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是什么
個稅匯算清繳是什么_年終個稅匯算清繳什么意思
相信大家都清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納稅人需在三月到六月這段期間內完成的一項稅務工作,那么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個稅匯算清繳是什么,歡迎閱讀!
個稅匯算清繳是什么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是2019年以后我國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內在要求,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標準
年終獎的個稅算法:勞動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計入其綜合所得,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來計算。綜合所得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各項法定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年終個稅匯算清繳什么意思
個稅匯算清繳具體如下: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等其他法律規(guī)定情形;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個稅匯算清繳不辦理的后果具體如下
1、納稅人如未依法如實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并記入個人納稅信用檔案,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申報不真實的,隱蔽自己收入的,根據發(fā)改委財政金融司出臺的關于個人所得稅申報信用機制規(guī)定,針對個稅申報造假、虛報的對個人信用帶來負面影響。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具體如下:
1、子女教育;2、贍養(yǎng)老人;
3、住房貸款利息;
4、住房租金;
5、大病醫(yī)療;
6、繼續(xù)教育。
綜上所述,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實際上是指上年度所得稅清算的一個全過程,依照稅收現行政策要求,把應當調節(jié)增加的增加,該調節(jié)減少的減少,經營者獲得綜合所得必須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一般納稅人能夠自主辦理年度匯算清繳,還可以授權委托扣繳義務人或是別的企業(yè)和個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什么意思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依據稅法規(guī)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簡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簡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