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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史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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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史論文范文

  中國近代史既是中華民族的屈辱史、抗爭史 ,又是中華民族的探索史、發(fā)展史。然而我們該如何寫有關(guān)中國近代史的論文呢?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推薦的中國近代史論文范文,希望大家喜歡!

  中國近代史論文范文篇一

  《論李鴻章外交及洋務運動失敗的深層原因》

  內(nèi)容提要:洋務派的對外主張,歷來頗受爭議。特別是李鴻章其人,當世和后世的人對他的評價千差萬別。本文旨在以李鴻章為例,分析他的“以夷制夷”外交思想和外交實踐中的得與失,最終超越李鴻章、超越得失,而從大時代的角度探討李鴻章外交以及以他為領軍人物的洋務運動失敗的深層原因。

  關(guān)鍵詞:李鴻章 以夷制夷 均勢 自強

  鴉片戰(zhàn)爭是西方列強用堅船利炮打開中國大門的劃時代舉動,但是,戰(zhàn)爭結(jié)束后,朝野上下普遍沒有意識到這是個“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認為戰(zhàn)爭遠去就可以完事大吉了。統(tǒng)治者的不思進取,導致“民族喪失二十年的光陰”[2]。直到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和鎮(zhèn)壓太平天國運動時,一些開明的士大夫才意識到學習西方先進技術(shù)的重要性。奕?感喟于中國傳統(tǒng)武器與西方現(xiàn)代化兵器的巨大差別,而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人也對華爾和戈登等人的“洋槍隊”產(chǎn)生了深刻的印象。內(nèi)憂敉平、外患漸息之后,他們開始冷靜思考自強之道,于是,一場持續(xù)四十年之久的洋務運動(自強運動)蓬勃興起,而主持這場運動的人,就是我們所稱的“洋務派”。

  洋務運動是中國人對西方的一次偉大的回應。它的重要意義,不是用幾個新式的工廠和企業(yè)就能說得清楚的。洋務派的改革舉動十分豐富,尤其是在對外主張方面做出了許多創(chuàng)舉,如派遣駐歐洲國家的外交使節(jié),與巴西等國建交等等。在與“清流黨”的論爭中,以李鴻章為代表的洋務派完善了自己的觀點,提出了很多改革良策,在對外關(guān)系方面也付出了很大的努力。這些行動的累積,在很大程度上已經(jīng)達到了改革國家深層體制的臨界點,只不過由于各方面的限制,這些人無法做出更加舉世矚目的舉動。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這個緣故而低估洋務運動的歷史作用。

  洋務派的對外主張,本身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因為洋務運動本身就是一次“師夷長技以自強”的運動,無論是內(nèi)政還是外交,都直接牽涉到對外事務。因此,我們可以說,洋務運動本身就是一次對內(nèi)主張和對外主張互為表里的運動,兩種主張之間并沒有清晰的界限。為了使本文的觀察點更為集中,我想選取“外交”作為一個切入,來考察洋務派——特別是李鴻章——對外主張的得與失。

  洋務時期的外交是極為系統(tǒng)的,在這當中,李鴻章扮演了一個最為重要的角色,所以,人們也將洋務時期的外交成為“李鴻章外交”,這根本沒有言過其實。可以說,李鴻章將中國帶出了兩次鴉片戰(zhàn)爭之間那種“外交虛無”的狀態(tài),主動運用一系列現(xiàn)代外交技巧和外交理念,使中國的外交決策更加理性化,也直接促進了中國外交的現(xiàn)代化。但是,李鴻章至今仍然背負著“漢奸”、“賣國賊”的罵名,***在談及維護主權(quán)問題時,也經(jīng)常用他做類比,告誡周圍的人不能“做李鴻章”??梢哉f,從效果上看,李鴻章外交給中國帶來的是更多的“屈辱”。那么,李鴻章的外交理念和外交實踐的得與失分別在哪里呢?我們又應該如何看待呢?

  一、“以夷制夷”:中國語境下的均勢外交

  一個弱國,處在列強環(huán)肆的世局當中,必然要學會使用一定的外交技巧,以保證本國的基本生存。在這種情形之下,利用各國之間的矛盾來互相牽制,從而保證自身獨立和生存,就成為了一種必要的方法??v觀李鴻章的外事活動,無不體現(xiàn)著這樣一種思想,那就是“以夷制夷”。而我認為,這就是李鴻章主動應用國際政治中的均勢理論的例證。李鴻章并沒有將這種外交主張寫成像《籌議海防折》那樣經(jīng)典而系統(tǒng)化的文章,但是他的“以夷制夷”實踐,卻是相當之系統(tǒng)化。

  摩根索認為,“若干國家追逐權(quán)力,各自試圖維護現(xiàn)狀或推翻現(xiàn)狀,勢必導致所謂權(quán)力均衡的態(tài)勢和旨在維護這種態(tài)勢的政策。”[3]“野心必須用野心來對抗”[4]是均勢外交的精義。所以,利用各國在華“野心”的不同,就可以使各國的相互牽制成為可能。晚清一些開明士大夫強調(diào)說,“一個小國處于強大國家之間,求得生存的一個極好的例子是春秋時期的小小的燕國。另外一些例子包括19世紀末的比利時和瑞士。因此,他們強烈要求中國及其朝鮮和安南(越南)等屬國也采取這種政策。”[5]均勢思想在近代中國的萌發(fā)比較早,林則徐就曾主張允許各國在廣州貿(mào)易,通過競爭以牽制英國。魏源的“以夷攻夷”思想雖然幼稚,但更進了一步。他希望通過連結(jié)俄羅斯、美國、法國甚至廓爾喀(今尼泊爾)等國以形成對英國的聯(lián)合攻勢。在巴黎研究國際法的馬建忠,通過對歐洲局勢的分析,主張首應重視邦交,實行聯(lián)合政策:“蓋天下事眾擎則易舉,孤掌則難鳴,理之常也,夫同宅寰中,此疆彼界,而建為國,則必小事大,大事小,憂危與共,戰(zhàn)守相援,而勢乃不孤。故英得法助,奏績于黑海之濱。意與法聯(lián),逞志于緣壇之上……自均勢之局定,而列國安危所系,莫大于邦交。”[6]他在一封從巴黎寄回的信中詳細闡述了均勢理論,指出歐洲各國之間的和平是由這一機制來維持的。這個觀點不可避免地影響了李鴻章[7]。李鴻章在外交實踐中,大量采用這種方法,依靠列強的調(diào)停,這期間有失也有得。因此,我認為,李鴻章“得也外交,失也外交”。

  二、得也外交:早期實踐的局部成功

  李鴻章有意識地利用均勢原則“以夷制夷”,有幾個比較成功的案例。第一個是處理1870年的天津教案。1869年,法國天主教會在天津建立了望海樓教堂,次年6月,有謠傳顯示,很多拐賣兒童的案件均與教堂直接相關(guān),并且教堂修女經(jīng)常虐待并殺死育嬰堂的嬰兒,將他們的眼睛和心挖出來入藥。憤怒的天津市民圍攻教堂,知縣劉杰與法國領事豐大業(yè)發(fā)生爭執(zhí),后者槍殺了前者的一名仆人。天津市民憤而毆斃豐大業(yè),火燒了望海樓教堂和其他的一些英美教堂,事件中還有英國和俄國公民死傷。各國炮艦迅速開往天津示威,直隸總督曾國藩頂住壓力、秉公辦事,對肇事的中國人進行了嚴厲的懲罰,但仍然落得個“外慚清議,內(nèi)疚神明”,而且局勢仍然緊張。朝廷派李鴻章接管此案,李鴻章敏感地觀察到,此時普法戰(zhàn)爭法國戰(zhàn)敗,歐洲列強無暇東顧,因而迅速了結(jié)了這個案件,避免了戰(zhàn)爭。這是均勢原則的第一個成功案例。

  馬嘉理案和中英《煙臺條約》的簽訂是又一個較為成功的例子。馬嘉理案發(fā)生于云南,1874年,英印當局要組成一個“探路隊”勘察滇緬陸路的“各個商業(yè)路線”,要求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派一名通曉漢語、熟悉中國情況的官員趕到緬甸陪伴“探路隊”一起進入中國。1875年2月,馬嘉理在云南邊境地區(qū)被當?shù)鼐用駳⒑?。英國政府趁機提出擴大在華權(quán)益的要求,公使威妥瑪甚至逼迫說要將云南巡撫岑毓英提京審訊,衙門認為絕不可行。李鴻章接管此案之后,注意到,英國主要力量被牽制在了土耳其危機上,因此希望從速解決滇案;加之威妥瑪因超出滇案以外的其他要求和不容他國干預其事的態(tài)度,已使英國在外交上處于孤立地位。這時,因為關(guān)涉到其他國家在華的切實利益,俄、美、法、德、奧、西等各國公使以避暑的名義云集煙臺,就近觀察李鴻章和威妥瑪在此地的談判。李鴻章于是“聯(lián)絡各使以間其黨援,而諷公論”。他甚至“仿照西例”,宴請招待各國公使,飲酒交談,“兼欲激射英事,群情歡洽”,“公論頗不以提京為是”。[8]就這樣,在條約中,并沒有寫進去提京審訊一事,而且確實達到了降低英國提出的過高要價的目的。我們可以看到,李鴻章出色地運用了在列強之間周旋的技巧,借利益攸關(guān)方的力量和輿論達到了自己的目標。當然,《煙臺條約》在本質(zhì)上還是一個不平等條約,但是,在認識到戰(zhàn)敗必然會付出更大的代價時,我們就會得出這樣一個結(jié)論——李鴻章用外交的手段避免了損失的擴大,這也符合政治現(xiàn)實主義的原則。

  李鴻章在處理朝鮮問題的早期,更加明確地意識到了“以夷制夷”的均勢外交的重要性,并通過致朝鮮當政者的信體現(xiàn)出來。江華島事件之后,李鴻章認識到了日本對中國和朝鮮的巨大威脅。為了使朝鮮不被日本獨吞,他接受了丁日昌的建議,決定在朝鮮推行“牽制政策”。在寫給高麗元輔李裕元的信中,李鴻章說:

  為今之計,似宜用以毒攻毒以敵制敵之策,乘機次第與泰西各國立約,藉以牽制日本。彼日本視其詐力,以鯨吞蠶食為謀,廢滅琉球一事,顯露端倪。貴國不可無以備之。然日本之所畏服者泰西也。以朝鮮之力制日本或虞其不足,以統(tǒng)與泰西通商制日本,則綽乎有余。[9]

  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經(jīng)過多年的勸導,朝鮮接受了這種新政,于是經(jīng)過中國的介紹,朝鮮主動與英、美、德、法簽訂了通商條約。

  我們無法就這個單一的事情來證明李鴻章在這個事情上“有所得”,因為后來的事件發(fā)展人所共知,中國不僅丟掉了朝鮮,還賠上了自家的國土。但是,我認為,從這個事件本身看開去,從長遠的角度分析,在朝均勢政策雖然沒有使洋務派立即得到收益,但是卻給中國的外交思想留下了一筆很大的財富。正像李揚帆老師認為的那樣:“把屬國開放,使其進入西方的條約體系,以防止別的大國獨占朝鮮的政策,是李鴻章在外交上的一個大手筆,他改變了傳統(tǒng)的中國與屬國間的關(guān)系,力圖在承擔較少義務的情況下,維持屬國與宗主國的特殊關(guān)系。”[10]也就是說,李鴻章突破了“朝貢體系”的局限,開始用現(xiàn)實主義的眼光來處理國際問題,這是外交思想和外交實踐上的一個巨大轉(zhuǎn)變,它對于中國人觀念世界的影響是不容小視的。

  三、失也外交:甲午戰(zhàn)爭的悲涼結(jié)局

  “以夷制夷”雖然是一個能夠周旋于大國之間保證國家生存的可行政策,并且在一定意義上能取得一些收益,但是,綜觀中國近代外交的全程,還是“失”大于“得”。不管我們怎樣贊揚李鴻章均勢思想在朝鮮半島上的運用,甲午中日戰(zhàn)爭的失敗,無論如何也不能讓我們給李鴻章徹底翻案。畢竟政治是現(xiàn)實的,而且大多是以成敗論英雄的。我們之所以說李鴻章“失也外交”,是因為赫德曾經(jīng)在甲午戰(zhàn)爭前后說過一句話:“外交把中國騙苦了,因為依賴調(diào)停,未派軍隊入朝鮮,使日本一起手就占了便宜。”[11]我們就以中日戰(zhàn)爭前后的外交過程作為實例,來分析李鴻章的“牽制”外交為什么沒有獲得成功。

  我們都知道,李鴻章在甲午中日戰(zhàn)爭爆發(fā)前,一直奉行的是“避戰(zhàn)求和”政策。因此,他寄希望于朝鮮半島的利益攸關(guān)方能夠再次發(fā)揮作用,調(diào)停這場沖突,以維持朝鮮半島的和平局勢,實現(xiàn)中國的國家利益。戰(zhàn)前,朝鮮半島的格局大約是這樣:李鴻章出于對日本野心迅速膨脹的戒備,轉(zhuǎn)變了此前的“牽制政策”,開始積極干預朝鮮事務??梢哉f,這時的朝鮮,是緊緊附屬于中國的羽翼之下的。日本覬覦朝鮮已久,從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步步緊逼,但是令它坐立不安的是北方的俄國,因為后者不僅對中國東北虎視眈眈,更希望將勢力擴展到緊鄰西伯利亞和中國東北的朝鮮半島。除此之外,英國在朝鮮也有著巨大的商業(yè)利益,并且與日本的關(guān)系也比較不錯,因為出于均勢的考慮,它害怕俄國在朝鮮的勢力過于膨脹。以上就是東北亞權(quán)力格局,在很長一段時間中,這一格局是均勢的,但是日本實力的迅速上升和擴張意圖的逐漸升級,勢必將破壞朝鮮半島的均勢。破壞意味著戰(zhàn)爭,戰(zhàn)爭意味著奉行“現(xiàn)狀政策”的國家利益受損。李鴻章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決定找俄、英兩國進行調(diào)停。俄國一開始決定采取強硬措施,公使喀西尼甚至保證說如果日本拒不撤兵,會使用“壓服之法”。但是,時間不久,俄國的態(tài)度就軟了下來。究其原因,俄國在東西伯利亞的建設還處于基礎階段,其調(diào)兵遣將的能力要較日本遜色很多,況且如果對日本過分強硬,會將后者推入英國的懷抱,而俄國對于與日英兩國正面交鋒更夠取勝并沒有足夠的信心。因此,李鴻章寄希望于俄國的調(diào)停,以失敗告終。

  于是,李鴻章將視線轉(zhuǎn)向英國,希望英國能夠“幫助”中國防止戰(zhàn)爭的爆發(fā)。那么,英國在朝鮮半島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我們知道,英國在歐洲的紛爭中,向來起到的是一個“平衡手”的作用,它是歐洲國家中,運用均勢原則最具自覺性的國家。在這次朝鮮危機中,英國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必然要維持東北亞局勢的穩(wěn)定。但是,英國十分恐懼俄國勢力南下,威脅自己的權(quán)益,因而也對遠東政策做出了一些調(diào)整:

  不能簡單地認為,英國“支持”、“慫恿”日本發(fā)動了這場侵略戰(zhàn)爭,英國政府基于自身的利害關(guān)系,既要維護其在中國乃至遠東的既得利益,又要阻止俄國乘機插足遠東而與英國爭霸,所以它主觀上要想方設法制止中日戰(zhàn)爭的爆發(fā)。但由于中國的軟弱,顯然無力擋住俄國的南下。英國政府有鑒于此,便將日本視為防御俄國的戰(zhàn)略伙伴,這就使它必然要處處遷就日本。在制定調(diào)處方針時越來越向日本傾斜,日本政府也摸準了英國當政者的心態(tài)及恐俄的弱點,便以此為由頭牽著英國的鼻子走,甚至將其玩弄于股掌之上,一步一步地把中日唇槍舌劍之爭引向真槍實彈的辯論——戰(zhàn)爭。[12]

  由此可見,英國在主觀上有繼續(xù)維持東北亞局勢穩(wěn)定的意圖,但是因為被日本的意圖所拖累,最終在客觀上還是沒有制止住戰(zhàn)爭。李鴻章力圖利用列強之間的利益差別維護遠東均勢的想法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由于客觀上的原因,局勢超出了李鴻章的控制。

  朝鮮以及整個遠東的均勢,是可以用模型來進行解釋的。摩根索在論述權(quán)力均衡時,曾假設有兩個爭奪權(quán)力的大國A和B和一個小國C,他論述道:

  A國控制C國所必需的權(quán)力由于受B國的反對而被抵消了,如果不是被超過的話;反之,B國企圖控制C國所需的權(quán)力也被A國的權(quán)力抵消了,如果不是被超過了的話。不過,均衡在這里除了使A國與B國之間形成一種不可靠的穩(wěn)定和安全關(guān)系外,還附帶地履行了另一種功能,即維護了C國的獨立,使其免于A國或B國的侵害。C國的獨立僅僅取決于A國與B國之間的權(quán)力關(guān)系的狀況。……如果這種關(guān)系發(fā)生了有利于帝國主義國家即A國的決定性轉(zhuǎn)變,C國的獨立將立即處于危險之中。[13]

  李鴻章在朝鮮推行的外交政策,其實正是這條原理的體現(xiàn)。他力圖讓均勢各方的權(quán)力相互抵消,以保障小國朝鮮和弱國中國的獨立和生存。開明士大夫所說的燕國處于強國之間而生存,比利時處于列強夾峙中而獨立,依循的就是這個道理。但是,李鴻章的政策終究是失敗了;同樣的,燕最終亡于秦,比利時也沒有永遠獨立,這其中的原因又在哪里呢?

  這其中的第一個原因,在于“均勢的不現(xiàn)實性”。均勢是一種政策和理念,但是均勢從來都不是靜態(tài)的,它永遠處于動態(tài)之中,甚至“均勢”一詞本身在某些語境之下也被賦予了動態(tài)的含義。所以摩根索認為A國與B國之間的權(quán)力關(guān)系是“不可靠的”,這種和平局面也不是永久性的。李鴻章固然可以利用均勢原理解決像天津教案和《煙臺條約》這樣的小問題,但是當涉及到卷入主要大國的國際關(guān)系時,他的“以夷制夷”策略必然是力有不逮的。

  第二,李鴻章所冀圖的遠東穩(wěn)定局勢,只是均勢模型中的其中之一而已。列強在一個小國或弱國之上的權(quán)力對沖,可能有利于小國的獨立,也可能導致該國被瓜分。摩根索在論述完上述模型后,引用埃德蒙·伯克的話說:

  只要這兩位君主[普魯士國王和德意志帝國皇帝]彼此不睦,德意志的自由就是有保障的。但是,如果有朝一日他們豁然領悟,居然認為彼此成比例地擴張較之相互削弱所得到的利益更為直接和明確;也就是說,一旦他們認識到分贓得到的富足較之繼續(xù)推行阻止對方損害其他各邦的舊的政策而得到的安全具有更大的吸引力,那么從這一刻起,德意志的自由就不復存在了。[14]

  甲午中日戰(zhàn)爭之后的中國就是這第二種可能性的例證:西方國家并沒有因為互相牽制而保障中國的主權(quán),相反,它們相繼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當一國在中國取得了利益之后,其他國家為了維持在華權(quán)力均衡,便紛紛向中國提出領土要求。還有,列強在中國之所以能夠“認識到分贓得到的富足”,是因為有一個“利益均沾”的機制在起作用,這就使得列強在中國的利益沖突大大減小了,而合作侵華——即瓜分——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增加了。中國沒有繼續(xù)保持燕國的地位,反而面臨著被亡國被滅種的危險。

  但是,最重要的原因,還在于中國自己。甲午中日戰(zhàn)爭之前的英國之所以沒有維持住東亞局勢的穩(wěn)定,關(guān)鍵在于“中國的軟弱”。我們知道,均勢是大國之間的均勢,小國和弱國的獨立、被鯨吞還是被瓜分,完全是大國均勢的反映。要想在國際體系中持久生存,一個國家必須本身具有強大的實力,必須本身能夠成為均勢的主體參與國,而不是均勢的客體。這樣一來,才能夠“以夷制夷”而不“制于夷”。

  因此,李鴻章外交的失敗,根本原因還在于中國的積弱。我們不能將責任歸到李鴻章的頭上,因為當我們?nèi)嬲J識李鴻章其人的思想時,就會看到,李鴻章的“失”是時代的“失”,而因為時代具有客觀性,我們在看問題時,也就應該超越得與失。

  四、超越得失:李鴻章及其時代

  李鴻章的洋務思想的是極其豐富的,外交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如果只就外交論外交,很難得出對李鴻章客觀的評價。李鴻章最重要的一個主張,我認為是“外交之道與自強之謀相為表里”。李鴻章之所以“崇尚”外交,不輕言作戰(zhàn),原因在于他對于中西實力對比的清醒認識。在《籌議海防折》中,李鴻章說:

  今則東南海疆萬余里,各國通商傳教,來往自如,聚集京師及各省腹地,陽托和好之名,陰懷吞噬之計,一國生事,諸國構(gòu)煽,實為數(shù)千年來未有之變局。輪船電報之速,瞬息千里!軍器機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彈所到,無堅不摧,水陸關(guān)隘,不足限制,又為數(shù)千年來未有之強敵。外患之乘,變幻如此,而我猶欲以成法制之,譬如醫(yī)者療疾不問何癥,概投之以古方,誠未見其效也。庚申(咸豐十年,1860年)以后,夷勢��內(nèi)向,薄海冠帶之倫,莫不發(fā)憤慷慨,爭言驅(qū)逐。局外之訾議,既不悉局中之艱難;及詢以自強何術(shù)?御侮何能?則茫然靡所依據(jù)。自古用兵未有不知己知彼而能決勝者,若彼之所長己之所短尚未探討明白,但欲逞意氣於孤注之擲,豈非祖國事如兒戲耶![15]

  文中體現(xiàn)了作者對于時局的清晰判斷,以及對清流黨人主戰(zhàn)誤國的強烈批判。我們認為,從今天的觀點來看,李鴻章的論述是準確的。因此,他極力主和,其實是避免國家更大的損失。李鴻章在八國聯(lián)軍侵華戰(zhàn)爭之后,告誡政府再不可“好勇斗狠”,而清政府的失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反證了他的判斷。

  既然中西方的差距如此之大,要想在今后的外交場合有更多的籌碼,必須自強,這就是所謂的“實力外交”。我們可以從以下的言論中看出他對于內(nèi)政外交的表里關(guān)系的論述:

  易曰:“窮則變,變則通。”蓋不變通則戰(zhàn)守皆不足恃,而和亦不可久也。

  中國誠能以其閑暇,選將練兵,通商裕餉,造船簡器,內(nèi)外同心,切實經(jīng)理,何嘗不可爭雄于各國?

  今以撫恤代兵費,未免稍損國體,漸長寇志,或謂起兵端,無論勝負,沿江沿海縻費奚啻數(shù)千萬?以此區(qū)區(qū)收回番地,再留其有余,陸續(xù)籌備海防,忍小憤而圖遠略,抑當事諸公之用心歟!往不可諫,來猶可追,愿我君臣上下,從此臥薪嘗膽,力求自強之策!

  目前兵船未備,餉源尤絀,剛尚難用,只有以柔制之,而力圖自強,為日后張本。

  中國誠能練兵防海日圖自強,不獨朝鮮弱小,不敢藐視,即西歐大國,亦未嘗不敬而畏之;若不圖自強之策,然終恐不能自立,亦何在乎屬邦之從違?

  中國以后若不稍變成法,徒恃筆舌以與人爭,正恐常受欺侮,焦悶莫名。

  中國自強之圖,無論俄事能否速了,均不容一日稍懈。[16]

  從這些真切的言語中,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人對于國家長遠發(fā)展的全局擘畫:以“和局”作為實現(xiàn)國家自強的外部環(huán)境,而又以“自強”作為稱雄世界、爭取永久安全的基礎手段。因此,“在李鴻章的思想中,和局——自強——御辱是三位一體的,爭取和局僅僅是這一思想體系的一個前提。”[17]因此,李鴻章畢生的外交,都是要爭取一個哪怕是屈辱的但卻是和平的發(fā)展環(huán)境,這一點,他基本做到了,但正因為中國沒有按照他的預期“自強”起來,我們也只能說他“基本”做到了。而甲午中日戰(zhàn)爭的失敗,則證明,沒有后者作為有利后盾,連“前提”都將是虛幻的。

  正因如此,我們才能在李鴻章的言論中頻頻看出急切的情態(tài)。是的,他急切希望中國能夠強大起來,這樣,不僅中國在外交上能夠強而有力,他自己也能洗刷掉“賣國賊”的罪名。但是,由于中國社會強大的惰性,這種良好的“和局”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浪費掉了,這就是時代對李鴻章開的“玩笑”:它將李鴻章推到了“不知有朝廷”的地位之上,卻要讓他一個人來承擔國家的全部榮辱。這就是為什么梁啟超會“悲李之遇”。

  梁啟超認為,李鴻章“不學無術(shù)”,“李鴻章坐知有洋務,而不知有國務,以為洋人之所務者,僅如彼云云也。”[18]我們現(xiàn)代人的觀點也認為,洋務運動之所以失敗,是因為只變器物不變制度。但是,我認為,梁啟超對于李鴻章未免太過苛責。李鴻章辦理洋務幾十年,改革愈深,愈觸動“國體”;而國體的弊端,李鴻章是不會不知道的,他只是不能說而已。甲午戰(zhàn)爭之前,各項數(shù)據(jù)顯示李的北洋艦隊在實力上要強于日本,但李仍然“避戰(zhàn)”,這里固然有個人權(quán)力的考慮,但是后來的歷史確實證明,北洋艦隊果真拿不出手。因為武器的精良與否固然重要,而對于現(xiàn)代化武器的現(xiàn)代化指揮方法更加重要。對于這一點,精心養(yǎng)護北洋艦隊的李鴻章肯定有所認識,所以他才力圖避戰(zhàn)。正是因為他意識到了要將洋務運動向縱深推進必須要觸動一些國家體制,因此,他才會對康梁的維新有所理解,并在太后責問時說出“臣無可逃,實是康黨”的倔強言語,使得“太后默然”[19]。所以,洋務派本身已經(jīng)觸及到了國家體制改革的臨界點,只不過,李鴻章以其老弱之軀,已經(jīng)無法做出大動作了。他哀嘆自己只是一個“裱糊匠”,大概也是出于這樣一種人生悲劇吧。

  這樣看來,李鴻章玩弄“以夷制夷”的表層外交,不過是一種無奈的選擇罷了。我們仿佛看到,一個老人孤零零地游說于各個虎視眈眈的大國之間,而他背后的每一個中國人,似乎都在袖手旁觀,局勢有利則完事大吉、依然故我,局勢不利則妄言賣國、動輒主戰(zhàn)。泱泱大國,在沒有足夠的實力的條件下,卻讓李鴻章獨自承擔超越其個人能力的責任,這是一個人的悲劇,也是一個國家的悲劇。

  2010-3于北京大學國際關(guān)系學院

  [2] 蔣廷黻:《中國近代史》。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6年,第10頁。

  [3] 摩根索:《國家間政治:權(quán)力斗爭與和平》。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05頁。

  [4] 同上書,第209頁。

  [5] 費正清、劉廣京 編:《劍橋中國晚清史(下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年,第193頁。

  [6] 胡慧娥:《均勢觀與洋務時期的外交》。第14頁。

  [7] 《劍橋中國晚清史》的作者認為,該信大概是由李鴻章預定提交給衙門的。

  [8] 苑書義:《李鴻章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22-324頁。

  [9] 蔣廷黻:《中國近代史》。上海: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6年,第50-51頁。

  [10] 李揚帆:《走出晚清》。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235頁。

  [11] 苑書義:《李鴻章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80頁。

  [12] 戚其章:《甲午戰(zhàn)爭國際關(guān)系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2-123頁。

  [13] 漢斯·摩根索:《國家間政治:權(quán)力斗爭與和平》。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12頁。

  [14] 漢斯·摩根索:《國家間政治:權(quán)力斗爭與和平》。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214頁。

  [15]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頁10-11。

  [16] 以上言論均出自《李文忠公文集》,轉(zhuǎn)引自劉世華:“李鴻章外交思想新論”。載《安徽史學》1993年第3期,第36頁。

  [17] 劉世華:“李鴻章外交思想新論”。載《安徽史學》1993年第3期,第35頁。

  [18] 梁啟超:《李鴻章傳》。天津:百花文藝出版社,2008年,第50頁。

  [19] 楊國強:《義理與事功之間的徘徨》。北京:生活·讀書·新知 三聯(lián)書店,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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