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社會和諧的毛概論文
社會和諧是當代中國在從舊式現(xiàn)代性轉向新型現(xiàn)代性的過程中凸顯出來、迫切需要解決的時代性課題。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推薦的淺議社會和諧的毛概論文,希望大家喜歡!
淺議社會和諧的毛概論文篇一
《社會和諧與社會正義》
摘要:一個和諧的社會應該是而且必須是一個正義的社會,一個正義缺失的社會不可能是一個和諧的社會,正義是和諧社會的最基本的價值取向。雖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很多具體的要求和內容,但無論什么樣的要求和內容都不能脫離正義的原則,都必須堅持正義的原則。
關鍵詞:和諧社會;大同世界;公正原則;平等自由原則;差別原則
中圖分類號:B036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9-9166(2009)05(c)-0010-02
一、社會和諧的理念
(一)中國儒家的社會和諧的思想1、儒家的“和諧”概念。“和諧”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儒家經典著作《尚書》就有“協(xié)和萬邦”、“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xié)和萬邦”此類的話語。其意思是指要先“親九族”,把自己的宗族治理好;從而才能“平章百姓”,把自己的國家治理好;最后達到“協(xié)和萬邦”,使各國和諧相處的目的。經過千百年的錘煉,中國傳統(tǒng)和諧理念,已行成為了一套以“和”為核心,兼顧多元、和諧有序的科學體系。
(二)西方思想中的社會和諧理念。西方最早的社會和諧思想應該體現(xiàn)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中。在他的理想王國中,人們各守其德,各司其責,秩序井然。筆者更欣賞康德的和諧理念。在康德眼中的人是意志自由、道德自律的生物體,這兩個基本點使人同自然界中的其他生物體相區(qū)別。人是具有主觀意志性和目的性的,而意志自由受自身道德的約束,不能濫用自由。
(三)我國政府關于構建和諧社會的提法。繼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之后,胡錦濤曾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指出了我國所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在此概念中,“公平正義”作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征被提了出來,它要求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xié)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這樣社會和諧才能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xiàn)。
二、社會正義的理念
(一)正義原則在社會中的作用。要理解正義原則,及其它在實現(xiàn)社會和諧中起的重要作用,則應對“社會”先有個了解。社會契約論認為,社會是一群人為了各自利益而聚在一起從事一種合作性的活動所構成的一種組織或機構,人們參加這種合作性的活動是為了實現(xiàn)或完成自己的目標。但是人們都是自利主義者,每個人都希望在合作中獲得最大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利益沖突是難以避免的。可是用什么能使人人都心悅誠服的原則來規(guī)定利益該如何分配,從而使社會能有序進行哪?正如著名法學家羅爾斯所說的那樣:“在選擇各項社會組織的安排以決定利益分配及承擔起一個適當分配的合約時,我們需要一組原則。這些原則就是公正的原則:他們提供在社會的基本組織中如何指派權利及責任的方法,同時它們也界定社會合作中各人所該獲得的有關利益及負擔的分配工作。”[1]可見,正義原則是整個社會的支點,尤其是一個和諧有序社會的支點。離開這個原則一個社會就難以存在,更不必說實現(xiàn)和諧。
(二)關于正義原則的理解。正義是人類社會的恒久主題,是和諧社會的基本價值要求。關于什么是社會正義,柏拉圖在其《共和國》一書中解釋是:“正義存在于各種社會主體之間的和諧關系之中。每個社會主體必須在其所屬的社會關系中按自己的角色盡自己的義務,做與其本性最適合的事情。”即正義是一種社會關系中的秩序狀態(tài),這一秩序狀態(tài)是以社會主體的行為與身份的“和諧”為衡量原則的。
美國學者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中所言:“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義否認為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剝奪另一些人自由的正當性。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或者準確地說,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務,決定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之劃分的方式[2]。”
三、社會和諧與社會正義的相互關聯(lián)
(一)通過社會正義以實現(xiàn)社會和諧
1、正義原則對社會和諧的意義。追求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發(fā)展的一種進步的價值取向,是社會和諧形成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特征。公平正義是現(xiàn)代社會進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創(chuàng)新的重要依據(jù),是協(xié)調社會各個階層相互關系的基本準則,也是一個社會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在進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創(chuàng)新的過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義的原則,才能取得社會各個階層的共識和認同,使出臺的措施獲得最廣泛的社會支持,從而得以順利實施。[3]在調節(jié)各種不同利益關系的過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義的原則,使絕大多數(shù)社會成員都受益,才能取得社會不同利益群體的廣泛支持和接納,有效地整合社會各種資源和力量,實現(xiàn)全社會的團結與合作。
2、人民權利是社會和諧的基礎。社會和諧是指社會各個方面的和諧,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但對于現(xiàn)在民主國家而言,社會和諧的核心在于人民權利的實現(xiàn)和保障。人民是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按社會契約論來講,國家是由人民讓渡一部分權利而組成的社會聯(lián)合體。所以,“人民是權力的唯一合法泉源”和“原始權威”。人民權利既是現(xiàn)代國家政治和諧的本質和核心,也應當是社會和諧的本質和核心。究竟什么樣的權利才是人民權利?怎樣才能實現(xiàn)人民權利?怎樣才能實現(xiàn)人民權利平等?這一切的根本落足點在于實現(xiàn)社會正義。[4]
3、正義原則是實現(xiàn)人民權利的關鍵:(1)人民權利的確認依靠正義原則。按羅爾斯的說法,選擇正義原則時所需的適當條件,可以通過正視其所稱的“原初狀態(tài)”創(chuàng)造出來。原初狀態(tài)是一種假設的建構,從社會契約的觀點來看,它與社會初始存在的情形頗為相似。原初狀態(tài)的最主要特征就是無知之幕,其目的在于確保進行選擇的一方在做出選擇時未被自身私利所影響,而僅僅在一般考慮的基礎上做出選擇。筆者認為,當代民主國家人民權利的實現(xiàn)需要國家的確認和保障。而在何種情況下國家確認和保障的權利最符合社會和諧之目的,則應當依據(jù)社會正義的原則來確立。按照羅爾斯的“原初狀態(tài)”之說,國家在無知之幕的狀況下確認人民權利方是符合社會正義的。(2)人民權利的實現(xiàn)依靠正義原則。羅爾斯在其正義原則中的最大均等自由原則中描述道:“大約地說,公民的基本自由乃是政治自由(投票的權利與被選的權利),以及言論與集合的自由、良心與思想的自由、人身自由與擁有財產的權利;依據(jù)法治這個概念所界定的不被任意逮捕以及拘禁的自由。這些自由全部都是滿足第一個原則的要求所必需的,因為一個公正的社會中的公民都具偶同樣的基本權利。”現(xiàn)代國家都在憲法中賦予了公民廣泛的民主權利,且現(xiàn)代民主國家對公民權利以平等的保護。人人有權享受法律的平等保護,不受任何歧視,是人類文明的普遍價值和重要目標,也是現(xiàn)代法治文明的基本原則和重要標志。理所當然,它也應當是社會和諧的本質要求。羅爾斯在第二原則規(guī)制其他社會基本價值的分配,包括物質財富和社會的、經濟的和政治的機會。它以如下兩種不同的方式決定正義的實現(xiàn)。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a)適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別原則;(b)依系于在社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公平的機會均等原則。這說明羅爾斯,認為正義并不就是一味的絕對平等。在財富和收入等其他方面,如果強求絕對的一致和平等就反而會是一件損害社會進步,或至少是會使社會停滯不前的事情,是和有效率的社會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格格不入的。因為人事實上是千差萬別的,人在天賦、能力、性格等各方面都是有差別的,因此社會制度和國家的任務不在于強行抹去這些差異,而在于考慮要允許某一些差別,而不允許另一些差別;而且,即使對允許的這些差別,也要明確它們在什么條件下才被允許,差別的距離可以拉得多大以及怎樣才可以縮小這種差距進等等。羅爾斯的“機會均等原則”:即他所謂的“機會的公平平等”原則,指各種地位不僅要在一種形式的意義上開放,而且應使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機會達到它們。機會的公平平等原則比起機會的形式平等來說進了一步,它排除了社會偶然因素的影響,使具有類似才能的人不再因其社會出身而受到妨礙。
筆者認為,社會沖突的根源往往是利益分配的不公所引起的。而羅爾斯的這兩個原則對維系社會和諧起的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它建構了一個在道德上值得追求,同時在實踐上可行的正義原則,以此規(guī)范社會的基本結構,決定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及合理分配社會合作中的利益與承擔,從而實現(xiàn)社會和諧。
(二)社會和諧對社會正義的意義。公平正義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征之一,更是貫穿于和諧社會各個層面的核心價值理念。所謂和諧社會,首先它就應當是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同時只有在一個和諧的社會中公平才得以實現(xiàn)、正義得到伸張,正義才可以最大限度的實現(xiàn)。因為只有在和諧的社會,正義原則才可能被整個社會所接受,并奉為其最高的行為準則,從而建立相應的制度維系社會和諧。
社會要和諧,就要保持良好的秩序。維護社會秩序,就需要完善的制度。制度的制定與設計要想科學,必須有基本的價值理念作依據(jù),這個基本的價值理念就是公平正義。
作者單位: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
作者簡介:賀小丹,女,重慶萬州人,西南政法大學2007級國際私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
參考文獻:
[1]約翰・羅爾斯.《正義論》[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
[2]徐夢秋.《公平的類別與公平中的比例》[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35
[3]龐元正.《怎樣理解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公平正義的社會》[N].人民日報.2005.4.6
[4]李君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論》[N].人民出版社.200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