,再由圣庫供給生活必需品;按軍隊編制,居民分別建立男行女行、男館女館,除了天王及諸王外,夫妻不利同居;老弱病殘者,皆編入“牌尾館”,由國庫供養(yǎng),從事“掃街,拾字紙,看魚塘菜園,割菜子蠶豆”等工作。凡16至50歲的男子,皆編入“牌面館”,承擔參軍作戰(zhàn)及修筑工事等工作。并且完全廢除商業(yè)。但是,這種政策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許多問題,不得不逐漸改變。1854年,實行官營商業(yè),對愿意從事某種商業(yè)者發(fā)給執(zhí)照和資本,但有諸多限制。后來不得不準許私人經營商業(yè),采取保護商業(yè)、自由貿易的政策。1855年,楊秀清下令解散女館,令男女婚配,夫妻團聚。但對于手工業(yè)的管理,天京設立“諸匠營”(金靴營、繡錦營、鐫刻營、木、織營、金匠營)和“百工衙”,實行統(tǒng)一管理。諸匠營有土營、木營、織營、金營等7種;百工衙分為弓箭衙、戰(zhàn)船衙、旗幟衙、縫衣衙、豆腐衙等39種。諸匠營和百工衙都有一定數量的手工業(yè)工人,產品全部繳公,不經市場交換,工人除供應吃穿外沒有其它報酬。這種政策長期推行是不利于生產發(fā)展的,所以只在軍中和天京推行,其它地區(qū)仍實行公營和保護私營工商業(yè)相結合的政策。
(四)婦女政策
太平天國打破了幾千年來男尊女卑的封建束縛,提高婦女的地位,實行男女平等的政策。經濟上,婦女可以分得土地,同男子一樣勞動;政治上,婦女可以參軍、做官,從金田起義開始就組織女軍,與男子并肩作戰(zhàn)。對有才能的女子授以官職,她們與男官處于同等地位。婦女同男子一樣享有受教育、參加考試的權利。另外,廢除封建買賣婚姻,主張自由婚姻,男女結婚領取結婚憑證“合揮”。但是,太平天國婦女政策并未完全實行,定都之后,隨著洪秀全詔令“女理內事,外非所宜聞”,她們便逐漸淡出太平天國的政治和軍事舞臺,其活動空間十分有限。這些被組織起來的民女一律被勒令放足,且不得穿裙,以便于從事削竹簽、搓麻繩、挖壕溝、盤糧等后勤勞務;善女紅的女子則被編入繡錦衙,其繡花處曰繡花館,算是上差。諸王等仍然選嬪妃、納妻妾,而且曾是洪秀全等沖擊對象的“三從四德”觀念,后來卻被他們奉為至理之言,這與初期宣傳的“天下多男人,盡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盡是姊妹之群”的平等觀念顯然是背道而馳的。
(五)文化教育政策
太平天國對孔子和儒家經書的正統(tǒng)權威進行猛烈地沖擊,太平軍所到之處,毀孔廟,砸孔子牌位,把儒家經書斥為“妖書”,嚴禁軍民誦讀和收藏。還專門成立了“刪書衙”,負責將“四書”、“五經”中的“一切鬼話、怪話、妖話、邪話,一概刪除凈盡,只留真話、正話”。并建立“鐫刻營”,刊印太平天國編著的各種書刊。太平天國還通過改革考試制度,廣泛吸收知識分子參加政權管理,考試內容以太平天國文獻為對象,考取后即授予官職??瓶既∠T第限制,男女平等。要求各地鄉(xiāng)官鼓勵讀書人赴試。軍帥轄區(qū)內如果沒人應考,軍帥就有被革職的可能。對家境貧寒的考生,政府還提供路費等必需的費用。此外,太平天國還頒行了“天歷”,對舊的歷法進行改革。天歷規(guī)定一年為366天,單月31天,雙月30天。這種計算方法雖然同地球繞太陽一周的實際時間有些差距,但是它否定了清朝的紀年,刪除了舊有歷法上所宣揚的迷信內容。
(六)對外政策
太平天國采取友好平等、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從1853年4月至1854年6月,英國駐華公使文翰及其后任包令、法國公使布爾布隆、美國公使麥蓮等先后訪問南京進行刺探,并試圖強迫承認各國在華的侵略權益。但是,太平天國的領袖們拒絕不承認清廷與列強簽訂不平等條約,主張平等往來,反對外來侵略,維護國家尊嚴。同時嚴禁鴉片輸入,鼓勵正當貿易。然而,由于他們初次接觸外國資本主義侵略者,對其本質認識不清,而且又因宗教形式相同,于是把侵略者稱為“洋兄弟”,甚至表示允許外國侵略者“自由出入”、“貨稅不征”,放松了對其應有的警惕與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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