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國際航班行李托運規(guī)定(2)
2017國際航班行李托運規(guī)定
托運行李一般規(guī)定
托運行李定義
托運行李指旅客交由國航負責照管和運輸,并拴掛行李識別標簽的行李。
托運行李限額
每件托運行李不得低于2千克。
每件托運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45千克。國際運輸?shù)拿考羞\行李重量一般不超過32千克,如超過32千克,但不超過45千克的行李必須符合達到機場和續(xù)程承運人的有關(guān)規(guī)定。
每件托運行李的長、寬、高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
超過免費托運行李限額的托運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費后可作為托運行李運輸;但超過最大體積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為托運行李運輸,應作為貨物運輸。
托運行李包裝
托運行李應進行適當包裝和固定,以保證能承受一定的壓力,且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載和運輸。托運行李的包裝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應鎖好,避免遭竊。
• 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李袋不能捆扎成一個。
• 額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運行李包。
• 竹制編織筐、網(wǎng)袋、繩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纏繞于行李四周。
• 乘客姓名、具體地址和電話號碼應在行李包內(nèi)側(cè)和外側(cè)寫明。
不允許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nèi)托運的物品
基于以下原因下列物品不適合運輸:由于物品的危險性、不安全性,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狀或者性質(zhì),或考慮到包括但不限于飛機機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鋰電池等物品。
旅客行李中鋰電池的運輸規(guī)定
根據(jù)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shù)細則》(2011-2012版)規(guī)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nèi)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并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jīng)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便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qū)⒚總€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jīng)航空公司批準的100-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
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62英寸)、可視作行李的物品包括
• 睡袋或鋪蓋卷
• 帆布背包、背囊等
• 滑雪板/滑雪設施——包含一對滑雪橇/一幅滑雪板和滑雪桿的滑雪背包。包含一雙滑雪靴的足袋。
• 高爾夫用具——包含高爾夫球棒和一雙高爾夫球鞋的高爾夫袋。
• 桶形袋或22型袋
• 自行車——單座旅行自行車或賽車,非機動型,包裝符合規(guī)定,手把旋向兩邊,腳踏板卸下。
• 標準滑水板,尾波板或一對標準滑水橇
• 釣魚用具——經(jīng)過適當?shù)陌b,其數(shù)量不超過兩幅釣桿、一幅卷軸、一副抄網(wǎng)、一雙釣魚靴和一個工具盒
• 運動槍支——一個步槍盒,內(nèi)裝步槍不超過兩支、火藥不超過5公斤(11磅)、一個射擊墊、一個消音器和一件小型步槍工具,或兩支散彈獵槍和兩個散彈獵槍盒, 或一只手槍盒,包含5把以內(nèi)手槍 、5公斤(11磅)火藥、消音器、一部手槍望遠鏡和一件小型手槍工具。此類火器的可接受性視攜帶者的具體情況而定。
• 長度不超過100厘米(39英寸)的樂器
航空公司對乘機行李的規(guī)定
乘坐國內(nèi)航班,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手提行李):經(jīng)濟艙旅客為2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手提行李的總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每件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乘坐國際航班,手提行李的總重量以7公斤(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規(guī)定)為限,每件行李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三邊之和不超過11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或體積限制的,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托運的物品,包括:
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部件);
爆炸物品類;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
毒害品;
腐蝕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
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shù)奈锲贰?/p>
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以作為行李托運
的物品,包括:
菜刀、剪刀、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手術(shù)刀、屠宰刀、雕刻刀等專業(yè)刀具;
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戟等;
斧、鑿、錘、錐、加重或有尖釘?shù)氖终?、鐵頭登山杖;
其他可用來危害航空安全
的銳器、鈍器;
酒類(1公斤且包裝完好)。
乘機旅客可限量隨身攜帶的生活用品,包括:
發(fā)膠、衣領(lǐng)凈1瓶(350ml);
摩絲、光亮劑1瓶(350ml);
香水500ml;
殺蟲劑1瓶(350ml);
空氣清新劑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質(zhì)的生活用品;
打火機(充有可燃氣體或燃料油)5只
安全火柴5盒。
以上所有累計不超過1000ml或1公斤。
此外,每位旅客還可最多攜帶2瓶(每瓶容積均不得超過500ml)碳酸飲料、礦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態(tài)物品,并經(jīng)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后帶上機。因特殊原因需要隨身攜帶的液態(tài)物品,如患病旅客攜帶的液態(tài)藥品、帶有嬰兒旅客攜帶的嬰兒飲用品等,經(jīng)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后,可予攜帶。
旅客不得在托運行李內(nèi)夾帶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大量現(xiàn)金)、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承運人對托運行李內(nèi)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整、鎖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完全裝卸和運輸。對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承運人可拒絕收運。
旅客的托運行李全部或部分損壞、丟失,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旅客可辦理行李的聲明價值,行李的聲明價值不得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位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行李價值每公斤低于5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
附:部分外國航空公司對乘機行李的規(guī)定
美國西北航空公司
每位乘客可免費托運行李兩件、手提行李一件。托運行李每件的最高重量為70磅(或32千克),長、寬、高之和不超過62英寸(158厘米)。托運行李中請勿夾帶現(xiàn)金、證件、攝像機、照相機、首飾等貴重物品,若遺失或被盜,航空公司概不負任何責任。每位乘客可攜帶手提行李一件,最大重量為18千克,最大三邊之和不超過113厘米。
旅客要記清托運行李的特征、顏色及尺寸,或在行李箱上標貼醒目標記,以便尋找。航空公司會提供行李名條供顧客寫上聯(lián)絡地址及電話,如果不幸遺失,航空公司可按照行李名條,將行李送回。
英國航空公司
英國航空國際航班免費托運行李的件數(shù)和重量視目的地和客艙等級而定。
從或經(jīng)由美國、加拿大、中美洲、加勒比海、南美洲(除了完全在歐洲和布宜諾斯艾利斯
之間旅行),或在英國和尼日利亞
之間的乘客免費托運行李額為兩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62英寸(或158厘米)或重量不超過32千克;其它所有國際航線
(包括完全在歐洲和布宜諾斯艾利斯
之間旅行)的乘客頭等艙是40千克(或88磅),俱樂部世界、俱樂部歐洲是30千克(或66磅),世界旅行者和歐洲旅行者是23千克;手提行李三邊長、寬、高的體積不得超過50×40×20厘米或重量不超過8千克。
英國維珍航空公司
維珍航空國際航班免費托運行李的件數(shù)和重量視目的地和客艙等級而定。
頭等艙乘客:跨越大西洋/拉各斯的乘客免費行李額為三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或總重量不得超過40千克(或88磅);飛往香港、南部非洲、上海、東京、德里的乘客為三件,總重量不得超過30千克(或66磅);隨身行李可攜帶兩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3×36×56厘米或總重量不得超過16千克(或35磅)。
經(jīng)濟艙乘客:跨越大西洋/拉各斯的乘客免費行李額為兩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或總重量不得超過32千克(或70磅);飛往香港、南部非洲、上海、東京、德里的乘客為三件,總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隨身行李只允許攜帶一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3×36×56厘米或總重量不得超過6千克(或13磅)。
注:以上限制為一般規(guī)定,各航空公司可能有各自的標準,敬請留意機票背面的有關(guān)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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