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論文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于1992年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談話中確立的,距今已有二十多個年頭了。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推薦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論文,希望大家喜歡!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論文篇一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
摘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一種特殊的經濟體制,它有一般市場經濟的共性,更有自己的特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為基礎,以計劃為指導,以實現(xiàn)共同富裕為目標,以堅持黨的領導為政治保證的市場經濟。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特征;公有制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發(fā)展過程和確立
1978年12月18日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對人們的思想解放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經濟理論研究也趨于活躍。在這個時期,經濟學界開展了多方面的大討論,出現(xiàn)了改革國家所有制、發(fā)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理念主張。但當時“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jié)為輔”的觀點還占統(tǒng)治地位,經濟理論的整體突破還沒有完成,代表者有李震中和姚耐的“計劃經濟說”:還有的學者認為商品經濟子虛烏有,代表者有張理智;正因如此,1978年之前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肯定社會主義經濟是商品經濟,這就突破了傳統(tǒng)社會主義經濟理論最大的禁區(qū),也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和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前提條件和基礎。
從1992年開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研究和實踐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fā)展時期。以1992年“南方講話”為標志,“三個有利于”觀點的提出,進一步解放了人們思想,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取得長足的進展。黨的十四大根據(jù)鄧小平關于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的精辟論斷,提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從根本上解除了把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看作屬于社會基本制度范疇的思想束縛,使人們在計劃與市場關系問題上的認識有了新的重大突破。由此確定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市場經濟作為經濟機制,它的基本特點或內在要求,就在于通過運行的自主性、平等性、競爭性和有效性來配置資源。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即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市場經濟,它強調的是在社會主義經濟下發(fā)展市場經濟,而不是說市場經濟本身具有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性質的區(qū)分。市場經濟是由生產力發(fā)展水平和不同利益關系決定的一種經濟形式,它有自身的規(guī)定性,這種規(guī)定性是不同社會經濟制度下市場經濟的共性或一般性;而不同的社會制度條件,使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具有不同的特點,表現(xiàn)為市場經濟在不同社會條件下的特殊性。社會主義條件下發(fā)展市場經濟,必然受到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制約和影響,從而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呈現(xiàn)獨特的基本特征。
二、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鄧小平同志曾說過:“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這是中國人民從五四運動到現(xiàn)在六十年來的切身體驗中得出的不可動搖的歷史結論”,“社會主義革命已經使我國大大縮短了同發(fā)達資本主義國家在經濟發(fā)展方面的差距”。而社會主義制度的核心在于生產資料的公有制,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的結合問題實際上是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結合的問題。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是社會主義方向的根本保證。生產資料為誰所有,誰就可以支配財富為誰的利益生產。恩格斯認為“如果說財富包含了對人的支配,那它主要地,幾乎完全地是依靠和通過對物的支配來進行對人的支配的”。生產資料所有制是社會生產關系的重要基礎。如果在理論上淡化公有制,在實踐中不堅持公有制這個基礎,社會主義就將成為一句空話。當然,在現(xiàn)階段,“公有制為主體”要摒棄越大越公越純越好的觀念。公有制經濟不僅包括國有經濟,集體經濟,還包括混合經濟中的公有成分等等;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不僅要體現(xiàn)在數(shù)量上,更重要的是質量上具有競爭力、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
在公有制為主體的前提下,非公有制經濟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fā)展的水平低,發(fā)展又很不平衡,客觀上要求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而且,非公有制經濟與市場經濟有著天然的聯(lián)系,如產權清晰、機制靈活、適應性強,能在經濟發(fā)展中發(fā)揮重要作用。因此,必須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有更大更健康的發(fā)展,使非公有制經濟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
三、以計劃指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傳統(tǒng)觀念認為,社會主義是公有制、計劃經濟;資本主義是私有制、市場經濟。因此,我國在1956~1978年間,一直把非公有制、市場經濟視為異己力量,對之進行排斥打擊。這是對馬克思主義的誤解。事實上,我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短短的20多年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20多年來,我國經濟平均增長率9.5%,高于世界經濟的平均增速,也高于發(fā)達國家的增長速度,為世界經濟發(fā)展最快的國家之一。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創(chuàng)造的世界歷史奇跡。
計劃和市場具有各自的優(yōu)勢和長處,也有各自的局限和短處。計劃調節(jié)的優(yōu)勢范圍主要在宏觀領域,能有效地對經濟總量進行控制,但對微觀經濟活動難以發(fā)揮有效的調節(jié)作用;市場調節(jié)的優(yōu)勢范圍主要在微觀領域。能有效地激發(fā)經濟主體的活力,但對經濟總量的平衡、宏觀經濟結構的調整、生態(tài)平衡和環(huán)境保護等的調節(jié)顯得無能為力。
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確切地證明,克服市場經濟盲目性和無政府狀態(tài)的根本手段,就是計劃,而不是不能與計劃相提并論的宏觀調控。只要社會主義不以盲目無序的市場經濟為追求,那就不能不要計劃。只要摒棄計劃,不論市場體系多么發(fā)達,市場機制怎樣健全,市場經濟就總是脫不了盲目與無政府狀態(tài),因為它只有一只“看不見的手”。脫離計劃的市場經濟,是沒有資格稱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fā)展中,市場與計劃各有其客觀上的地位和作用范圍;前者是基礎性的,后者是全局性和方向性的。這兩者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必定發(fā)生的合理關系,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1)市場與計劃互為補充,互為依賴;(2)市場以計劃為指導,計劃以價值規(guī)律為基礎,二者相互滲透;(3)微觀經濟活動靠市場。宏觀經濟活動靠計劃。上述關系或關系類型,既不具有相互對立與否定的性質,也不具有先后繼起性。這些關系,構成了市場與計劃關系的內涵。因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當在宏觀計劃的主導之下把宏觀計劃與市場機制有機的結合起來。使企業(yè)的眼前的、局部的利益與國家的長遠的、整體的利益結合起來,并使前者服從于后者。那種認為市場機制是最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只要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就能使國民經濟持續(xù)、快速地發(fā)展,即使需要有計劃也只是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才讓其發(fā)揮補充的作用,從而把市場凌駕于計劃之上的看法,從根本上否認了計劃對國民經濟發(fā)展的主導作用,抹殺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區(qū)別。
四、以達到全民的共同富裕為目標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是與資本主義的基本制度結合在一起的,必須形成生產無政府狀態(tài),兩極分化,需求不足,周期性經濟危機。失業(yè)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伴侶和必要條件。
達到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所在和最基本的追求,因而也必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征。鄧小平同志提出了“解放生產力,發(fā)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最終達到共同富裕”,用“最終”來說明“共同富裕”的時段性和目的性。市場經濟能夠促進生產力更快發(fā)展,有利于增加財富,有利于共同富裕,同時必然帶來兩極分化,而不是共同富裕。我國實行市場經濟以來,社會貧富差距拉大,以致從某種文化的事實中,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我國市場經濟目前顯現(xiàn)出來的功能和作用與資本主義條件下的市場經濟還具有相似性。嚴格和徹底意義上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具有共同富裕的內在特征,并能實現(xiàn)它。能夠實現(xiàn)共同富裕,是我國市場經濟真正充分地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關鍵,因而也是它區(qū)別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關鍵所在。
實現(xiàn)我國市場經濟成為達到共同富裕的市場經濟的思維有兩種:一是用社會主義原則改造市場經濟本身,如增強和擴大公有制經濟,防止私有化和私有制經濟的蔓延;啟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市場機制、計劃機制,使二者相協(xié)調,追求全社會成員根本利益。二是市場經濟外部采取措施,如運用完善的稅收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減緩和減小貧富差距,防止兩極分化。
除上述之外,我國現(xiàn)在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在這個大家庭中農民是占有絕大多數(shù)的。因此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尤其要關注農民,農民作為市場主體遠比其它任何市場主體都大。發(fā)展市場經濟使人民共同富裕,其重點、難點和核心就是使農民逐步富裕。從我國實際出發(fā),使農民通過市場經濟走向富裕,根本在于如下兩點:堅持發(fā)展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使自然經濟轉向市場經濟;以發(fā)達的交通、通訊和社會化流通體系,把浩如海水而又分散的農民同整個國民經濟聯(lián)結起來。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xiàn)共同富裕的目標。
五、以堅持黨的領導為政治保證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中國共產黨的最高綱領是實現(xiàn)共產主義社會,當前是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F(xiàn)在全國人民正在努力實現(xiàn)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領導經濟建設就是黨的中心任務。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發(fā)展市場經濟,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偉大創(chuàng)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一般市場經濟的重要區(qū)別,就在于市場機制與社會主義制度的優(yōu)越性相結合。鄧小平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yōu)越性在哪里?就在四個堅持”,即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鄧小平同志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優(yōu)越性歸結為“四個堅持”,并視為“成套設備”,因為這個“成套設備”是包含了經濟制度、政治制度和主導意識形態(tài)的有機整體,體現(xiàn)著經濟關系的本質內涵,規(guī)定著這個市場經濟的社會主義方向。而黨的領導正是“四個堅持”的集中表現(xiàn)。在當代中國,只有中國共產黨能夠按照最有利于生產發(fā)展和共同富裕的原則,不斷地分析和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協(xié)調各方面的利益,正確處理現(xiàn)階段出現(xiàn)的種種矛盾,有效地組織和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共同進行現(xiàn)代化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向前發(fā)展。
當然,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領導經濟建設要有一個新的定位。要完善領導市場經濟的新體制,新機制和新方式,就是要遵循客觀經濟規(guī)律,堅持民主原則,充分發(fā)揮政府部門、經濟單位和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履行對經濟建設的領導職責。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論文篇二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權正義》
摘要:人類社會不存在普遍的正義,正義是歷史的產物。一個公平正義的產權制度,其作用是要形成一個讓社會絕大多數(shù)成員都感到滿意,從而能激勵他們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制度環(huán)境,最終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任何一個制度作為生產關系的法定表現(xiàn)是由生產力決定的,在財產權構建上,我們要選擇的是這種制度與現(xiàn)階段生產力發(fā)展、增進經濟效率的內治性。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正義原則應體現(xiàn)為法律承認和保護財產獲得的正當性和正當財產權利的排他性。實現(xiàn)與公平,還需要充分發(fā)揮政府的作用。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產權正義;產權制度;正義;公平
當我們在推進市場化改革過程中越來越關注社會財富分配及居民收入差距這一重大問題時,也需要關注和審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制度的價值取向,因為財產權的配置是個人財富及收入差距的根本原因。體現(xiàn)正義與公平的財產權制度是現(xiàn)代文明社會的一個標志,也應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價值取向;同時它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微觀基礎。本文旨在對財產權制度安排的正義和公平原則作一簡要理論回顧,并從財產權制度構建的視角探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產權正義原則及其實踐。
一、關于產權正義
財產權是現(xiàn)代市民社會的基本權利,它即是每一個公民社會生存及自由選擇的基礎,也是資源配置的手段。從人類歷史上財產權制度的演進來看,對個人或家庭擁有自己的、并得到確認和保護的財產,從中世紀社會以來就是人們的一個理想追求,直到15—16世紀歐洲各國才普遍建立了以私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為核心的私人財產權利體系,并在此基礎上推進了市場經濟制度的形成。
在古希臘社會,財產是與政治和道德聯(lián)系在一起的。亞里士多德認為,“財產在一定意義上是共有的,但私有化應作為普遍法則;因為,當每個人都有邊界確定的利益時,人們就不會互相指責,每個人都要照看他自己的財產,因此人們將會取得更大的進步。”《羅馬法》的核心是對私人財產權的確認和保護,古羅馬滅亡以后,歐洲進入中世紀,基于基督神學的財產觀占主導地位,這種財產權把私有財產看成是人類的萬惡之源,強調私人擁有或占有財產只是作為上帝的恩賜時才是合理的,只有維持在基本生活資料所需的范圍內才是正當?shù)?。這種財產觀在實踐中抑制了個性自由和以個人選擇與交易為基礎的商品經濟活動的開展。到中世紀后期,歐洲社會進行了“文藝復興運動”和宗教改革,提倡個性解放和個性自由,在財產觀念上強調財產的正當使用和財產是人的自然權利,以私人財產不可侵犯為核心的財產權利體系開始形成。
近代資本主義私有制確立以來,私人財產來源的正當性、私人財產的不可侵犯性和財產使用的自主性一直受到人們的關注,從而構成所謂“產權正義”思想的核心。財產權制度要關注社會的自由、平等與正義價值,這是法律在作為制度之外,其作為規(guī)范的有效性和正當性的內在要求。
“正義”一詞的使用由來已久。在亞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為。然而,在近現(xiàn)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義”的概念越來越多地被專門用作評價社會制度的一種道德標準,被看作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在西方文化傳統(tǒng)中,權利與正當在一定意義上幾乎同義,在西方文化的語境中,正當性是權利的應有之意,財產權的正當性是不言自明的真理,財產權作為基本人權,正當是財產權內在的價值意蘊,正義是財產權作為基本人權的邏輯基礎。,
產權正義的基本原則是產權獲得的正當性,即一種產權制度要能夠促使和規(guī)范人們以正當?shù)耐緩胶头绞将@得財產,只有通過勞動方式獲得的財產權才是正當?shù)?,才是法律要保護的。17世紀英國思想家洛克在繼承前人思想的基礎上對私人財產不可侵犯的原則進行了論證,提出了他著名的勞動財產權理論。洛克的財產權理論的核心思想是:人們對財產的所有權是通過勞動取得的,并且認為勞動是勞動者的無可爭議的所有物,因此財產的私有權是合理的,是人們天賦的權利;勞動財產權有兩個自然界限,一個是個人勞動的界限,另一個是以滿足自己的消費需要為限度,只有在這兩個界限內,對財產的占有才是合理的。
勞動財產權理論反映了近代商品經濟社會以小生產者個人勞動為基礎對財產權利的訴求。洛克以后,斯密、李嘉圖、黑格爾等人都對私人財產權的合理性以及政府要保護私人財產進行了理論論證,他們關于財產權的自主和經濟自由思想反映了資本主義上升時期資產階級對財產權利的基本要求。斯密的思想來自于洛克的自然財產權,在《國富論》中他討論了自然自由以及關于勞動和財產的“神圣權利”,他說:“人在勞動中擁有的財產是所有其它財產的根本基礎,因此它最為神圣,不可違反。”亞當·斯密也高度重視勞動所有權。他說“勞動所有權是一切其它所有權的主要基礎,所以,這種所有權是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個窮人所有的世襲財產,就是他的體力和技巧。不讓他以他認為正當?shù)姆绞?,在不侵犯他鄰人的條件下,使用他的體力與技巧,那明顯是侵犯這最神圣的財產。”斯密并沒有完全按照洛克的自然權利來認識財產權,他認為財產權和自然權利不一樣,它們并非我們作為一個人就能夠占有的權利。
18世紀英國古典政治哲學家休謨提出了一個以財產權為核心的正義規(guī)則思想。休謨把有關財產權的論述與法律規(guī)則的抽象性聯(lián)系起來,并由此揭示出財產權制度的正義本質。他認為財產權作為一種制度化的規(guī)則,其關鍵并不在于簡單地確立對于個人利益的維護,而是一種抽象性的法律制度,它維護的乃是社會中任何一個個人對于自己財產的所有權,其突出特征乃是抽象性,抽象性的法律制度才是具有最大公益性的制度。休謨指出:“法律和正義的整個制度是有利于社會的;正是著眼于這種利益,人類才通過自愿的協(xié)議建立了這個制度。”后來的學者評價道:“對于休謨來說,避開正義規(guī)則去談尊重財產的權利,肯定是不可能的,從語義學上說,正義規(guī)則與財產權是不可分離的。”
二、關于公平的正義
人們對公平問題的探討,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從古希臘的卡克利斯、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到中世紀的西歐思想家,及至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等人及其以后的馬克思、恩格斯等人,都對公平問題作了許多闡述,形成了豐富的有關公平的思想。
在近現(xiàn)代學術思想領域,形成了功利主義的公平觀、古典自由主義公平觀和羅爾斯主義公平觀等三種不同的公平觀。
功利主義的公平觀來自18、19世紀的功利主義哲學,其代表人物有邊沁、馬歇爾等0。邊沁的功利主義及其在經濟倫理思想方面發(fā)展成為以庇古為代表的福利經濟學,對國民收入極大化和收入均等化的重要命題做出了開創(chuàng)性的研究。功利主義分配公平觀和福利經濟學將“公平”引入經濟分析,彌補了實證經濟學回避“公平”問題的不足,使公平作為具有社會價值判斷色彩的規(guī)范經濟學范疇而區(qū)別于“純經濟學”范疇。但是,由于這種公平觀是以唯心主義方法論、個人主觀效用為基礎,遭到了其他經濟學理論流派的質疑。
古典自由主義者從起點人手,認為公平的實質就是法律面前的平等和機會公平,也就是說,只要能充分尊重市場經濟中經濟主體的自由,保證其基本權利不受侵犯,不管分配結果如何,都是公平的。哈耶克和弗里德曼都認為市場分配是一個自發(fā)過程,它的后果是個人無法預見的,競爭性市場分配并非人們有意安排的結果。如果“分配公平的原則,一旦被采用,那么,只有當整個社會都據(jù)此原則加以組織的時候才會實現(xiàn),這就會產生一種在各方面都與自由社會相反對的社會——在這個社會中,權力機構將決定個人所應當做的事情以及個人在這種事情應當采取的方式。”這樣會破壞市場的資源配置和分配。因此,把法律上平等對待原則運用到分配領域,是一種錯誤。弗里德曼還指出:“把平等——即所謂的結果均等——放在自由之上,其結果既得不到平等,也得不到自由。”“另一方面,一個把自由放在首位的國家,最終作為可喜的副產品,將會得到更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在他們看來,超越自由主義者邏輯的機會公平原則去追求社會再分配領域的公平,不僅不能實現(xiàn)公平,而且威脅到自由制度本身。
在羅爾斯的正義論中,正義的對象是社會的基本結構——即用來分配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劃分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和負擔的主要制度。羅爾斯說:“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如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羅爾斯把正義分為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形式正義與法的普遍性相聯(lián)系,它要求對所有人平等執(zhí)行法律和制度,給予人們機會平等;實質正義宗旨在實現(xiàn)社會范圍內的公平,是一種追求社會絕大多數(shù)成員福利的正義觀,強調針對不同情況和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法律調整,給予人們結果的平等。羅爾斯還堅持“公平優(yōu)先于效率”的觀點。“如果社會基本結構是不公平的,這些原則將允許做一些可能降低狀況較好者的預期的變更,因此,如果效率原則意味著只有改善所有人前景的改變才是允許的,那么民主原則就和效率原則不一致了。公平正義是優(yōu)先于效率的,要求某些在這種意義上并非有效率的改變”。
馬克思主義的正義觀堅持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人類社會不存在普遍的正義,正義是歷史的產物。公平“始終只是現(xiàn)存經濟關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觀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現(xiàn)。”恩格斯指出,公平的觀念“是一種歷史的產物,這一觀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歷史條件,而這種歷史條件本身又以長期的以往的歷史為前提。所以,這樣的平等觀念說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說是永恒的真理。”公平始終只是現(xiàn)存經濟關系的觀念化表現(xiàn),是隨著社會經濟關系的發(fā)展變化而發(fā)展變化的。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階級,不同的學派各有不同的公平觀,抽象的、超時代的永恒公平是不存在的。公平的標準也隨著歷史的演進而不斷更新,隨著時代的變遷而不斷補充新的內容,所以沒有永恒的公平定則。恩格斯指出,希臘人和羅馬人的公平觀認為奴隸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資產階級的公平規(guī)則要求廢除被宣布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在普魯士的容克看來,甚至可憐的專區(qū)法也是破壞永恒公平的。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資本主義的分配不公平的根源是生產資料占有的不平等,資本主義的私產制度和雇傭勞動制決定了工人必然要遭受資本家的剝削,勞資之間永遠不可能在公平的條件下締結協(xié)定。正如馬克思指出的:“在雇傭勞動制度的基礎上要求平等的或僅僅是公平的報酬,就猶如在奴隸制的基礎上要求自由一樣。”馬克思、恩格斯的勞動價值論和按勞分配思想,充分地體現(xiàn)了他們關于產權正義的思想。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財產制度的正義公平意味著每個社會成員擁有財產權利的平等、獲得和使用財產的公平即勞動產品分配的公平以及人們能充分享受社會財富帶來的幸福,實現(xiàn)人的全面自由發(fā)展。馬克思、恩格斯十分強調正義實現(xiàn)的條件,提出“只有到了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分工、私有制和異化勞動”,才能真正實現(xiàn)公平正義,這種正義是建立在人人平等基礎上的實質正義。
經濟學意義上的公平,是指有關經濟活動的制度、權利、機會和結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它是隨著經濟發(fā)展而變化的相對的客觀的歷史性的范疇,并反映出了人們對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的主觀價值判斷。公平的終極意義不在于針對不同的個體自身利益實現(xiàn)個人的滿足感,它是一個整體性范疇。一個公平正義的產權制度,從整體上看,是一個社會的制度結構,它的作用是要形成一個讓社會絕大多數(shù)成員都感到滿意,從而能激勵他們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制度環(huán)境,最終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
三、產權正義原則的實踐:對私人財產權的保護與限制
在近代社會,保護個人自由和財產是法律的首要目標,因為當時城市經濟的興起,“市民社會”與政治社會相分離,商人活動活躍,自由民在市場的自由選擇和人與人之間建立交換勞動產品的契約關系時,都需要界定和保護財產,“所有權神圣”成為私法的基本原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哲學基礎是理性個人主義和自由,而財產權成為個人主義和自由的具體體現(xiàn)。“自由主義意味著一個人使他自由達到最高和最佳境界,……而私有財產則是自由的體現(xiàn)。”在市民社會中,擁有財產權的個人是自利的,這種自利的人被亞當·斯密抽象為“經濟人”,他們之間由于都擁有財產權建立起契約關系(勞動力成為商品也可以自由買賣),正如馬克思說的,“人們彼此只是商品的代表即商品所有者而存在。人們扮演的經濟角色不過是經濟關系的人格化。”財產權為個人自由提供了物質保障,同時也是生存權的基礎。不承認財產權,個人就難以獲得獨立的人格,人的意志自由也必然趨于任性,以保障人權為目標的現(xiàn)代法制就不可能建立起來。弗里德里克·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負》中認為,如果人們想要自由、共存、相互幫助、不妨礙彼此的發(fā)展,那么唯一的方式是承認人與人之間看不見的邊界,在邊界以內每個人得到有保障的一塊自由空間。這就是個人的財產權利,哈耶克稱為“權利的分立”,并聲稱“分立的權利是一切先進文明的道德核心”,“是個體自由不可分離的部分”。
在當代社會,各國財產權制度的價值目標和功能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其基本趨向是注重社會公益,限制私人自由,強化國家干預。在過去,私人行使財產權利強調的是保護個人利益,而當代更強調的;是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一致,在規(guī)定私人財產權的行使的權利和義務時,開始規(guī)定應該承擔的社會化義務,即實行“公權優(yōu)于私權”的原則,政府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可以通過“公法”限制私人財產權利,如征收、國有化、行政法、土地法、環(huán)境保護法、城市建設法、自然資源法,等等。在20世紀,所有權社會化最典型的事例是現(xiàn)代公司“利益相關者治理”對“股東利益至上”的挑戰(zhàn)。“如果以前財產還意味著權力,那么本世紀70年代以后,財產法在法律上卻意味著責任。”
在學術思想上,關于財產權的平等正義的所有權理論一直與自由主義思想相對立。如美國學者克里斯特曼在他的著作《財產的神話一走向平等主義的所有權理論》中提出,在一個公正的社會,所有權的自由主義觀點應當被拋棄。他認為私人自由所有權不應當成為一個社會占統(tǒng)治地位的財產制度,為了社會公正的分配,國家應當構建財產權的結構。在解決所有權與分配公正的沖突問題上政府應當有所作為,事前控制自由所有權,事后調節(jié)收入??死锼固芈f,“公正要求用社會和經濟的制度一如財產所有權的制度一保證個人生活真正顯示平等的尊嚴和平等的道德生活。而且,這種要求只有通過看穿財產的神話,至少是看穿自由所有權的神話才能得到滿足。”
四、以產權正義為核心價值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財產權制度
在馬克思恩格斯對資本主義私有制的批評和對未來社會公有制的構想中,包括了深刻的產權正義公平的思想。馬克思主義產權正義思想體現(xiàn)了追求實質正義和平等的社會主義價值觀,我們在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財產權制度時應該堅持這種價值取向。但是,按照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任何一個制度作為生產關系的法定表現(xiàn)是由生產力決定的。在財產權制度構建上,作為社會理性,我們要選擇的是這種制度與現(xiàn)階段生產力發(fā)展、促進經濟效率的內洽性。
財產權制度承認和保護包括勞動在內的各種要素主體對經濟的貢獻以及獲得財產,這是是一種貢獻與收益相對應的公平原則,在它是社會財富的第一次分配的意義上,又被稱為“原始公正”。在不區(qū)分市場主體的個性特征而具有普遍適用性上來說,這種公平原則體現(xiàn)了一種形式理性和機會平等的公平,它卻不能體現(xiàn)社會成員之間無個體差別的共享與占有。問題在于,在物質財富還沒有極大豐富,勞動還是個人的謀生手段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不同的市場主體在個人稟賦、經營條件、機遇等方面的千差萬別,注定了各市場主體之間發(fā)生實際經營結果上的差別(在分配上體現(xiàn)為個人財產和收入的差別),如果我們的產權制度不保護這種結果而強調全體成員共同占有和平等分享,事實上會造成一部分人占有他人勞動成果的情況,這又違背了產權正義的原則,同時還會損失效率。
在財產法立法實踐中,原則應該充分體現(xiàn)為法律承認和保護私人財產獲得的正當性及正當財產權利的排他性。自從出現(xiàn)私有財產制度以來,私產的正當性都是法律承認的核心。
隨著我國《物權法》的頒布和實施,關于《物權法》的核心精神與社會主義社會產權正義原則是否矛盾的爭論繼而興起。在現(xiàn)階段社會主義,產權正義的實現(xiàn)途徑首先是形式正義,它要解決的是社會成員在獲得和利用財產時權利能力的平等,這正是《物權法》體現(xiàn)的基本精神。權利能力的平等是一種資格的平等,它意味著物權主體在設定、移轉和行使物權時,應當遵循共同的規(guī)則;意味著物權發(fā)生沖突或受到侵害的情況下,適用平等的規(guī)則來解決糾紛,并受到平等保護,這在《物權法》第4條關于“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的規(guī)定中可以看出。這意味著,不論是誰,只要他的財產是合法的,都要給予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侵犯;不論是誰,只要他侵犯了國家的、集體的和他人的合法財產,就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段餀喾ā匪{整的財產利益關系,基礎在于保護合法財產,但它并不能保證不同主體享有的實際權利和利益相同,因此《物權法》的平等是形式的平等。正如有法學專家指出的,要實現(xiàn)社會的平等理想,《物權法》難以承受其重,需要整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有機整合和合理運作。與公平,除了構建平等保護財產權利的法律體系外,還需要充分發(fā)揮政府的作用。在一個追求實質正義的社會,沒有絕對的財產權,也不能放任財產占有差距的擴大,即政府在財產權結構和收入分配上應該積極有為。首先,政府要通過公權設定、稅收制度等辦法限制私人財產權利的任意行使,特別是要限制私人或利益集團對社會資源的壟斷權利,在這方面的法律調節(jié)上應強調社會利益。其次,要建立保護勞動者基本權益的法律制度,政府要有措施保護資源占有上的弱勢群體,如普通工人、農民和農民工、失業(yè)者群體等等,關注他們的生存權利和利益訴求。第三,要加大對普通勞動者健康、教育的公共資源投資,提升他們的人力資本含量。在現(xiàn)階段按要素貢獻獲得財產和分配收入的制度下,差距在相當程度上來自個人人力資本要素質量的差異。政府有責任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來改變這部分人的健康狀況和受教育程度,從而提升他們對經濟貢獻的能力及獲得財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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