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被割讓歷史資料
為紀念澳門回歸祖國五周年,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的清代外務部中葡關系檔案部分史料正式對外公布,向世人揭示了近代中國和葡萄牙的歷史關系以及澳門的歷史變遷和風俗文化。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澳門被割讓的歷史資料,希望對大家有用。
澳門被割讓的歷史資料
葡萄牙人最初限定只能居住在澳門南方,由果亞親王管轄,1623年,葡萄牙政府委任馬士加路也為首任澳門總督。1640年當葡萄牙擺脫西班牙統(tǒng)治后,因澳門未曾投降于西班牙,于是被授“天主圣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us)的稱號。
澳門歷史上以中西文化交流馳名于世,明末清初的“西學東漸”中在地區(qū)上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亦曾在世界經(jīng)濟的運轉中發(fā)揮重大作用。
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以后,1844年9月20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宣布澳門為自由港;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中國交澳門地租及占領關閘。1851年,葡萄牙占領氹仔。1863年,侵占塔石、沙岡、新橋、沙梨頭和石塘街。1864年,再占領路環(huán)。1879年,占領龍?zhí)锎濉?883年,葡國占領望廈、荔枝灣、石澳及青洲。1887年,葡萄牙政府和清政府先后簽訂《中葡會議草約》和《中葡和好通商條約》,規(guī)定“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區(qū)治理它處無異”。1896年,葡萄牙企圖再占領附近的大小橫琴島,但未成功。1908年,葡萄牙要求展界,并劃定澳門的界址。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由于葡萄牙屬中立國以及大量日僑居于巴西,所以沒有被日本占領。1955年,葡萄牙頒布了《澳門海外省組織法》。1961年,葡萄牙海外部確定澳門為旅游區(qū),特準設賭。同年11月澳門政府頒布《承投賭博娛樂章程》。在1974年澳門首條陸路連接工具——澳氹大橋落成啟用前,民間或運輸往來兩離島和灣仔皆用船只,曾有航班設立。
葡萄牙逐漸侵占澳門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開始在澳門進行貿易和修建洋房居住。于1583年,在澳門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經(jīng)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門議事會進行葡萄牙社區(qū)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兩白銀予明政府與其后的清政府為地租。由于澳門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動,明朝于1608年(萬歷三十六年),香山知縣蔡善繼以《條議制澳十則》加強對澳門的管治。1614年,朝廷接納兩廣總督張鳴岡的上書,加強澳門的軍事防范。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為澳門總督(簡稱:澳督),但并沒有到任。1623年,葡萄牙任命馬士加路也為澳督,并正式到澳門就職。由于最初只負責澳門防務,澳督官邸亦設于大炮臺。 1749年(乾隆14年),清政府頒布《澳夷善后事宜條議》以完善對在澳外國人的法律,并將其葡文石碑豎立于議事亭。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以葡萄牙女王名義發(fā)布《王室制誥》后,議事會逐漸失去大部分權力,而作為葡萄牙國家代表的澳門總督的權力則不斷擴充膨脹。
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后,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愛新覺羅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并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清政府斷然拒絕葡萄牙的要求,但維持已給予葡萄牙的各樣優(yōu)待。及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布澳門為自由港,除容許外國商船停泊進行貿易活動外,更拒絕向清朝政府繳納地租銀。1846年4月澳督亞馬留上任后,隨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統(tǒng)治政策。1846年5月,亞馬留單方面宣布對澳門華籍居民征收地租、人頭稅和不動產(chǎn)稅,把只對葡萄牙居民實行的統(tǒng)治權,擴大到華籍居民。亞馬留之舉立即引起駐澳的清朝官員的嚴重抗議與交涉。但從1849年開始,亞馬留悍然將清朝官員趕出澳門和搗毀清朝海關,并停止向清政府繳納地租銀。亞馬留的舉動,進一步激起了華籍居民的民憤。結果,亞馬留在同年8月22 日被刺殺身亡。
1862年葡萄牙曾與清政府草簽《中葡和好貿易條約》,欲將澳門地區(qū)轉為葡萄牙之屬地,但被發(fā)現(xiàn)而告終。直至1886年(光緒12年),葡萄牙與英國代表藉鴉片緝私征稅的合作與清政府談判。結果于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先后簽訂了《中葡里斯本草約》、《和好通商條約》,條約列明:“由中國堅準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不過為避免主權徹底喪失,清政府保留了將澳門讓與他國的權利,葡萄牙若想將澳門讓與他國,必須經(jīng)過中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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