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等教育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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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高等教育研究論文篇一
《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研究》
【摘 要】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高校教育體制改革,迫切要求高校加強成本核算、提高辦學效益。本文擬從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內涵和意義、成本核算的原則與內容以及成本核算方法等方面,進行初步探討。
【關鍵詞】 高等教育; 教育成本; 成本核算
隨著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化,國家對高校的預算管理,由傳統(tǒng)的“統(tǒng)收統(tǒng)支”轉變?yōu)?ldquo;核定收支,定額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我國高等教育經費需由國家、受教育者、社會共同分擔,由此產生了對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需求。
一、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涵義和意義
(一)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涵義
1.高校教育成本的涵義界定
高校教育成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高校教育成本,既包括實際支出的成本,也包括機會成本。狹義的高校教育成本,只包括實際支出的成本。就高等學校運營的角度來看,高等學校通過消耗各種人力、物力和財力,開展一系列的招生、教學、就業(yè)等活動,就形成了高等教育成本。就會計和財務成本管理來看,狹義的高校教育成本即實際支出的成本,可以更準確地進行計量與核算。所以本文認為,高等教育成本應指狹義的高校教育成本,即高等學校為完成其培養(yǎng)各種專門人才的職能,在招生、教學、就業(yè)等活動中,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和支出。
2.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涵義
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就是利用會計和管理的技術手段和方法,對高等教育運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費用支出,以及由此形成的成本進行核算,計算在培養(yǎng)過程中耗費于一定的人才對象的勞動價值總和。它具體應包括兩個基本內容:一是歸集成本項目,計算實際發(fā)生費用和支出;二是根據核算對象,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計算總成本和生均成本。
(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意義
首先,高等學校進行成本核算,有利于提高教育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例如,高等學校如何更有效地配置資源,培養(yǎng)更多合格的專門人才;如何通過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條件,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通過成本核算,可以實現(xiàn)效益最大化,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條件,規(guī)范高等學校的運營方式,促進高等教育的可持續(xù)性發(fā)展。
其次,高等學校進行成本核算,有利于合理確定學費的收費標準。高等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范疇,通過成本核算,確定大學生年培養(yǎng)成本總額和人均培養(yǎng)成本,可以此為依據確定收費標準,制定更合理的方法,也有利于保障社會各界的知情權,促使全社會都支持和關心高等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
最后,高等學校進行成本核算,有利于政府科學、合理地制定財政撥款標準。正確地進行成本核算,可以為各級政府更加科學地制定撥款標準、合理地制定撥款數額提供有利的依據。
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則與內容
(一)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原則
高等學校教育成本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但多數的研究是基于統(tǒng)計或測算角度,即仍處于理論探討、研究階段。而成本核算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也受到多方面的因素制約,主要是尚未建立相應的會計制度和準則。因此,應該首先建立、健全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具體而言,應包括兩個層面的工作:在理論層面上,要明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對象、確定成本計算期、界定成本項目,并據此改革現(xiàn)行財務制度;在操作層面上,要重新設置具體的會計科目、修改賬務處理規(guī)定、增加會計人員以及投入必要的管理成本等。本課題組認為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應遵循以下原則:
1.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應遵循權責發(fā)生制
我國《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明確規(guī)定,高等學校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xiàn)制。但是,相比于收付實現(xiàn)制,權責發(fā)生制是以權利和責任的實際發(fā)生期間來確認收入和費用,能夠更加準確地反映每個會計期間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根據當前高等學校財務運作的實際情況,只有按權責發(fā)生制原則,才可以更加準確地進行教育成本核算。
2.配比原則
配比原則要求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由此可見,配比原則強調的是一個會計期間的成本、費用與該期間的收入相匹配。所以,教育成本核算只有運用配比原則,才能正確地計算出一個會計核算期的教育成本。
3.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
為了準確反映當期教育成本,在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中應區(qū)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將資本性支出列于資產負債表中,作為資產反映,以真實地反映高校的財務狀況;將收益性支出列于損益表中,以正確地計算當期的收益。例如,將固定資產購置費確定為資本性支出,按合理的方法計提折舊,以便均衡地計入各年的教育成本,從而準確地反映高校教育成本。
(二)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的內容
1.確定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圍
前文述及,高等教育的基本職能是培養(yǎng)各種專門人才。直接或間接與此有關的各種費用和支出,應該納入成本核算范圍。具體包括:
(1)教師、教學輔助、行政以及工勤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性支出。
(2)教學研究和教師進修的費用支出。
(3)學生活動、實驗實習、試卷文印費等支出。
(4)為維持日常運營所需的水、電、暖等各種費用。
(5)下列項目也應該列入成本核算范圍:1)科研配套經費以及相應的獎勵資金??蒲幸话愣加袑m椪n題經費,但學校都要投入少量的配套經費和獎勵資金。教學是立校之本,科研是創(chuàng)新之路,教學和科研是相互聯(lián)系、相互促進的,高校及學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科研的受益者。所以,上述配套經費和獎勵資金應計入教育成本。2)學科建設費、招生就業(yè)指導費,關系到高校和學生的未來發(fā)展,也應計入教育成本。3)不宜實行社會化的后勤服務部門的支出,如校園綠化等,應計入教育成本。
(6)不屬于為學生提供教育服務消耗的費用,不應納入教育成本核算范圍。例如:1)國家資助的獎助學金,屬于轉移支付,不應該計入教育成本。2)高校的后勤支出中,實行社會化的后勤部門,如飲食、物業(yè)管理等,其成本可通過收費補償,目前已經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以不應計入高校教育成本。3)隨著洪堡建立柏林大學以及威斯康星思想的形成,高等學校的科學研究以及服務社會等重要職能,已經為社會所廣泛認可,而因此產生的成本,可以另列為相應的科研成本和社會服務成本,不必計入教育成本進行核算。
此外,固定資產的購置費和基建支出以及相關的貸款利息等,不應計入當期成本,而要根據其使用年限,采用適當的方法逐年折舊分期計入成本。
2.確定成本核算期間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期間,是指按成本核算對象確定核算、報告教育成本的周期。成本核算的數據源于會計核算,必須以會計資料為基礎。在現(xiàn)行的會計法律制度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8條規(guī)定,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同時我國《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也規(guī)定:“高等學校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另外高校的經費中有一部分是由財政撥款,財政撥款采用的是公歷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所以,為了便于準確核算成本,正確評價高校的資金使用效益,本文建議,應該使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與會計核算年度一致,即以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確定為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期間。
3.會計報表
目前,高校編制的報表已不能滿足新形式的需要,例如單純地進行數據采集而無項目成本效益分析和績效評價。因此,在確定了高校教育成本項目及核算原則、方法的基礎上,應當編制教育成本報表和損益表等,以求全面反映學校的教育成本和辦學效益。
三、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方法
高等學校教育成本核算,尚處于理論探討和不斷摸索階段,無論是核算原則還是會計期間都沒有達成共識,也沒有一套完善有效的核算方法。但是,通常學校在同一時間為同一系別專業(yè)、培養(yǎng)層次的學生提供教育服務所耗費的教育資源大致相同,而不同系別專業(yè)、培養(yǎng)層次的教育耗費有明顯差別。所以本組認為,可以首先采用分層次、分專業(yè)的核算方法作為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一)會計科目設置
目前,在高等學校成本核算尚無基本框架的情形下,建議應該設置“教育成本”一級科目。部分高等院校也可以設置與之并列的“科研成本”、“社會服務成本”兩個一級科目,用以分別核算科研和社會服務中的支出。在“教育成本”一級科目下,可以設置“工資及福利性費用”、“教學管理費用”、“行政管理費用”、“學生事務管理費用”、“后勤服務經費”、“科研配套經費”等二級科目,按成本項目設置三級科目,并按學生類別、專業(yè)分別設置專欄。借鑒企業(yè)會計的核算方法,參考成本理論研究的最新成果,本文認為可以對以下賬戶進行初步構建和細化:
1.“教育成本”賬戶,用于核算教學過程中發(fā)生的與培養(yǎng)學生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教職工的工資及福利性費用、教學管理、行政管理、學生事務管理、后勤服務、教學研究配套經費等費用和支出。
2.“工資及福利性費用”賬戶,用于核算教學過程中發(fā)生的教師、教學輔助、行政以及工勤人員的工資、課時酬金和社會保障性福利費等。其中教師、教學輔助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性費用,可以按學生類別、專業(yè)分別設置專欄;而行政人員及工勤人員的工資及福利性費用,則應該由全體在校學生平均分攤。
3.“教學管理費用”賬戶,用于核算教學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教育管理的費用,包括教學差旅費及業(yè)務費等。
4.“行政管理費用”賬戶,用于核算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行政性費用和支出,例如校辦、會計、人事等部門的日常支出項目。
5.“學生事務管理費用”賬戶,用于核算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與學生事務管理有關的費用,如學生活動費、招生就業(yè)指導費、學籍管理費等支出項目。
6.“后勤服務經費”賬戶,用于核算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各項與后勤服務有關的各項費用支出,如校園綠化、道路平整等支出項目。
7.“科研配套經費”賬戶,用于核算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科研配套經費以及相應的獎勵資金。
另外,由于成本核算涉及固定資產提取折舊,所以還應設置“累計折舊”會計科目。
(二)高校教育成本的歸集和分配
依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根據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編制各項要素費用分配表,如工資費用分配表,課時費用分配表,折舊費用分配表等,根據各種要素費用分配表,登記教育成本等賬戶和明細賬。凡與成本對象直接相關的費用均作為直接費用記入該成本對象;對于間接費用,可以采用不同的分配方法,按一定標準分配計入各專業(yè)的教育成本明細賬中。下面僅就教師課時費用舉例說明:
現(xiàn)假設某教師在同一時期給不同培養(yǎng)層次的若干學生授課,考慮到給不同層次的學生上課,對教師的課堂講授要求也不同,一般給研究生上課的課堂講授要求比較高,給本科生上課的課堂講授要求次之。所以分配課時費用時,可以考慮,首先確定給不同層次學生上課的標準課時折算系數,簡稱學生層次系數。例如本科生的層次系數可以為1,碩士生層次系數可以為1.5。其次,高校教師上課時經常合班上課,所以計算教師實際工作量時還應該考慮班級系數,例如單班上課班級系數可以為1,合班上課班級系數可以為1.5。然后,計算出課時費用分配率以及某專業(yè)學生應負擔的課時費用。最后,將各種費用的歸集和分配的數字按專業(yè)法的要求記入各專業(yè)的成本計算單中,期末結轉出該專業(yè)的生均培養(yǎng)成本及總成本,再根據教育成本總賬和明細賬等日常成本核算資料,編制各類教育成本報表。
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是新形勢下面臨的新課題,它是教育改革的需要,是社會大眾的要求,同時也是高校辦學效果評價的需要。本文意在拋磚引玉,歡迎有興趣的同仁共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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