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明朝朱元璋宰相制度的廢除論文
淺談明朝朱元璋宰相制度的廢除論文
中國的宰相制度起源于商代,但是到了明朝宰相制度被廢除了。下面是學習啦小編帶來的關于明朝宰相制度的廢除論文的內(nèi)容,歡迎閱讀參考!
明朝宰相制度的廢除論文篇1:《淺談明朝宰相制度的廢除》
摘 要: 中國宰相輔助制度起源于夏朝、商朝,終止于明朝。封建最高統(tǒng)治者既要手握大權又要享受做皇帝的樂趣是丞相制度存在的必然依據(jù); 處理國政,不可能沒有輔政機構(gòu),輔政機構(gòu)也不可無人主持,也就是說相職不可廢除,但相權要受到限制。然而來自元朝末年的朱元璋為了使自己及其后代能永遠獨攬大權,從而廢除了沿襲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本文對宰相制度的演變過程、宰相制度的特點和明朝宰相制度被廢除的原因做了簡要的闡述。
關鍵詞:宰相制度;演變過程;廢除原因
中國的宰相制度起源于商代,在中國 政治制度史上宰相只是一個通稱,宰相的具體名稱,各朝大都不同,有“丞相”、“太尉”、“司徒”、“司空”、“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尚書左、右仆射”等等。歷代中,除遼代沒有以宰相作為正式官名而僅作為通稱外,其他朝代具體名稱則因時而異。宰相的主要職責是輔佐皇帝和參謀決定國家大事,所以有“百官之首”之稱。處理國政,不可能沒有輔政機構(gòu),輔政機構(gòu)也不可無人主持,也就是說相職不可廢除,但相權要受到限制。削減相權,使相權不能掌握在一二人之手,同時還要使他們既受到制約又受到監(jiān)督。宰相機構(gòu)參議輔政制就是應此而出現(xiàn),而且不斷完善。
一、宰相制度的演變過程
“丞相之名始于秦”。[1]秦朝正式建立了宰相制度,丞相則成為中央行政體制的首腦。秦王嬴政設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同為宰相之職位。
劉邦建立西漢后,仿照了秦朝的制度,發(fā)號施令的最高機關由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寺所構(gòu)成。到了漢武帝時,為了防止權臣專政就將政務從三公府移入內(nèi)廷,由尚書協(xié)助皇帝裁決國家大事,尚書臺便成了皇帝的機要秘書處。“文帝以后,太尉并不常置,而至武帝時起,丞相地位雖高,權力則逐漸縮小,皇帝常常通過內(nèi)廷保管文書的尚書署親自裁決庶政,有時更給宦官以‘中書令’的稱號(宦者為中人),也使他們與聞政務”。[2] “從昭帝時起,在皇帝年幼不能處理國政時,每用重臣、外戚,加上‘大司馬’、 ‘大將軍’或別的頭銜來領尚書事。到成帝時,尚書署的首長尚書令用士人(以往是宦官),而署也漸以‘臺’來代替”。[3]東漢的宰相有上公、三公。上公為太傅及執(zhí)政將軍;三公分為太尉、司徒、司空。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這時期既有公官也有省官,而且在此時初年公官多省官少,及至末年則省官多而公官少顯示出這是一個由公官向省官過渡的時期,也是兩種宰相相互交叉設置時期”。[4]三國以三省長貳為宰相者,只有蜀國的尚書令;而晉、南北朝以三省長貳為宰相者,除尚書令外,仍有中書監(jiān)、中書令、侍中及尚書仆射等。省官為宰相者既增,則公官為宰相者就相對減少,演變到了隋唐,則盡以省官為宰相,公官便退出 歷史舞臺。
隋唐時期,建立了以三省六部為核心的中央政府新體制,其中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制度的出現(xiàn),則標志著我國宰相制度的進步和進一步 發(fā)展。三省的職權界線劃分不明顯,因為“隋代雖置三公,以官高不除。其秉國均者惟內(nèi)史納言,而尚書令無不統(tǒng),即不預機事,亦稱政本之地”。[5]具體來說,三省雖然同時參加運轉(zhuǎn),但是三省的權力核心卻在尚書省。唐代的宰相制度,是在沿襲了隋朝舊制的基礎上發(fā)展演變而來。它與政事堂制度密切相關,是一項宰相集體議事決策的重要政治制度。自貞觀之后,中書舍人“五華判事”, [6]“ 中書省職權漸重,中書令于定敕之前,多提前于政事堂議論”,[7]于是政事堂地位日漸提高,成了宰相議決軍國大政的最高國務會議。
五代十國時期,各國宰相制度基本上沿襲唐制,最明顯的變化就是,中央最高軍事領導機關樞密院,地位上升迅速,與中書門下平分秋色,參與國家大政。后梁建立后,把樞密院改為了崇政院,崇政史不由宦官擔任而是由皇帝親信大臣擔任。到后晉、后周時期,又重設樞密院,樞密使管理機要,雖次于宰相,但權傾內(nèi)外。
宋代的中樞機構(gòu)和設官大多沿用唐制,但機構(gòu)的職權有很大變化,與唐代體制大不相同。宋代中央實行中書與樞密院對掌文武大政的二府制。“宰相中地位最高的兼昭文館大學士,稱上相,次兼修國史,再次兼集賢殿大學士。”[9] “開國之初,宰相副相的設置沒有定數(shù),宋人洪邁說,太宗以降,頗以二相二參為率。”[10]即通常兩位宰相兩位參知政事。仁宗至和年間,文彥博、劉沆、富弼三人為宰相,僅用程戡一人為參知政事。“太宗末,呂端獨相,路中舒、王化基、李至、李沆四人人參知政事,這些情況是比較少見的。”[11]神宗元豐五年,改革官制,以尚書令之副——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徽宗政和中,蔡京以太師總領三省,改尚書左右仆射為太宰、少宰,由太宰兼門下侍郎,少宰兼中書侍郎”[12]。“北宋欽宗靖康元年末,又復以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13]
“南宋孝宗乾道八年詔依法制,以左右丞相代替尚書左右仆射為宰相,并恢復了參知政事之名”[14]。從此以后,直到南宋滅亡,宰相的名稱就再也沒改變。
由少數(shù)民族建立的西夏和遼國,也吸收了唐宋先進的文化制度,設置了宰相。西夏也仿二府三司制,而遼實行北面官、南面官雙軌制。
金、元實行一省制,在宰相設置方面,級別劃分較為復雜。具體而言分四級: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平章和參知政事實際上也有左、右之分,元朝平章超出二員時,則有為首第一、第二、第三等區(qū)別。金朝以左為尊,而元朝則因為蒙古習俗尚右,故右在左上。“丞相和平章合稱宰相”。[15]
明太祖洪武建元以前,便有宰相之設。及至十三年左相胡惟庸專權謀逆伏誅,遂罷中書省,中書省所有官職盡革,其分權于六部而帝總其成。宰相制度被廢除。
二、明朝宰相制度廢除的原因
(一)長期以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
宰相在我國封建社會中央集權制度中發(fā)揮著雙重作用,它既可以輔佐皇帝,幫助皇帝處理政務,決策機要;又可能會因為權力過大而威脅君權,最終形成了君權與相權的矛盾。君權與相權,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实凼菄以?宰相是政府首腦,沒有宰相對國家的管理,皇帝就有可能江山不保;如果皇帝對宰相不信任或不重用,宰相就很難居高位。但是,君權與相權始終有劃分不清的界限,因此君權與相權的矛盾在二千多年的歷史發(fā)展中始終存在,各有消長。
宰相是“百官之長”,其權力和地位是其他官僚都無法比擬的。因此相權最有可能威脅到君權,君權也時刻防范著相權。
1、相權權傾一時、侵奪主上威福,甚至威脅生命。
不容否認,君相之爭是自宰相制度產(chǎn)生以來中國古代官僚政治中一個不可回避的矛盾因素。歷史上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就會不斷涌現(xiàn)出權傾一時、侵奪主上威福的權相。我們所熟知的曹操,他雖名為丞相,其實漢獻帝在他腳下,不過是一只隨時可踩死的蛤蟆。他可以仗劍入宮,把皇后從藏身的夾墻中搜出,扯住頭發(fā)殺掉,皇帝只有打抖的份,一句話也不敢說。魏明帝駕車到尚書門,尚書令陳嬌竟然敢以君相分權拒皇帝于大門之外。說明陳嬌的權力之大,大到他根本就不把魏明帝放在眼里。
2、相權公然挑戰(zhàn)至高無上的君權,引起君主的疑忌。
宰相的權力越大,皇帝必然就會處心積慮壓制、削弱相權,甚至殺宰相、廢除宰相制度,以尊君權。韓信是大家熟知的歷史人物,他的被殺,固然有其“兔死狗烹”的必然性,但他的太過自大,有時甚至目無君臣間禮儀等的缺點,為他命運的結(jié)束起了催化和加快作用。封建君主感到宰相對其威脅實在是太大,便會削弱相權,于是必然導致宰相制度最終被廢除。
3、功高震主,君權也時刻防范著相權。
李善長是開國第一功臣,在建國以后,朱元璋便任命他為丞相。朱元璋是一個鄉(xiāng)土觀念很重的人,李善長作為他的老鄉(xiāng),而且多年來只是在幕后工作,從來不搶風頭,只知道埋頭干活,像這樣的一個人朱元璋當然是很放心的。相比之下,劉基也為朱元璋打天下立下了大功,有著不可抹滅的功勞,就算朱元璋認為他沒什么功勞,苦勞總是有的,但他卻只是被封為誠意伯。更不可思議的是,他的俸祿也是眾多伯爵中最低的,年俸只有240石,而李善長是4000石,比劉基多了十幾倍。就是因為劉基是一個外鄉(xiāng)人,更重要的是,劉基對事情的判斷比朱元璋還要準確。從龍灣之戰(zhàn)到救援安豐,朱元璋想到的,他能想到,朱元璋沒有想到的,他還是能想到。所以對于朱元璋來說,他是不會容許這樣一個人在身邊的,并且這些決策并非安民之策,而是權謀之策,用來搞陰謀政變十分有用。對于朱元璋不殺他已經(jīng)很不錯了。可想而知,朱元璋時時刻刻都在防范著對自己的皇位有威脅的人。
(二)宰相制度妨礙皇權的高度集中
縱觀中國古代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加強的過程始終伴隨著兩大基本矛盾,其中一個就是君權與相權的矛盾。宰相權力過大直接威脅皇權,妨礙皇權的高度集中。從秦朝開始的這種君主丞相制度是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其特征是一個至高無上的皇帝之下,同時存在著一個“常丞天子,助理萬機”的丞相。宰相制的廢除解除了皇權的一大威脅,皇權得到空前的增強。而廢相僅僅是明太祖穩(wěn)固皇權的一步棋子,朱元璋要在他在位時就為子孫后代從制度上消除對皇權的各種隱患。“朱元璋規(guī)定,以后子孫做皇帝時,也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16]罷相以后,皇帝就可以將一切大權掌握在手中,中央政府的府、部、院、寺,分理庶務,各不統(tǒng)屬,就不必擔心大權旁落了。這樣,皇帝事實上兼任宰相,皇權和相權合二為一,從制度上集君權、相勸于一身,保證了皇帝的專制獨斷,皇權得到高度集中。
在封建社會衰落之際,隨著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的日益腐朽,皇帝為了保證自己行使至高無上的權力,不受任何方面的蒙蔽和阻礙,干脆廢除宰相,實行無相制,從而為皇權與相權之爭畫上句號。
(三)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的決心和意志
1、近在咫尺的元代權臣亂政,堅定了解決君相之爭的決心。
近在咫尺的元代權臣亂政,尋至元亡的教訓,無疑使他堅定了解決君相之爭的決心。元代宰相的權力很大,比如元仁宗時,鐵木迭兒三次入相,把持朝政,據(jù)史料記載,元代有很多位皇帝都是由丞相擁立的。再比如英宗死后,鐵失等一些大臣商議另立新君,也孫鐵木兒繼承皇位,他便是泰定帝。1328年7月,泰定帝在上都病逝,丞相倒剌沙掌握政權,這位回回人沒有馬上將泰定帝之子擁上皇位,一連幾個月都由他處理國政,非常的瀟灑。但是“國不可一日無君”,倒剌沙的瀟灑使得朝廷上下的人們議論紛紛,人心浮動,最終引起大變。當他得知大都事變之后,倒剌沙這才倉促擁立泰定帝之子阿速吉八為帝,改元“天順”,這便是天順帝。這可是明代的大事,所以對明太祖來說這個歷史教訓很深刻。“朱元璋還 總結(jié)了元滅亡的原因,認為重要的一條就是委任權臣上下蒙蔽。”[17]揚揚止沸,莫若釜底抽薪,根本的辦法是消除權臣得以產(chǎn)生的制度基礎。
2、現(xiàn)實的政治態(tài)勢,和朱元璋的性格、能力以及強有力的君主意志,為他采取這一大膽的舉措提供了條件。
朱元璋出身貧苦,完全憑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個人的奮斗闖蕩江湖,才平定天下并做上皇帝的,在內(nèi)心的深處有一種隱隱作怪的自卑心理,低微和高貴的反差,使他常常神經(jīng)過敏。由貧苦農(nóng)民出身的皇帝,最怕別人瞧不起他,怕那些投降過來的臣民武將對他不服,又怕那些跟他南征北戰(zhàn)的戰(zhàn)友們對他不忠,還怕那些有知識的儒士們不肯為他所用,這種自卑心理始終伴隨著他,他幾乎無時無刻不與之抗爭。“尤其是朱元璋是一個權力欲極強的人,權利越高,就越想牢牢掌握大權,而且對大臣十分猜忌,他絕不允許人們?nèi)局富蕶啵@種背景和復雜的心理激化了他與丞相、功臣之間的矛盾。”[18]胡惟庸作為明朝的宰相,和朱元璋之間肯定會存在一定的矛盾。“胡惟庸的權力在1376年和1377年開始增長,而且已經(jīng)把他的親密盟友提到了高級職位上,并且開始驅(qū)逐他認為不太會支持他的人。這促使浙江人御史韓宜可在御前當面攻擊胡惟庸及其兩個盟友,他告發(fā)胡惟庸等人不忠于皇上,僭越皇帝權力;”[19]后來,朱元璋察覺了胡惟庸的不忠,還聽說胡惟庸有奪權陰謀而做出強烈反應。 朱元璋以奸黨一案,殺宰相胡惟庸,前后牽連至死者,凡兩萬余人。與此同時,朱元璋對我國政治制度進行了重大改組。將在我國實行了至少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宰相制度正式廢除。 但是,在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后不久,便由于他自身的精力不足而設置了殿閣大學士來幫助他處理政務。明成祖在位時,就設置了內(nèi)閣來幫助他處理政務,內(nèi)閣雖然沒有宰相那么大的權力,但也相當與一種變相的宰相制度。
清朝仿照明朝的制度,設立了內(nèi)閣,以內(nèi)閣大學士協(xié)助皇帝處理政務,內(nèi)閣大學士由滿漢大員擔任,同時還存在由滿洲貴族組成的議政王大臣會議,二者共同處理國政。由于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太大,所以到了雍正時,便撤掉議政王大臣會議而設置軍機處,軍機大臣負責處決要務,成為事實上的宰相,但名義上仍沿襲前朝,以授內(nèi)閣大學士為拜相。內(nèi)閣一直受到壓制,只能處理一些公開的公事。雖然朱元璋因為種種原因而廢除了宰相制度,但宰相制度的演變也是受當時客觀因素所制約的,客觀的社會環(huán)境變化往往會要求宰相制度隨之變化。社會總是變化和 發(fā)展的,歷朝歷代都會出現(xiàn)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為了適應不斷變化的形勢,最高統(tǒng)治者不得不對宰相制度進行調(diào)整。朱元璋雖然廢除了宰相制度,權力是空前的集中了,但政府的一切政務都要皇帝去親自處理,是很難辦到的。作為數(shù)代沿用不移的一種重要 政治制度,宰相制度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明成祖時期出現(xiàn)了內(nèi)閣,清朝雍正時設立軍機處來輔助皇帝處理政事。雖說宰相制度被廢除,這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宰相制度,朱元璋不可能從根本上廢除宰相制度。
參考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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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宰相制度的廢除論文篇2:《試論明朝宰相制度的廢除》
摘 要:自秦以來,皇權和相權、中央和地方的矛盾糾葛,此消彼長,循環(huán)往復。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為進一步鞏固皇權,廢除了宰相制度。
關鍵詞:明朝;宰相制度;廢除
1.前言
在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史上,宰相只是一個通稱。“宰”是主宰,“相”本為相禮之人,字義有輔佐之意。因此,能夠輔佐皇帝、掌管國事的最高官員皆可稱為“宰相”。 比如說秦朝的丞相,漢代的上公、三公、從公,唐宋時期的中書、門下、尚書三省首長等等。
自秦始皇到明洪武十三年,宰相制度存在了1600多年?;蕶嗪拖鄼嘞嗷ブL、相互制約,此消彼長,循環(huán)往復。對于封建君主來說,相權的不斷擴大,會威脅到皇權的統(tǒng)治。因此,明太祖朱元璋為加強皇權統(tǒng)治,以謀反罪名處決了宰相胡惟庸,這一刻歷經(jīng)千年的宰相制度在歷史的舞臺上落下了帷幕。
2.宰相功能的不可替代性
其一,宰相素有“百官之首”的稱號,其職責是以輔佐天子為己任、參與國家大事的決策。在國家政治的決策中,雖然最后是君主獨斷的,但是宰相卻參與了整個過程。宰相具有直接向皇帝上奏的權利,能直接表達個人意見和想法。封建制度中君主實行世襲制,因此歷代王朝中很難保證每一任君主都雄韜武略,宰相是非世襲的,兩者正好形成鮮明的反差。有賢能的宰相正好可以彌補君主世襲帶來的能力缺陷。比如蜀漢劉備病危托孤丞相諸葛亮。因此,宰相職責的重大充分地體現(xiàn)了宰相功能的不可替代性。
其二,宰相可以選拔、任免、舉薦官吏。歷任宰相都非常重視舉賢任能,因此在宰相擁有的權利中,用人權占有重要地位。無論是中央官員,還是一般的小官員,宰相都可以直接選用和罷免。
其三,宰相統(tǒng)帥官僚,手里掌握一定的權利,因此在一般事務上,宰相可以直接處理,無須請示皇帝。
其四,在中國古代政治中,宰相還起著橋梁作用,維系著皇帝和各權利部門之間的關系,上情下達。其地位非常特殊,宰相制度的發(fā)展始終圍繞著皇權,因皇權的改變而變化,同時也一直牽制著皇權,確?;蕶嘀粮邿o上的統(tǒng)治地位,是其他任何職位所不可替代的。
3.明朝廢相的具體原因
3.1皇權與相權的龍虎斗爭。
自秦朝以來,君主專制制度一直處于主導地位。地方服從中央,中央又集權于皇帝,而皇帝又下設宰相來協(xié)助其處理國家政務,統(tǒng)帥官僚。隨著朝代的變更,歷代君主審時度勢,選拔不同的人才來擔當宰相一職,既能維護國家穩(wěn)定促進社會發(fā)展,又能夠鞏固皇權。“一朝天子一朝臣”,在某種程度上,既能催生出“賢相”,也能產(chǎn)生“權相”。宰相是由皇帝任命的國家機構(gòu)中最高的行政官員,一旦宰相的權力過盛,就會阻礙皇權的發(fā)展,因此皇帝又必須防范宰相實權的擴大。從而導致皇權和相權為了各自的利益不斷地爭斗。
3.2胡惟庸專權,明太祖廢相。
明太祖朱元璋在治國實踐中,意識到皇權越來越受到相權的制約,于洪武十三年以“謀不軌”的罪名誅殺了宰相胡惟庸。之后,朱元璋又罷黜左右丞相。從此,歷經(jīng)千余年的宰相制度退出了歷史的舞臺。表面上看,是胡惟庸專權導致朱元璋不得不“殺一儆百”,其實不然,朱元璋的“大費周折”本質(zhì)不在于“人”,而在于“相權”。朱元璋通過元朝滅亡的教訓及當時的形勢認識到相權過大威脅到皇權的事實,為了使君主專制的地位不受影響,為了永葆大明王朝屹立不倒,因此決定廢相。筆者認為胡惟庸案是廢相的一個導火線。
3.3朱元璋個人心理。
在歷代開國皇帝中,朱元璋的出身是最卑微的,他出生于貧苦農(nóng)民家庭,年少的時候有過慘痛經(jīng)歷,因此他的性格也愈加得剛愎自用、自私殘酷,導致他對于宰相的任用也有很大的戒心,逐漸地在管理朝廷官員時露出懷疑猜忌的性格,并越來越嚴重,最后發(fā)展成極端的專制主義。
4.廢相后的制度上的弊端與缺陷
4.1廢除宰相制度后,一切國家政務都需要皇帝親力親為。
據(jù)統(tǒng)計,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八天里大大小小各類呈送給明太祖的奏章有一千多件,總共說了三千多件事情。若是沒有宰相的協(xié)助,皇帝即使不眠不休也無法看完這些奏章,更何況還要批閱。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處理好這些奏章,那么不僅會損害民眾的根本利益,還會危害到國家社稷的安危,甚至會導致朝廷內(nèi)部矛盾產(chǎn)生,動搖皇帝的統(tǒng)治。
4.2廢除宰相制度后,君主在處理政務上更加獨斷,甚至極端。
正如前文所說,宰相是幫助皇帝處理政務,輔佐皇帝,為其在決策中提出寶貴意見和參考的。并不是所有奏章都需要皇帝親自批閱,而是可以遞交宰相,由宰相來直接處理。但是廢相后,皇帝只能獨自處理事務。畢竟皇帝沒有三頭六臂,也不是完美的人,處理政務時難免會有偏差,會出現(xiàn)不科學的判斷。
4.3致使朝政廢弛與紊亂。
廢相后,整個朝政的權利都集中在皇帝身上。若當朝皇帝心懷天下、精明強干的話,那么隱藏在廢相背后的危機暫時不會爆發(fā)。一旦下一任皇位繼承人不足以優(yōu)秀地承擔治國責任,而身旁又沒有輔佐的宰相的話,那么這時的國家斷然無法正常運轉(zhuǎn),甚至會危害到該王朝本身。
4.4宦官干政,或程度更甚。
歷代皇帝都是在深宮中長大的,他們接觸到最多的就是嬪妃和宦官。每個皇帝身邊都有從小照顧他們生活起居的宦官,與嬪妃相比他們與皇帝相處時間更長,更得皇帝信任。因此廢相后,皇帝為防止朝臣的權力漸長,不得不依靠身邊的宦官,利用他們來處理和監(jiān)督整個國家機關。起初,宦官的職務只是輔助作用的,但是一些有見識和魄力的宦官漸漸地暴露出自己的野心,開始掌權,并建立自己的組織,殘酷地打擊當朝官員和鎮(zhèn)壓百姓??v觀歷史,明朝宦官亂政現(xiàn)象比任何朝代都要嚴重。這也是明朝中后期加速大明朝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5.廢相后制度缺陷的彌補對策
廢相后,雖然所有權力都集中在皇帝一人身上,但是沉重的負荷使他感到窒息。叢聚繁雜的政務導致朱元璋不得不開始尋找制度上的彌補和對策。起初,設立了中書體制。后來,“內(nèi)閣”應運而生。剛開始內(nèi)閣還并沒有完全形成,只是作為皇帝的秘書,幫助處理文書工作而已。明成祖朱棣時期,“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直文淵閣,參預機務”,這時才有真正意義上的內(nèi)閣,內(nèi)閣也正式成為皇帝的智囊團,皇帝開始讓內(nèi)閣商議起草大小事務。宰相體制的廢除,促使皇帝不得不做出調(diào)整和彌補的措施,因此,設立內(nèi)閣是大勢所趨的。 如上文中提到,朱元璋猜忌懷疑的性格使他對百姓、朝臣,甚至是開國大臣都有強烈的戒心。因此設置了完全效忠他個人的特務機構(gòu)。朱元璋派出大量特務人員,使他們遍布朝野,暗中監(jiān)視官員。比如有次上朝,詢問宋濂昨日是否在家喝酒,請了哪些客人,宋濂一一回答之后,朱元璋才滿意的回答果未騙朕。出于監(jiān)控官員的需要,朱元璋正式建立錦衣衛(wèi)組織,因而該特務機構(gòu)演變成皇帝直接掌管并嚴厲懲罰異己者的工具。錦衣衛(wèi)成為后世明朝君主設立東西廠衛(wèi)的先例。
明朝統(tǒng)治者還以程朱理學來達到思想文化專制。它對于維護封建制度的作用,是漢唐時期的儒學所無法比擬的。明朝開創(chuàng)者深諳程朱理學的重要性,使其成為封建社會的理論依據(jù)。 “存天理,滅人欲”、“三綱五常”等都是統(tǒng)治者在無形中鉗制百姓的思想理論。在科舉考試中只能從儒學的四書五經(jīng)里命題,并嚴格要求文人以“八股文”作答。這種考試方式嚴重束縛了文人的思想,使其一味地苦讀經(jīng)書,鉆研八股,與實際脫節(jié)。除此之外,大興文字獄。朱元璋因出身貧寒,曾做過和尚,又參加過紅巾軍,所以很忌諱別人說“光”、“禿”、“賊”、“寇”等字眼。若是不慎使用了忌諱文字,都會不幸招致殺身之禍。
雖然朱元璋有規(guī)定宦官不得干政,但隨著歷史的發(fā)展,宦官越來越得皇帝的重視,尤其到后來,明朝皇帝處理政務,主要依賴兩個機構(gòu):一個是內(nèi)閣,另一個即是司禮監(jiān)?;实蹫榱遂柟袒蕶嗪蛷浹a廢相帶來的制度上的缺失,不斷地利用這兩者互相制約彼此。
6.內(nèi)閣制度的建立與優(yōu)化
在明朝以前,皇權和相權時時刻刻都在爭奪權力。直至明初,朱元璋吸取元朝宰相專橫跋扈走向滅亡的教訓,再加上建國后對開國功臣的猜忌,致使他最終廢除宰相制度。內(nèi)閣最早出現(xiàn)在朱元璋時期,但此時的內(nèi)閣只是皇帝的秘書,幫助皇帝處理文書工作而已。到了明成祖朱棣時期,內(nèi)閣制度才開始形成雛形,此時內(nèi)閣依然沒有實權,地位也遠比六品尚書低。
到仁宗時期,內(nèi)閣的權利和地位才開始逐漸發(fā)展和提升,不久內(nèi)閣出現(xiàn)了“三楊用事”,其聲望逐漸受到士人的尊重。后來的官員若無一定品級是不準入內(nèi)閣的,因此內(nèi)閣大學士開始成為最高的官位。在仁宗和宣宗之間,內(nèi)閣的權力越來越大,內(nèi)閣大臣愈加受到皇帝的重用和提拔。正統(tǒng)時期,內(nèi)閣鞏固了自己的地位,已全面超過六部的權力。景泰時期,內(nèi)閣制度進入鼎盛時期,內(nèi)閣大臣的朝位班次位居六部之上。天順時期,內(nèi)閣制度更是達到了空前的高峰。筆者認為內(nèi)閣制度優(yōu)化的決定性因素是“票擬”權利。“票擬”制度的實行才是內(nèi)閣制度從此獲得參與朝政權利的真正因素。嘉靖年間,內(nèi)閣大臣之間出現(xiàn)了地位差異,有首輔、次輔、群輔之分,首輔的地位日益突出,甚至有向宰相發(fā)展的趨勢,并在一定程度上出現(xiàn)了六部以內(nèi)閣馬首是瞻的現(xiàn)象。這標志著內(nèi)閣的建立儼然達到了頂峰。明代著名首輔張居正權傾朝野,將內(nèi)閣制度推向了高潮,雖無宰相之名,卻有宰相之實。
7.結(jié)束語
宰相制度在中國古代政治中占據(jù)舉足輕重的地位,宰相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職位,他約束著皇權,卻又在各方面輔佐君主,是古代行政的重要樞紐。隨著歷史的發(fā)展,所謂“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當皇權與相權失衡后,宰相制度逐漸被淘汰,內(nèi)閣制度開始登上歷史舞臺,并以極快的發(fā)展速度將中國君主專制發(fā)展到一個新的歷史高度。縱觀整個中國政治發(fā)展歷史,因宰相制度的廢除使大明朝成為中國歷朝歷代黨派競爭最為激烈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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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制度論文:《論唐代宰相對佛教的認知》
摘 要:唐代佛教宗派林立,大師輩出,寺院眾多,崇佛在社會上蔚然成風,是我國古代佛教最為發(fā)達的時期之一。然而由于社會地位、學識修養(yǎng)以及人生閱歷的不同,每個人對佛教的認知并不完全相同,甚至大相徑庭。其中,作為朝廷最為重要官員的宰相對佛教的認知也是千差萬別,各不相同。通過對唐代部分宰相對佛教認知的研究,探析唐代宰相是如何認知佛教以及這種認知的特點,能夠更好地了解唐代宰相的思想。
關鍵詞:宰相;佛教;認知;戒律
佛教自兩漢之際傳入中國后,經(jīng)過魏晉南北朝數(shù)百年的發(fā)展,至唐代進入鼎盛時期。在唐代,佛教對社會各階層都產(chǎn)生了廣泛而深遠地影響,其中也包括了許多位高權重的宰相。唐代宰相或者體悟佛教的大義、或者刻意遵循佛教的戒律、或者關注佛教在治國中的作用、或者與佛教高僧談禪說理,對佛教都有各自的認知。
對佛教大義的體悟
佛教是從印度傳入中國的,是一種外來的宗教。它是教人通過各種修習,破除世俗的認識,摒棄一切妄念,求取精神上的解脫,從而擺脫人生的痛苦。就目的而言,佛教和我國固有的儒家是相通的。他們都是力圖通過對宇宙自然的探析,對人與社會的理性反省,謀求人類自身的自由、幸福。因此,佛教作為一種外來宗教,雖然思想內(nèi)容、文化內(nèi)蘊以及思維方式都與儒家有一定的差異,但在探求個人的自覺,呼吁對他人的尊重與關愛方面,是與儒家相同的。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關于“仁”的學說??鬃訉?ldquo;仁”的重要解釋是:“仁者,愛人。”[1] 但孔子并沒有說明人何以會如此。孟子進一步解釋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2] 認為人天生就有悲天憫人的情懷,并認為這是人與禽獸的差別。而佛教宣揚人應該以慈悲為懷,普度眾生,每個人都有佛性等觀點都與儒家“仁”的思想是相通的。佛教與儒家在教人止惡向善、發(fā)明本心等方面是一致的。這也正是佛教大義之所在。唐代一些宰相對佛教的這一大義有深刻地體悟。
武則天在位期間,大力提倡佛教。她在全國廣建佛寺,大造佛像,并組織大規(guī)模的翻譯佛經(jīng)活動。神龍年間,武則天讓僧人薛懷義負責修建明堂。薛懷義建造了一尊巨大的佛像,“數(shù)年之間,所費以萬億計,府藏為之耗竭”[3] 。對武則天消耗大量財富,加重百姓負擔的事佛行為,狄仁杰、李嶠等宰相都提出嚴厲批評。狄仁杰對武則天說:“臣今思惟,兼采眾議,咸以為如來設教,以慈悲為主,下濟群品,應是本心,豈欲勞人,以存虛飾?”[4] 李嶠則說:“臣以法王慈敏,菩薩護持,唯擬饒益眾生,非要營修土木。”[4] 狄仁杰、李嶠都以佛教主張的“慈悲”、“饒益眾生”,反對武則天勞民傷財?shù)氖路鹦袨椤S纱丝梢?,狄仁杰、李嶠對佛教大義是有深刻地體悟。
在佛教發(fā)展史上,許多宗派都主張通過念佛誦經(jīng)、建寺度僧、恪守戒律等行為修行成佛,無數(shù)的佛教信徒也確實是這樣做的。到了唐代,禪宗興起,這種向外求佛的情況發(fā)生了巨大變化。禪宗六祖慧能說:“佛是自性作,莫向身外求。自性迷,佛即眾生,自性悟,眾生即佛。”[5] 他認為佛在每個人的心內(nèi),而不是在人的身外,求佛要依靠自身內(nèi)心的修煉。同時,他還宣揚“頓悟成佛說”,否定了傳統(tǒng)的念佛、坐禪、守戒等求佛方式,主張在各種實踐活動中尋求成佛之路。唐代著名宰相姚崇對佛教的認知就體現(xiàn)出明顯的禪宗印記。姚崇說:“佛不在外,求之于心。佛圖澄最賢,無益于后趙;羅什多藝,不救于姚秦。何充、苻融,皆遭敗滅;齊襄、梁武,未免災殃。但志發(fā)慈悲,心行利益,若蒼生安樂,即是佛身。”[4]
唐代宰相對佛教的認知,不是體現(xiàn)在他們對佛教哲理的理解,而是體現(xiàn)在他們對佛教大義的體悟,即對佛教主張的人應該止惡向善、發(fā)明本心等慈悲心懷的認知上。狄仁杰、李嶠、姚崇等人雖然都不是佛教信徒,他們對佛教抽象、深奧的哲理缺乏全面、透徹地理解,也沒有恪守佛教繁瑣的儀式和眾多的戒律,但是他們都能深刻領悟佛教的大義,并把這種義理運用于治國的實踐中。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都是具有佛教精神的。
刻意遵循佛教的戒律
隨著佛教理論的不斷發(fā)展,戒律也在不斷豐富和完善。現(xiàn)存佛教三藏的“律”部中就包含有大量有關佛教戒律的內(nèi)容。在佛教發(fā)展史上,許多宗派都重視修習、恪守佛教的各種戒律。其中,建立于唐代的律宗尤其重視研究和傳持佛教的各種戒律,認為只有修習、恪守戒律才能最終成佛。律宗的創(chuàng)始人道宣把各種戒律分為止戒、作持兩類,要求信徒嚴格遵循這些戒律,切實做到“諸惡莫作”、“諸善奉行”。道宣通過這些戒律對信徒的行為做了具體細致的規(guī)定。唐代一些宰相也以遵循佛教戒律聞名。
唐王朝立國后,在思想文化方面實行儒、道、佛三教并立的政策。但由于儒家在治理國家中具有無可替代的作用,而李唐王室又自稱是老子后裔等原因,佛教的地位在通常情況下都低于儒道兩家。武則天時期,一些僧人利用佛教為武則天登基造勢,武則天也想通過佛教證明其稱帝的合法性,并鞏固其帝位。為此,她在全國范圍內(nèi)大力提倡佛教,佛教在武則天時期獲得迅猛發(fā)展。唐玄宗登基后,尊崇道教,佛教的勢力和影響受到很大削弱。安史之亂后,唐王朝由盛轉(zhuǎn)衰,各種社會矛盾日趨激化,加之肅宗、代宗、德宗等最高統(tǒng)治者都有意保護佛教,佛教又獲得一次發(fā)展良機,崇佛之風在社會上再度盛行,信徒人數(shù)與日俱增。在形形色色的佛教信徒中,唐代宗時期的兩位宰相杜鴻漸、王縉堪稱是遵循佛教戒律的“楷模”。
在唐代,宰相身系天下安危、百姓存亡,在朝廷中責任重大。杜鴻漸身為宰相,碌碌無為,乏善可陳,而唯以嗜好佛教著稱。杜鴻漸經(jīng)常口誦“常愿追禪理,安能挹化源”[4],以此表達他的向佛之意。他經(jīng)常和同任宰相的王縉為寺院捐獻財物。在病危之際,杜鴻漸讓僧人剃掉自己的頭發(fā),并且留下遺言,要求家人在他死后按照僧徒的埋葬方式安葬自己。杜鴻漸這種遵循佛教戒律的行為當時就遭到人們的譏笑。王縉對佛教戒律的遵循與杜鴻漸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王縉終生吃素食,他不僅經(jīng)常和杜鴻漸捐錢修建寺院,并且還勸導朝廷其他官員也為寺院捐獻財物。在妻子死后,王縉把自己的一處住宅捐出作為寺院,并剃度了30多位僧人。王縉雖以崇佛、遵循戒律聞名,但又十分迷戀錢財,善于聚斂?!缎绿茣分姓f他“性貪冒,縱親戚尼��招納財賄,猥屑相稽,若市賈然。”[6] 正因為如此,雖然杜鴻漸、王縉事佛非常慷慨,遵循佛教戒律甚嚴,但他們的行為卻不為世人認可。 如果說杜鴻漸、王縉崇佛,不只把遵循佛教戒律當作個人喜好,而且和另一位宰相元載把佛教禳兇祈福、因果報應的觀念灌輸給唐代宗,并極力誘導唐代宗事佛。唐代宗曾問元載等人,佛教的禳兇祈福、因果報應是否可信。元載說:“國家運祚靈長,非宿植福業(yè),何以致之!福業(yè)已定,雖時有小災,終不能為害,所以安、史悖逆方熾而皆有子禍;仆固懷恩稱兵內(nèi)侮,出門病死;回紇、吐蕃大舉深入,不戰(zhàn)而退:此皆非人力所及,豈得言無報應也!”[3]杜鴻漸和王縉都極力附和元載的說法。在元載等人反復誘導下,唐代宗在皇宮內(nèi)建佛像,設道場,念經(jīng)禮佛,大搞佛事活動,導致莊嚴肅穆的皇宮就像是一個寺院。由于崇信佛教,唐代宗對一些僧人橫行不法的行為采取了置若罔聞,甚至姑息縱容的態(tài)度。當吐蕃人大舉入侵時,唐代宗竟然讓僧人誦讀佛經(jīng)以御敵。唐代宗時期朝政日非,與元載等人極力誘導唐代宗事佛有密切的關系。
狄仁杰、姚崇等宰相雖然都不是佛教信徒,也沒有恪守佛教的各種戒律,但是他們所作所為卻與佛教大義相符。杜鴻漸、王縉等人雖然刻意遵循佛教戒律,但他們只是注重佛教外在的形式,而違背佛教的大義。劉�d評價杜鴻漸時說:“事佛徼福,朋勢取容,非君子之道焉。”[4] 劉�d指出了杜鴻漸、王縉等偽佛教信徒事佛,刻意遵循佛教戒律的本質(zhì)。
對佛教在治國中作用的認知
唐王朝建立之初,在思想文化方面實行儒、道、佛三教并重的政策。隨著國內(nèi)政治、經(jīng)濟等形勢的變化,唐代宰相關于佛教在治國中作用的認知又發(fā)生了分歧,形成了三種觀點,其中夸大佛教在治國中作用和認為佛教危害天下這兩種觀點影響較大,而持折中調(diào)和觀點的聲音則微乎其微。
在唐代,首先肯定并夸大佛教在治國中作用的宰相是張說。張說是一位非常重視對民眾進行教化的宰相,主張實行開明的佛教政策。他在《進佛像表》中說:“皇帝事業(yè),遠存荒塞,拯溺救焚,身勤慮苦,歸誠佛寶,何神不據(jù)?信知功遍區(qū)域,澤周生人,心憑神靈,躬履危險,故皇天眷命,奄有邦家。后嗣圣人,欽承大寶,所當思由積德而興帝系,本艱難而成王業(yè)。先圣一心奉佛者,蓋為百姓求福也。”[7]顯而易見,張說夸大了佛教在治國中的正面作用。唐代另外一位著名宰相裴休則將事佛和崇儒相提并論。裴休在其撰寫的《大達法師玄秘塔碑銘》中說:“為丈夫者,在家則張仁義禮樂,輔天子以扶世導俗;出家則運慈悲定慧,佐如來以闡教利生。舍此無以為丈夫也,背此無以為達道也。”[8]認為士人在家應踐行儒家思想,出家則應躬行佛教主張。
與此同時,唐代也有不少宰相向皇帝力陳事佛對朝廷的危害。他們反對事佛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事佛消耗社會財富,加重百姓的負擔。武則天在全國廣建佛寺,大造佛像。狄仁杰上書說:“今之伽藍,制過宮闕,窮奢極壯,畫繢盡工,寶珠殫于綴飾,環(huán)材竭于輪奐。工不使鬼,止在役人,物不天來,終須地出,不損百姓,將何以求?生之有時,用之無度,編戶所奉,常若不充,痛切肌膚,不辭�楚。”[4]狄仁杰從事佛役使民力,耗費錢財,加重百姓負擔的角度出發(fā),激烈反對武則天事佛。其次,佛教勢力的膨脹影響到朝廷的財政收入和兵源,危及國家安全。在唐代,佛教信徒既不繳納賦稅,也不服兵役。同時,寺院所占有的大量地產(chǎn)也不給朝廷繳納賦稅。這樣,隨著佛教的迅猛發(fā)展,朝廷的財政收入和兵源受到嚴重影響。因此,一些宰相就極力反對佛教。宰相李嶠就曾上書說:“國計軍防,并仰丁口,今丁口皆出家,兵悉入道,征行租稅,何以補之。”[4]李嶠較早觀察到佛教過度發(fā)展對朝廷的危害。出于同樣的認識,宰相李德裕曾做《梁武論》一文抨擊佛教。他在文中說:“梁武建剎三百余所,而國破家亡,其禍甚酷。”[9]李德裕后來才大力協(xié)助唐武宗滅佛,幫助唐武宗克服用兵經(jīng)費匱乏和兵員不足的問題。第三,佛教與中國傳統(tǒng)的倫理觀念發(fā)生沖突。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儒家倫理就成為中國人的最核心的倫理觀念。而外來的佛教與儒家的倫理觀念發(fā)生了尖銳的沖突。唐代一些宰相站在捍衛(wèi)儒家倫理的立場上,猛烈抨擊佛教,其代表人物是李德裕。李德裕認為:“夫釋氏之教,出于西夷,棄五常之典,絕三鋼之常,殫盡財力,耗蠹生靈。罷黜其異端,以正王度,庶可復古。”[9]
唐代宰相對佛教在治國中作用的認知,一方面與宰相個人的思想認識有關系,另一方面,也與朝廷面臨的內(nèi)外形勢有密切聯(lián)系。張說擔任宰相時,唐王朝政治開明,國力強盛,而張說本人又非常重視文化的教化作用,他必然會肯定或夸大佛教在治國中的作用。到李德裕擔任宰相時,唐王朝內(nèi)外形勢都異常嚴峻,李德裕和唐武宗都想通過打擊佛教擺脫朝廷的困境。李德裕抨擊佛教的危害就無足為奇了。
實際上,對佛教在治國中作用的認知應該采取一分為二的觀點,一方面不能夸大它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能因為它有消極影響,就全面抹殺它。
與佛教僧人的交往
佛教在唐代發(fā)展到鼎盛時期,這一時期,佛教宗派眾多,寺院林立,大師輩出,社會各階層崇佛蔚然成風。佛教對整個社會產(chǎn)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正是在這種社會風氣之下,唐代不少宰相也與佛教中的高僧有了密切交往,并留下許多宰相與高僧交往的佳話。
神秀是禪宗的大師,他的思想在武則天時期非常流行。神秀被武則天請到長安后,許多達官貴人都去拜謁他,聽他講解佛法。當時擔任中書舍人的張說也去向神秀請教佛法。事后,張說對人說:“禪師身長八尺,龐眉秀目,威德巍巍,王霸之器也。”[10]張說對神秀的敬仰之情溢于言表。神秀圓寂后,張說為神秀撰寫了碑文,即著名的《神秀碑銘》。在銘文中,張說對神秀及其禪宗思想大加贊揚。由于張說是文壇“大手筆”,又三次出任宰相,他對佛教及神秀的態(tài)度在社會上產(chǎn)生了很大影響。另外,張說還與唐代著名僧人一行有間接的關系。一行是我國古代著名的數(shù)學家和天文學家。《大唐新語》的作者劉肅說:“得僧一行,贊明陰陽律歷,以敬授人時。”[11]一行主持制定的新歷法《大衍歷》是經(jīng)過張說等人整理編定,并頒行天下的。這也是唐代宰相與高僧的一段緣分。 懷暉是唐代中期的著名高僧。元和三年(808),懷暉曾受唐憲宗詔命,入住長安章敬寺毗盧遮那院。懷暉在長安期間,“都城名公,義學覽集,擊難者如云。師乃大震雷音,群英首伏,投針契意者,得意忘言” [8]。宰相權德輿曾前往章敬寺聆聽懷暉講解佛法。懷暉去世后,權德輿為他撰寫了碑銘。在銘文中,權德輿指出懷暉的禪學比較平實而且易于接受,并認為其內(nèi)容可以和《中庸》、《易經(jīng)》等儒家經(jīng)典相互印證。同時,權德輿還回憶了他30年前聽道一講解佛法,后來又聆聽懷暉講解佛法的過程。權德輿以文學見長,“其文雅正而弘博,王侯將相洎當時名人薨歿,以銘紀為請者什八九,時人以為宗匠” [4]。文學巨匠權德輿為懷暉撰寫碑銘擴大了懷暉及佛教的影響。
裴休是唐代尊崇佛教的著名宰相。史載他“家世奉佛,休尤深于釋典。太原、鳳翔近名山,多僧寺。視事之隙,游踐山林,與義學僧講求佛理。中年后,不食葷血,常齋戒,屏嗜欲。香爐貝典,不離齋中;詠歌贊唄,以為法樂” [4]。裴休由于喜歡研讀佛教經(jīng)典,而且經(jīng)常在處理政事之余與五臺山等地的高僧談論禪理。因此,他頗能領會佛教的精髓。裴休關于佛教的若干論述都因論證嚴謹,見解高明得到僧俗兩界的普遍認可。裴休不僅研讀佛典,恪守佛教戒律,而且還支持唐宣宗實行開明的佛教政策,為佛教的復興做出了重要貢獻。因此,裴休被人稱為佛教的“護法使者”。
除了張說、權德輿、裴休等人外,唐代還有許多宰相,如張延賞、崔群、裴度、李吉甫等人都曾與當時的高僧有交往。玄奘從印度取經(jīng)歸來后,唐太宗曾經(jīng)命令房玄齡召集50余名高僧,協(xié)助玄奘翻譯經(jīng)書。唐高宗即位后,也曾命令于志寧、許敬宗、李義府等人共同潤色玄奘翻譯的經(jīng)典。可惜的是,他們與玄奘的具體交往,都未見諸現(xiàn)存文字。
總而言之,佛教宣揚的慈悲為懷與儒家提倡的“仁”有共性,佛教的四大皆空和道家的清心寡欲相契合,佛教的“空”和玄學的“無”有相似之處,再加上佛教具有高深的哲學思辨色彩,寺院環(huán)境又多景色優(yōu)美、寂靜深幽,得道高僧也常常為世人指點迷津等原因,唐代許多深諳傳統(tǒng)文化,而又飽經(jīng)宦海風波的宰相都樂于和佛教高僧交往,并與他們談禪說理,體悟人生真諦。從許多唐代宰相為高僧們所撰寫碑銘中,可以看出他們不僅與這些高僧建立了深厚的友誼,而且思想上也受到這些高僧的影響。
對佛教認知的特點
早期的佛教高僧往往是借用中國的傳統(tǒng)文化來闡釋佛教的思想,當時的中國人也是在儒道等本土文化的基礎上認知佛教的。因此,佛教在中國傳播的過程,也是一個與中國傳統(tǒng)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過程。也正因為如此,國人在對佛教的認知上才表現(xiàn)出鮮明的中國文化特色。唐代宰相對佛教的認知正好體現(xiàn)了這一特色。其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中國文化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佛教傳入中國以后,古代的高僧和士人把佛教和中國固有的儒家、道家以及玄學的思想有機地融合在一起,使它們共同構(gòu)成中國的思想體系。在唐代,許多宰相既精通傳統(tǒng)思想,又深諳佛教理論,他們把中國傳統(tǒng)思想和佛教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共同構(gòu)筑了他們的思想。這主要表現(xiàn)在佛家和儒家、道家思想的融合。
首先,佛教與儒家思想的融合。儒家是中國古代占主導地位的思想,對中國古代優(yōu)秀的政治家都產(chǎn)生極其深刻的影響。然而,唐代許多優(yōu)秀的政治家雖然身體力行儒家的主張,但并沒有因此就簡單地否定、排斥佛教,而是看到了佛教與儒家思想相吻合的地方,并以佛教的思想補充、完善自己的儒家思想。宰相狄仁杰、李嶠、姚崇等人都把佛教主張的慈悲和儒家提倡的“仁”及“仁政”思想結(jié)合起來,作為他們治國的指導思想。宰相韋處厚“居家循易,如不克任。至于廷諍敷啟,及馭轄待胥吏,勁確嶷然不可奪” [4]。韋處厚在朝堂之上表現(xiàn)出儒家的剛正人格。然而他“雅信釋氏因果,晚年尤甚” [4],朝堂之外又經(jīng)常表現(xiàn)出佛教的寬容、隨和氣象。
其次,佛教和道家思想的融合。佛教認為現(xiàn)實世界虛妄不實,宣揚“諸法性空”,道家則認為萬物生于有,而有又生于無;佛教主張消除妄念,道家強調(diào)“無為”。因為佛教和道家有許多相似之處,唐代一些宰相既喜愛道家,又樂于接受佛教。宰相房綰經(jīng)常與友人一起“說釋氏因果,老子虛無” [4]。而另外一位宰相楊綰,“清識過人,至如往哲微言,《五經(jīng)》奧義,先儒未悟者,綰一覽究其精理。雅尚玄言,宗釋道二教,嘗著《王開先生傳》以見意,文多不載。凡所知友,皆一時名流?;蛟熘撸逭劷K日,未嘗及名利”[4] 。房綰融佛、道于一身,而楊綰更是將儒、道、玄學以及佛教融為一體。
二、注重佛教在治國中的作用,對佛教的認知主要是從佛教是否有利于治國出發(fā)的。
佛教主張通過戒、定、慧等“三學”的修行,破除世俗的認知,從而擺脫一切妄念,并最終成佛。它強調(diào)個人的修行,關注人自身的覺悟,主張通過現(xiàn)世的修行換取來世的幸福。這與中國儒家重視建功立業(yè),關注現(xiàn)世的文化傳統(tǒng)截然相反。唐代宰相“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 [6],他們在論及佛教時,首先考慮的是佛教的治世功能,而不是佛教對個人的價值。狄仁杰說:“往在江表,像法盛興;梁武、簡文,施舍無限。及乎三淮沸浪,五嶺騰煙,列剎盈衢,無救危亡之禍;緇衣蔽路,豈益勤王之師?”[4] 張鎬對唐肅宗說:“臣聞天子修福,要在安養(yǎng)含生,靖一風化,未聞區(qū)區(qū)僧教,以致太平。伏愿陛下以無為為心,不以小乘而撓圣慮。”[4] 狄仁杰、張鎬與前文夸大佛教在治國中作用的張說、裴休相比較,雖然他們的認知相反,但認知的出發(fā)點卻是相同的,他們所關注的都是佛教在治國中的作用。
由此可見,唐代宰相對佛教的認知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即一方面把佛教和中國傳統(tǒng)的思想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另一方面是關注佛教在治國中的作用,而不僅著眼于它對個人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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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李德裕. 李文饒文集[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四部叢刊初編,1984.
[10] 贊寧. 宋高僧傳[M]. 北京:中華書局,1987.
[11] 劉肅. 大唐新語[M]. 北京:中華書局,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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