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學術論文(2)
自主招生學術論文
自主招生學術論文篇二
自主招生與高考公平
內容摘要 圍繞自主招生改革的爭議聲一直不斷,其中最集中的議題是,自主招生是否擴大和傷害了農村考生的高考公平。事實上,自主招生有利于促進教育公平,但是在實踐中也出現了異化和困境,如多元評價、多元錄取被誤解為多渠道錄取,將自主招生與統一高考、集中錄取嫁接,沒有同步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等。
關鍵詞 自主招生 高考制度 教育公平
作 者 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學教授,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上海:200023)
2009年1月初,新華社播發(fā)了國務院溫家寶的署名文章《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在文中,溫指出,“過去我們上大學的時候,班里農村的孩子幾乎占到80%,甚至還要高,現在不同了,農村學生的比重下降了。這是我常想的一件事情”。此后,重點大學農村學生比例下降,成為一個公共話題,并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
在眾多討論中,自主招生被認為是導致農村生比例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有關農村學生在自主招生中遭遇不公平對待的質疑,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大學偏愛大中城市、重點中學的考生,把更多推薦機會給大城市的重點中學,比如北京大學2010年開始推行的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獲得推薦資格的學校多為省城示范性高中;二、大學的筆試、面試不考慮農村考生的趕考負擔和成本,由于無法支付趕考費用,農村學生只能放棄;三、大學的面試題,偏向城市學生,外語口語不佳、見識少、閱歷少的農村學生在面試中可能吃虧。
針對這些質疑,一些高校對自主招生政策進行了相應調整。其中,比較有針對性的措施是推出專門面向不發(fā)達地區(qū)、農村地區(qū)考生的自主招生計劃。2010年,清華大學在自主招生中推出“B計劃”,該計劃為經濟社會發(fā)展欠發(fā)達地區(qū)的優(yōu)秀考生,以及因經濟、社會、教育條件欠缺而在考學過程中面臨困難的優(yōu)秀考生提供申請條件、考試費用和綜合評價等三方面的支持。今年,在這一計劃基礎之上,清華大學進一步推出“自強計劃”,其對象是長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區(qū)、邊遠貧困地區(qū)或民族地區(qū),自強不息、德才兼?zhèn)涞母咧挟厴I(yè)生。而繼清華大學之后,中國人民大學也公布了“圓夢計劃”,這一計劃規(guī)定,被推薦的考生原則上要求平時成績排名為所在中學的前10%,且家庭中三代之內無大學生的農村戶籍學生。
自主招生高校的上述做法,得到不少輿論的支持,但與此同時,也引起一些質疑。如大學推出專門面向農村生的計劃,是不是也是一種“歧視”?是不是制造新的不公平?另外,這樣的計劃,在我國當前的社會環(huán)境中,會真正得到公平、公正的推進嗎?會不會成為權力尋租的新空間?這些質疑讓不少人感到迷惑,我國自主招生究竟何去何從?
對于影響考生切身利益的考試錄取政策,不同的利益群體站在不同角度,表達自己的意見,是十分正常的。這一方面反映出社會對高校招生公平的關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建立新的招生方式、人才評價體系,需要整個社會教育觀念和人才觀念的轉變。自主招生是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也是讓基礎教育擺脫應試教育的必然選擇,而要讓自主招生健康推進,必須有正確的價值理念與實踐路徑。我國自主招生已進行了長達9年的探索,但客觀而言,還停留在一些基本理念的糾纏上,一些學校甚至是在錯誤的政績觀導向下誤人歧途,這需要所有自主招生高校,以對教育發(fā)展負責的務實態(tài)度,建立起清晰的自主招生評價標準與體系,并通過自主招生擴大教育公平。自主招生是否傷害了農村考生的高考公平
不少人認為,相對自主招生,實行統一高考、集中錄取,對于農村學生更公平。這其實是沒有事實依據的斷言。早在2000年,清華大學農村學生的比例為17.6%,比1990年減少4.1個百分點;北京大學農村學生的比例為16.3%.比1990年減少2.5個百分點。此后雖沒有詳細數據公布,但據有關信息,農村學生的比例呈下滑趨勢。需要注意的是,2000年時,我國高校并沒有實行自主招生,也就是說,在統一高考、集中錄取格局下,清華、北大的農村考生比例極低,且下降幅度驚人。
那種認為統一高考、集中錄取能給農村學生更大的公平的觀點其實是一種認識誤區(qū)。眾所周知,我國教育存在嚴重的地區(qū)差異、城鄉(xiāng)差異。農村學生接受的教育,質量普遍低于城市孩子;在強調分數的競爭中,農村家庭難以支付高昂的費用請家教、上培訓班,因此,農村學生很難取得好的高考成績,所以,才會出現被重點大學錄取比例低,大多數農村考生只能進二本、三本、高職高專的結果。但是數據顯示,我國農村孩子占高校新生的比例,其實在逐漸提高,從1989年的43.4%到2003年的與城市生源比例持平,再到2005年達到53%。而在重點大學,農村學生的比例卻不斷滑落,教育數據公司麥可思的研究顯示,2009屆大學畢業(yè)生中,來自農民與農民工、產業(yè)與服務業(yè)員工家庭者,就讀“211”院校的比例分別為38%、22%,而上述生源在應屆大學生總人數中分布的比例分別為40%、25%。
針對上述情況有人提出兩條建議:一是各地招生指標均衡配置;二是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統一標準錄取。這兩種建議,其實都難以達到公平效果。先看均衡各地招生指標的建議。有不少人士將農村學生在重點高校中的比例低,歸于招生計劃分配不均衡,這是不了解指標配置所致。我國的高考招生計劃是按地區(qū)配置,而不是按農村和城市戶籍配置。增加一個地區(qū)的招生計劃數,并不能就此提高農村學生的比例。舉例來說,某高校在某省原來計劃錄取100名學生,其中,農村考生被錄取15名,現在計劃錄取200名學生,其中,農村考生被錄取30名,在學校的總招生計劃中,農村考生的比例其實依舊未變。再看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統一標準錄取的建議。持這種意見者認為,如果全國高考一張卷,一條分數線,就最為公平。目前高校的自主招生筆試,就是全國一張卷。某高校曾對所有考卷進行分析,如果實行一條筆試線,全國將有10多個地區(qū),沒有一個考生能夠入圍復試。由此可見,在統一高考、集中錄取制度框架下,無論是調整考試,還是調整招生計劃,都很難讓農村學生得到真正的公平。要推進高考公平,必須打破傳統的思維框架。
自主招生正是打破傳統思維框架的一種積極嘗試。首先,自主招生實行的不是單一的分數指標評價,而是建立多元評價體系。統一高考、集中錄取,只有分數這一單一的評價、選拔標準,所謂低一分也不能錄取,而在自主招生中,學校將結合考生的考試成績、中學學業(yè)成績、大學面試考察等綜合評價進行錄取,建立起多元評價體系。在多元評價體系中,學校可自主設置地區(qū)教育因素、考生家庭因素等評價指標,對來自教育不發(fā)達地區(qū)、貧困家庭的學生進行加分評價,這一點,在統一高考、集中錄取中,很難做到。與此同時,具有自主招生資格的學??梢葬槍r村考生單列計劃,實施單獨評價,由此可確保在整體招生中,農村考生不低于某一比例。
從國外名校的經驗看,就是通過多元評價體系,適當照顧貧困地區(qū)和貧困家庭的學生。在評價體系中,增加家
庭因素評分,即在SAT(學術能力評估測試)成績、中學學科成績之外,考慮學生所處的實際家庭教育因素,如果SAT、中學學科成績等評價相同,家庭貧困學生會優(yōu)先被錄取。而根據我國大學新推出的自主招生政策執(zhí)行效果分析,在2010年通過清華初審考生中,約1/4學生來自于縣級或縣級以下中學,覆蓋了全國800余個縣級行政區(qū)域。如果我們假定縣級與縣級以下中學,主要為農村學生的話(大中城市中也有農村考生),此次清華25%的自主招生初審考生來自農村地區(qū),已經遠遠高出統一高考中農村學生的比例。
其次,真正的自主招生,是建立在高等教育市場充分競爭機制基礎上的學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在自主招生中,如果一名學生可以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確認選擇大學,這就使大學在“被選擇”的壓力下注意自己的形象,重視考生的利益。我國大學近年來之所以不重視教育質量,且不時傳出侵犯學生權益的丑聞,就是因為缺乏學生“以腳投票”選擇大學的機制。而國外大學之所以強調學生權益、重視人才培養(yǎng)質量,是因為其自由申請入學制度和自由轉學制度,時刻讓大學有生存的危機意識,讓大學認識到必須依靠提高質量來贏得學生的信任。
不少人擔心大學會在自主招生中玩貓膩,這是用現有的學校管理模式去設想改革后的自主招生格局。如果有學生和大學的雙向選擇機制,一所不注重自己聲譽、用招生權大搞權勢交易的大學,很快就會被考生拋棄。道理很簡單,如果北大發(fā)出100張錄取通知書,最后只有30人選擇去讀,北大還會是當前制度保護下的北大嗎?而從對大學教育的監(jiān)督和評價看,受教育者的選擇偏向,是對大學行政權最好、最有力的監(jiān)督,也是對大學辦學質量的最客觀評價。
自主招生制度的異化和困境
我國大學的自主招生,之所以引來人們的質疑,根本原因在于沒有推行真正意義的自主招生制度,具體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多元評價、多元錄取被誤解為多渠道錄取。我國大學在自主招生中推出各種計劃,采取不同的招錄方式,表明在自主招生理念上還存在偏差,把應該推進的基于多元評價的多元錄取,理解為多渠道錄取。去年7月頒布的國家《教育規(guī)劃綱要》描述的高考改革藍圖是“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其中,多元錄取被進一步細化為五種錄取――“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yè)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yōu)錄取。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yǎng)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fā)展、表現優(yōu)異的,推薦錄取;符合條件、自愿到國家需要的行業(yè)、地區(qū)就業(yè)的,簽訂協議實行定向錄取;對在實踐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
上述關于多元錄取的規(guī)定,很容易在實踐中異化為多渠道錄取,而不是真正的多元評價錄取。基于多元評價的錄取,是指高校設立多個評價指標,給每個指標賦予不同的權重,然后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在這樣的評價體系中,學生參加統一測試的成績、中學學業(yè)表現、中學校方(以及社會人士)的推薦、大學面試考察以及考生的地區(qū)教育環(huán)境、家庭因素,都是評價指標。這樣的評價,在關注學生個性、特長的同時,也能起到公正調節(jié)器的作用。筆者一直認為,只有推行多元評價,才能推進教育的全面公平。對應于這樣的評價體系,目前我國高考中實行的學科特長加分、榮譽加分、藝術或體育特長加分、身份加分+其實都是某一方面評價指標。如我國自主招生高校實行的各種計劃,比如清華的“領軍計劃”是校方推薦指標;“自強計劃”是家庭因素與地區(qū)教育因素指標;“拔尖計劃”則是特長因素指標。
多元渠道和多元評價的不同之處在于,在多元渠道中,單一因素對學生是否被錄取有很大的影響。比如校長實名推薦中,考生因推薦進入面試,享受30―60分不等的錄取優(yōu)惠,為此,推薦的公平公正就至關重要。“自強計劃”和“圓夢計劃”也是如此,所以輿論普遍擔心這一計劃能否公平操作,是否被權勢階層利用。而在多元評價中,各個評價指標都被考慮,相關的評分標準也很明晰,公眾如果對錄取結果有懷疑,還可查閱各個指標的得分情況。這與我國高校在實行單一指標錄取過程中,面對社會質疑的措辭往往是“符合程序規(guī)定”形成鮮明的對比。
其次,將自主招生與統一高考、集中錄取嫁接,大學自主權有限,學生選擇權也有限,自主招生異化為高校用政策搶生源。現行的自主招生程序是,在高考之前,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校,單獨或聯合舉行自主招生測試,給予達到要求的學生自主招生資格,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必須再參加高考,在高考錄取中,如果把相應高校填報在第一志愿或A志愿,將獲得事先承諾的降分錄取優(yōu)惠。解讀這樣的程序,自主招生與統一高考、集中錄取嫁接,在自主招生中,一名學生只能獲得一張大學錄取通知書。這樣的自主招生,并沒有打破分數一元的評價標準,也沒有建立起高等教育的市場競爭機制,必然異化為“搶生源”。各高校不斷提前自主招生時間,不斷想花招,以便把優(yōu)秀學生盡早“圈定”,而這種做法,不但讓高校從教育服務競爭,轉變?yōu)檎猩吒偁?,還造成獲得自主招生資格學校和非自主招生高校之間的不平等競爭。
再次,沒有同步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招生自主權是學校的一項自主權利,但從發(fā)達國家大學的招生戰(zhàn)略、政策分析,這不是由學校校長、招生辦公室就可以決定的事,而是要由學校的理事會(董事會)和招生委員會負責決策。再看大學理事會的和招生委員會的構成,前者有比較廣泛的社會代表性,因此可以在決策時反映民意;后者則是由有經驗的招生委員,按學校的辦學特色、教育定位確定本校獨立的招生評價標準,招生辦公室只是執(zhí)行相關事務的機構。
我國現在試行自主招生的大學,既沒有大學理事會,也沒有招生委員會。負責制訂招生戰(zhàn)略和政策的,是學校校長辦公會和招生辦公室。根據這樣的決策機制,自主招生政策就具有很強的行政意圖以及隨意性,難以平衡各方的利益,也無法體現學校的教育特色。過去9年中,我國大學自主招生幾乎每年都會推出新政策、新計劃,這不是一項影響廣泛的民生政策應該有的狀態(tài)。一項總是隨意調整、變化的政策,只能讓老百姓無所適從,也表明決策機制尚需完善。
就清華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推出的計劃而言,雖然政策的初衷或許不錯,但給公眾的感覺是制造噱頭超過實際意義。像清華大學的“自強計劃”,脫胎于去年的“B計劃”,主要面向國家級貧困縣的縣級及以下中學選拔人才。要求考生本人長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區(qū)、邊遠貧困地區(qū)或民族地區(qū),自強不息、德才兼?zhèn)?。這意味著,考生完全可能是在農村縣城生活,家庭條件也并不差。拿中國人民大學的“三代內無大學生”來說,三代內沒有大學生的農村家庭,不一定就是貧困家庭,倒可能是村干部、老板家庭,同樣,貧困家庭,完全有可能三代之內是有大學生 的。如果以此作為標準,很有可能把一些需要關照的農村生、貧困生排除在計劃之外。另外,該計劃會不會被權勢階層鉆空子也令大家不放心,在以往的高考加分中,不時傳出各種丑聞,其中就包括一些家庭為子女變更民族,以獲得少數民族加分,相對變更民族來說,非轉農的操作,在地方更為容易,于是,針對清華和人大的計劃,會不會有當地的官員進行有針對性的運作?這是公眾十分擔心的問題。而從自主招生高校所實行的公示制度看,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的信息公示極為有限,這無疑為權勢交易提供了空間。
推行真正意義的自主招生,擴大教育公平
我國去年7月頒布的國家《教育規(guī)劃綱要》明確指出:“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按照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fā)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這表明,自主招生改革的方向不可逆轉。
對于遭遇公眾質疑的自主招生來說,目前迫切需要教育部門和高校在三方面加強改革。第一,賦予高校完全的自主權,調整自主招生程序。具體方法有二,一是建立“聯考+自主招生”模式,考生參加高校自主招生聯考,以聯考成績申請自主招生,同時可以申請多所大學。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獲得高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學生,不再參加統一高考、集中錄取;二是建立“統一高考+自主招生”模式,考生參加高考,高考成績公布之后,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提出申請的成績要求,達到成績要求的學生自主申請,大學結合學生的高考成績、中學學科成績、中學綜合表現和大學面試考察進行錄取,每個學生可申請多所學校,也可同時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根據我國當前的教育環(huán)境,后一種方式可能更適合。按照這種模式,大學獲得充分的自主權,學生的選擇權也大大增加,不但有統一的測試保障基本公平,也在學校的綜合考察中體現高校特色。
第二,實行自主招生信息全公開。公開、透明,是樹立自主招生公信力的不二途徑,在我國高校推出自主招生改革之初,教育部曾要求各校公開信息、透明錄取,可是,近年來高校的自主招生,卻一直難以做到全面公開,在一些公眾最為關心的評價指標、面試評價分數方面,大學總是遮遮掩掩。這給大家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間。在2011年的自主招生中,中國人民大學招收了一名11歲的神童,對于輿論的質疑,該校僅以符合自主招生的程序回應,那么,在新推進的“圓夢計劃”中,如遇到對入選者的身份質疑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是否也會用同樣的語調回應呢?如果以“圓夢”為旗號的計劃,最終卻讓公眾的教育公平夢想破碎,這情何以堪?為此,有必要規(guī)定每所學校必須公布所有招生、錄取學生的詳情,在學校官方網站,點擊錄取學生的姓名,可以方便地獲知其家庭信息、中學學習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統一測試成績、大學評價等材料,在這種全面的信息公開要求之下,學校還會有多少“做手腳”的空間?
第三,建立科學民主的學校管理與決策機制。落實大學的辦學自主權和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是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重要內容,兩者需要同步推進。如果一所大學沒有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校內行政權主導教育權和學術權,那么,這樣的大學擁有自主權之后,很有可能存在濫用權力的問題。因此,推行自主招生改革,不是單方面的,而應該整體推進大學的內部管理改革。從這一意義上說,推進自主招生改革的過程,也是提高我國大學整體管理水平和辦學質量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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