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階段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淺析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法律規(guī)定的犯罪行為。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shù)量仍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僅就重慶市巴南區(qū)人民檢察院為例,今年以來,共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7人,比2001 年同期增加了18人;比2000年同期增加了31人,且呈現(xiàn)出手段成人化、類型多樣化、案犯低齡化等特點。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作為一個較為復雜的社會現(xiàn)象,是個人、家庭、學校以及社會等諸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現(xiàn)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嚴重社會問題。只有認清未成年人犯罪的多方面、深層次的原因,并從根源上清除這些不良影響,為廣大未成年人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才能有效地減少和遏制其犯罪。
為此,筆者擬結合近階段本地區(qū)發(fā)生的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從未成年人自身及其家庭、學校等方面來剖析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個人心理因素淺析1、情緒不穩(wěn)定、認知能力低、辨別能力差。
未成年人的心理處于半幼稚、半成熟狀態(tài),他們社會閱歷淺,缺乏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經常表現(xiàn)為認識上的片面性、表面性,而且固執(zhí)己見。他們情感豐富,但情緒不穩(wěn)定。當他們在家庭、學校和社會上遇到困難、遭遇挫折時,往往盲目相信自己、同學及社會朋友,因而容易被身邊的不良朋友引入歧途,進而愈陷愈深、不能自拔。
如:巴南區(qū)魚洞鎮(zhèn)二龍村15歲少女何某,在得知其好友安某(女,16歲)的男朋友被周某(女,18歲)奪去時,內心象安某一樣痛苦,后在安某的誤導下,“挺身而出、打抱不平”,竟用美工刀將周某的右面部劃傷達11CM,致周某容貌毀損。
2、自控能力差、好奇心理強、逆反心理重。
未成年人的情感豐富,但卻十分脆弱,哥們義氣嚴重,容易沖動而感情用事,極易受外界刺激而走向極端。隨著年齡的增長,其心理往往異常膨脹,好奇心、探求欲日趨強烈,但其生理發(fā)育卻不夠成熟,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的裂變,從而導致其逆反心理普遍較重,突出表現(xiàn)為越是家長、學校、社會所反對的、禁止的,他們反而越是“樂此不疲”。
如:16歲的貴州省習水縣仙源鎮(zhèn)人劉某,到重慶姑媽家認識了專干“偷雞摸狗”之事的同齡人張某、謝某后,不久即與其“桃園三結義”。后張某、謝某先后兩次邀劉某參與盜竊,劉某均予以了拒絕,但在第三次被邀時,哥們義氣嚴重的劉某礙于情面,且認為前兩次盜竊沒被發(fā)現(xiàn),遂產生了僥幸心理,便答應去幫忙放哨。之后,劉某一發(fā)不可收,最終踏入了犯罪的深淵。
3、盲目崇拜、模仿力強、行為傳導快。
社會把未成年人當“孩子”,而未成年人卻把自己看成大人,他們渴求了解社會、接觸社會,總是向往象成人一樣獨立地進行各種社會活動,帶有很大盲目性和依賴性地學習、模仿成年人便成為他們讓自己“長大”的一種重要方式,而這種盲目的模仿很容易讓他們誤如歧途。
如:15歲的少女唐某眼看其他的同齡人頸帶金項鏈,手拿名牌手機,很羨慕,心理嚴重失衡。一天,看了一部帶有蒙面搶劫情節(jié)的影片后,唐某心生一計:何不像影片中的劫匪一樣蒙面去搶一部手機呢?唐某將“計謀”付諸實施是被當場捉獲。
4、性機能成熟、性心理扭曲。
未成年人的性器官和性機能逐漸發(fā)育成熟,其心理隨之產生微妙而復雜的變化,他們對性有一種好奇心、神秘感和嘗試欲,容易接受社會不良刺激如荒誕淫穢的影視作品、書刊、錄像的影響,使性心理、性觀念、性道德產生扭曲而踏入犯罪的深淵。
如:巴南區(qū)安瀾鎮(zhèn)石板埡村16歲的少年鐘某,因貪戀黃色錄像不能自拔,每次看完黃色錄像后,總想“如法炮制”一番。一天,鐘某看見本村11歲的小女孩芳芳(化名)一個人在山坡上玩耍,便萌發(fā)了邪念,遂將芳芳強奸。自此,鐘某便沉湎其中不能自拔,竟在半年之間先后奸淫芳芳和小蘭(化名)達12次之多。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淺析1、家庭的殘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劑”。
夫妻關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礎,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者因為離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雙方時,不僅使家庭的完整性遭到破壞,而且會給未成年子女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傷害,極易導致未成年人放縱自我,從而步入歧途。
如:17歲的某大學學生管某,從小在父母的爭吵和打架聲中生活,形成了內向、多疑、孤僻、古怪的性格。今年初,與女友產生了矛盾的管某誤認為是女同學沈某在從中作梗,遂對沈某心懷不滿,想教訓沈某。一天晚上,管某將沈某騙出校園,以沈某多管閑事為由先打了沈某一耳光,遭到了沈某的反抗,管某便用路邊的磚頭將沈某當場打死,然后將尸體拖至路邊的菜地隱藏。
2、盲目溺愛、疏于管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溫床”。
父母對子女管教的方法不得當,往往會適得其反。有的父母過分溺愛子女,使子女在家中處于絕對優(yōu)越的地位,不管孩子的要求是否合理都一一滿足。一旦其無理要求和過高的物質欲望不能得到滿足時,他們往往就不擇手段,損人利己,爭強好勝,進而逐步滑向犯罪深淵。有的父母忙于自己的工作,只知道使自己的孩子衣食錦美,卻忽視了給予自己一天天長大的孩子必要的精神食糧,不關心孩子的道德培養(yǎng)、心理健康和精神需求,沒有及時約束、修正子女的不良品行,為孩子最終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伏筆”。
如:15歲的在校學生牟某在條件優(yōu)越的家中是三代單傳的獨子,從小深得長輩溺愛,可以說要啥有啥。牟某上中學后離開父母住校,時常邀約三朋四友“吃、喝、玩、樂”,但有限的生活費顯然難以滿足其如此高消費。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日漸膨脹的消費欲望,牟某遂伙同社會上的無業(yè)人員張某,在其學校周邊的游戲室等處采取搜身、毆打等手段,劫取他人錢物達11次之多。
3、嚴厲的家教及其教育內容的單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助推劑”。
面對越來越大的社會競爭力,很多父母對子女的期望過高,“望子成龍”。因此,對子女嚴加管教,一旦子女達不到自己的期望值,一些父母不是在尊重子女人格的基礎上進行說服教育,而是墨守“棍棒底下出好人”的信條,極易造成父母與子女之間情緒對立、互不信任。
父母不僅是子女的“啟蒙老師”,更應該是子女的良師益友。不僅要關心子女的學習成績、品性好壞,還應密切注意子女身體的心理變化和精神需求,根據子女的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對他們進行必要的生理衛(wèi)生知識和性知識的教育。許多父母自己對此類問題還感到羞澀、難于起齒,甚至回避,更沒有意識到這項教育對子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這與未成年人生理早熟的趨勢和社會環(huán)境的日益復雜不相適應,外界的不良因素極易影響和侵蝕未成年人的心靈和思想,使他們走上犯罪的道路。
4、父母的不良惡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啟蒙老師”。
父母的言傳身教無疑會直接影響子女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明辨是非、控制自己的意志能力較弱,如果其父母有賭博、酗酒、盜竊、賣淫嫖娼等不良惡習或者犯罪史,都會給子女造成不良影響,容易誘使未成年人產生犯罪動機。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學校因素淺析1、教師素質不高、教學環(huán)境惡劣,是未成年人犯罪又一誘因。
在日益復雜的社會環(huán)境中,學校高高的圍墻已難以阻隔外界的喧囂和浮躁,“象牙塔”原有的單純和清凈難免受到沖擊。一些老師不甘于清貧,不安心本職工作,下海經商,大撈“外快”;有的老師自身素質較差、修養(yǎng)較低,在教學工作中常常流露出對社會的不滿等消極情緒,少數(shù)還具有酗酒、賭博甚至吸毒等惡習。這些無疑會對未成年人產生嚴重的誤導,進而誘發(fā)其犯罪。
2、學校采取應試教育、重智輕德的教學方式和教學理念,是導致未成年人道德水平有限、法律意識淡薄的一大原因。
現(xiàn)階段我國的教育體制改革還沒有完全實現(xiàn)由“應試教育”到“素質教育”的轉變。很多學校、家長和社會人士仍然把學校升學率的高低、學生文化成績的優(yōu)劣作為衡量學校和教師教學水平高低的主要指標。因此,很多學校片面強化智力教育而忽視了思想品德、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形成了只教書不育人的局面。
如:17歲的楊某是某重點中學的高才生,深得學校和老師的喜愛。楊某不僅喜愛學習,而且喜歡上網。課余時間楊某在網上經常瀏覽一些淫穢網頁,漸漸產生了不健康的思想。當學校一位13歲的女生向校長反映楊某企圖強奸她的事實時,校長將該女孩批評一頓后反而叫該女孩不要影響楊某的前途。后來。楊某因強奸罪終于踏入了監(jiān)獄的大門。
3、學校對后進生、雙差生的疏于教育管理甚至歧視、鄙夷加速了其走向犯罪的步伐。
對后進生和雙差生,一些學校和老師不是耐心細致地幫助教育,而是采取嫌棄、歧視的方式,動輒訓斥、辱罵、體罰、轟出教室,甚至勒令退學、開除學籍,將在校學生隨意推向社會。其結果必然加劇后進生、雙差生的自卑和逆反心理,放任他們和社會上的閑雜人員糾集在一起,成為社會“垃圾”,最終跌入犯罪的泥潭。
不難看出,每一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其自身、家庭、學?;蛏鐣戎T多方面的誘因。因此,要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除了司法機關嚴格執(zhí)法,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外,還應廣泛地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理想紀律及道德法制教育,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讓全體社會成員積極行動起來,共同參與、共同努力,多管齊下,營造一種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fā)展的良好社會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