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流程有哪些
想要辦理護照、人口登記和地址變更等業(yè)務,請帶好相關證件和材料前來。這里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流程有哪些,方便大家學習了解,希望對您有幫助!
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 領取申請表
居民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當地出入境管理機關,領取一張《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地區(qū)申請審批表》,國家工作人員等要由單位出具意見。
不滿14周歲的居民在辦理申請時,須由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陪同。
第二步 填寫申請表
申請表要用藍黑色或黑色水筆填寫。申請表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申請種類、申請事由等內容。身份證須填寫18位號碼。
第三步 復印身份證、戶口簿,照相
申請表內容填好后,申請人要將身份證和戶口簿個人資料的復印件粘貼在申請表背面。 申請人將一張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頭像照片貼在申請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務大廳里有照相服務點。
第四步 交費
申請人根據本人所選擇的'簽注種類先到服務大廳或出入境管理機關下的建設銀行交納個人旅游證件工本費和簽注費。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 每證100元
一次有效簽注 每證20元
二次有效簽注 每證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150元
有效期2年至3年(不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200元
有效期3年以上(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300元
各地略有不同,以當地出入境管理機關公布為準。
第五步 向工作人員提交資料
申請人持交費發(fā)票、已填好的申請表、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服務臺交驗資料,并回答民警有關詢問。完成申請手續(xù)后,民警會給你《回執(zhí)》單,上面有工作電話。
第六步 取 證
按規(guī)定,往來港澳通行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人在等證期,可以撥打《回執(zhí)》單上的咨詢電話詢問辦證的進展程度。
港澳通行證怎么辦理
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本人提出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guī)定提交申請:
(一)未滿16周歲人員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由監(jiān)護人或者監(jiān)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監(jiān)護人應當提交監(jiān)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并留存復印件;監(jiān)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還須提交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并留存復印件。
(二)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原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原簽注申請受理部門申請簽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人須出具委托書,被委托人須交驗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在港澳地區(qū)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申請。
(三)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組織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yè)的,以及在港澳就業(yè)期間繼續(xù)申請逗留簽注的,可由勞務經營公司代為申請逗留簽注。勞務經營公司須事先將公司印章、負責人簽名向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有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四)內地居民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香港或者澳門向深圳或者珠海簽證辦提出申請的,可通過香港或者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受理部門
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或者市級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工作。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應規(guī)定受理:
(一)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商務簽注,須由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二)內地居民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逗留簽注,須由勞務經營公司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含,下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三)軍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須由部隊或者工作單位駐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
(四)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fā)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在香港申請赴澳門其他簽注,可以由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深圳簽證辦)受理。
(五)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澳門后,在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fā)往來港澳通行證),或者在澳門申請赴香港其他簽注,可以由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珠海簽證辦)受理。
(六)對于其中符合相關條件的,省內居民還可以在省內跨市、州就近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旅游簽注;外地戶籍居住證持有人還可在居住地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具體規(guī)定詳見省內就近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出入境證件辦事指南。
申請需提交的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8×33mm)。
(二)交驗居民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需交驗有效中國護照、定居國外的證明,并提交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需交驗戶口簿并提交復印件,申請人應當由監(jiān)護人陪同申請,還應當提交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相關監(jiān)護證明。監(jiān)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需提交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和監(jiān)護人的委托書。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往來港澳的,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
(三)按規(guī)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四)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五)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簽注的,還需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六)赴香港或者澳門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包括:
1、探親。(1)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業(yè)、就學證明復印件。
親屬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親屬在香港長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進入許可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親屬在香港就業(yè)、就學的,提交相應香港進入許可復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親屬在澳門定居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復印件,親屬是外國籍的,提交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復印件;親屬在澳門長期居住的,提交澳門居民身份證或者澳門特別逗留證、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親屬在澳門就業(yè)的,提交澳門主管部門批準在澳門就業(yè)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親屬在澳門就學的,提交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或者在學證明書復印件、有效旅行證件復印件。
(2)交驗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
兩年內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2、商務。企業(yè)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或者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捌髽I(yè)機構”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境外企業(yè)常駐內地代表機構。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企業(yè)機構須事先向所在地有審批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須由企業(yè)申請商務備案,交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者有關登記證書、稅務登記證書并提交復印件;企業(yè)納稅證明;企業(yè)機構人員還須提交企業(yè)機構為本人交納社會保險的憑證或者本人屬于該企業(yè)機構的有關證明文件;企業(yè)機構出具的赴港澳商務活動事由說明。
3、團隊旅游。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4、個人旅游。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5、逗留。(1)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yè)、居留、培訓人員或者作為受養(yǎng)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xù)申請逗留簽注的,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2)赴澳門隨任,須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赴澳門就學,須交驗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xù)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原件。赴澳門就業(yè),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外地雇員逗留許可”名單》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xù)申請逗留簽注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續(xù)期名單表,或者交驗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澳門社會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赴澳門就業(yè)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6、其他。(1)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赴澳門(香港)的,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2)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簽發(fā)往來港澳通行證規(guī)定
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兩種:有效期為5年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發(fā)給申請時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有效期為10年的往來港澳通行證發(fā)給申請時16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
簽發(fā)各類簽注規(guī)定
(一)探親簽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的,可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簽發(fā)3個月多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自首次進入之日起90天;
申請赴港澳地區(qū)探望配偶且與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簽發(fā)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準,可以簽發(fā)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二)商務簽注(S)。
1、已備案的企業(yè)機構人員,根據備案規(guī)定,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多次簽注、1年多次簽注(赴澳門簽注除外),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2、未備案的企業(yè)機構人員,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3、駕駛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者澳門專門交通工具人員,可以簽發(fā)3個月多次簽注或者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三)團隊旅游簽注(L)。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屬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規(guī)定的特別情形的,可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3天。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四)個人旅游簽注(G)。申請赴香港,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對經批準實施多次?°個人游?±試點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規(guī)定條件的,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簽發(fā)1年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五)逗留簽注(D)
1、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yè)、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yǎng)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簽發(fā)多次簽注;簽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fā)的進入許可的最長有效期簽發(fā)。持證人應當按照香港進入許可的規(guī)定入出香港。
2、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yè)以及就業(yè)人員的親屬,簽發(fā)多次簽注。赴澳門隨任,簽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聯絡辦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駐澳門內派人員未成年子女隨任身份證明表》上的擬申請簽注有效期簽發(fā);赴澳門就學,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批準的學習期限簽發(fā),但最長不超過1年。赴澳門就業(yè),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社會文化司批準的期限簽發(fā)。赴澳門就業(yè)人員的親屬,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批準的期限簽發(fā)。持證人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澳門逗留許可有效期。
(六)其他簽注(Q)。
可以根據事由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有特殊情形確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可簽發(fā)3個月多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辦理流程(一)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縣級或者市級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符合網上申請條件的,可以通過湖南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政務網上申請模塊提出申請。
(二)具有受理權的縣級或者市級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受理申請。
(三)市、州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審批。
(四)證件制作完畢后,由申請人前往公安機關人口與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機關領取或者按照已辦郵寄手續(xù)寄至指定地址。
辦理收費往來港澳通行證每證100元;往來港澳簽注(一次有效)20元;往來港澳簽注(一年內多次有效)100元/件;往來港澳簽注(一年以上兩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簽注)150元/件;往來港澳簽注(兩年以上三年(不含三年)以下多次有效簽注)200元/件;往來港澳簽注(三年期多次有效簽注)300元/件。
辦理時限(一)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的10個工作日。
(二)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為7個工作日。
(三)因所在地區(qū)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fā)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簽發(fā)時間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四)內地居民因赴港澳地區(qū)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yōu)先審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