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產品造型設計感想論文(2)
工業(yè)產品造型設計感想論文
工業(yè)產品造型設計論文篇3
淺談工業(yè)設計中的“產品造型設計”
摘要:一件好的產品都應該是集功能與審美為一體的,產品的外部造型是其最終外部體現(xiàn),而產品的造型設計又是材料和結構的外在表現(xiàn),是由一定的線條、色彩、形體、等在產品外部可以直接感知的物質屬性所構成的整體。產品的造型設計是工業(yè)設計師依據產品所要實現(xiàn)的功能以及人們的審美同時綜合產品符號學等方面所作出的創(chuàng)造性活動,每一種新的產品造型形式的產生就意味著一件新產品的產生。
關鍵詞:工業(yè)設計;產品造型設計;產品符號學;產品語義
一、產品造型設計應具有獨特的設計美學
產品設計的美是通過產品的外部造型來體現(xiàn)的,產品的造型設計是通過自然物質材料來實現(xiàn)的,不同的材料特性,產生不同的產品質感以及表現(xiàn)效果所形成的材質感與肌理美。產品的總體造型必須符合形式美的規(guī)律,即遵循公認的形式法則。當色彩、形態(tài)、材質肌理等形式要素的組合符合對稱與平衡、調和與對比等形式規(guī)律時,使人產生美的感覺。正如高爾基所說,形式美是“一種能夠影響情感和理智的形式,這種形式就是一種力量。”產品造型設計的形式美與所有事物的形式美一樣,遵守著共同的美學原則。
在一件設計產品上,同樣涉及到“變化與統(tǒng)一”、“對比與調和”、“對稱與均衡”、“比例與尺度”、“節(jié)奏與韻律”等形式法則的運用。“統(tǒng)一”使人感到整齊;“變化”帶來刺激,打破單調與乏味;“對比”強調了個性;“調和”則強調了事物間的共同因素。產品的造型設計與傳統(tǒng)手工藝的用品不同,它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在運用形式法則時,應特別強調以充分發(fā)揮產品的效用功能為前提,以創(chuàng)造功用與審美相統(tǒng)一的形式為最高原則。
二、產品造型設計的設計法則
一件產品的造型方法,歷史上的著名設計大師都提出過自己的一些觀點,在這其中包括著名設計大師路德維希·密斯·凡·德羅(Ludwig Mies van der Rohe;1886—1969)主張的“少就是多”的原則,認為產品設計設計無所謂“形式”,當設計最優(yōu)良的發(fā)揮了功能,其形式也自然體現(xiàn);路易斯·沙利文(Louis H.Sullivan,1856-1924)也曾提出形式追隨功能的觀點,沙利文說:“自然界中的一切東西都具有一種形狀,也就是說由一種形式,一種外觀造型,于是就告訴我們,這是些什么以及如何和別的東西區(qū)分開來”,“哪里功能不變,形式就不變”。他認為“裝飾是精神上的奢侈品,而不是必需品”。
從上述兩位設計大師的觀點中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兩者都將產品的功能放在了第一位而沒有過多的去談產品造型形式,筆者也認同這種觀點,一件好的產品設計,在整體的造型設計上首先應當滿足產品所要實現(xiàn)的功能,這是第一位的,但這些更多的是從產品本身來說“以機器功能為本”, 以功能主義為指導思想,并沒有過多的去考慮與之關系密切的人們的感受。設計的日用品基本都是很理性的幾何形式,直線、矩形,連圓弧都很少使用,顏色多為白色,這種產品顯得冷冰冰的缺乏人情味。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們審美情趣的變化,以人為本的人性化設計越來越多的受到人們的關注,一件好的設計作品其外部造型不應該單純的為了實現(xiàn)產品的功能,應當更多的是考慮人們內心的感受,在滿足功能的基礎上進行造型上的變化,以實現(xiàn)產品與人們內心之間的一種共鳴,更好的為人們服務。
三、產品造型設計中的符號學
產品設計的形式具有兩種不同的符號功能,即指示功能和象征功能,因而也就形成兩種不同的產品形式符號:指示符號與象征符號。
所謂產品形式的指示符號是用來說明產品及其構件的功用,即“這是什么”,它使形式具備認知功能。人們通過產品的指示符號,結合以往的生活經驗,作出“這是什么產品”或“如何使用”等邏輯判斷,從而進一步理解產品的效用功能和掌握使用方法。
產品形式的象征符號則是通過造型要素及其組合使人產生一定的聯(lián)想,并領悟到這件產品“怎么樣”。象征符號表達的內容往往是間接的、隱含的,具有較強的抽象成分。要準確理解和體會這種象征符號所表達的意義,必須借助于一定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
例如在隈研吾的《負建筑》一書中曾經提到,現(xiàn)代主義的建筑風格實際上就是可以隨時更換主體或者是無主題的建筑風格,比如說現(xiàn)在的辦公大樓寫字間,失去了外在形式符號,整體視覺所要表現(xiàn)的內涵變得模糊。摩托羅拉公司也曾經提出“七米原則”,即摩托羅拉公司所設計的產品能夠讓用戶在七米之外便能認出是摩托羅拉公司的產品,將自己企業(yè)內部的文化、設計元素等要素運用到自己的產品造型設計中去,從而形成自己的形象特征,一個好的公司都應當具有本公司的產品所特有的產品符號。
設計產品的目的是滿足人的需要,產品形態(tài)的發(fā)展也是無止境的,它需要考慮功能、審美等各方面。產品設計迫切要求人們正確認識產品造型設計與以人為中心的設計思想之間的關系,通過產品外部造型的設計,用“美”的尺度,設計制造富有形式美感的現(xiàn)代“藝術品”——產品設計。
參考文獻:
[1]原研哉.設計中的設計[M].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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