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酒駕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喝酒后駕車的人不在少數(shù),這種行為給人們的生命帶來了嚴重的威脅。那么你知道酒駕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處罰嗎?以下就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酒駕造成交通事故處罰規(guī)定,希望對你有用。
酒駕交通事故處罰規(guī)定
1、發(fā)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者和財產(chǎn)。
2、寫出肇事詳細經(jīng)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y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y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發(fā)票、票據(jù)、評估說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據(jù)、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yǎng)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據(jù)、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yǎng)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證明手續(xù)。
10、 經(jīng)調解達成協(xié)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并出具調解書、執(zhí)行期限等字據(jù)。
11、調解期滿、經(jīng)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xié)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后拒不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酒駕處罰標準
(一)飲酒駕駛處罰標準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5000元罰款;15日拘留,吊銷駕照,并5年內禁駕。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駕照暫扣6個月。
根據(jù)我國的相關規(guī)定,對于飲酒的評定標準是非常嚴格的,幾乎可以視同于只要喝下了酒精制品駕車上路,當被檢測時,就不可能出現(xiàn)漏網(wǎng)之魚。根據(jù)《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0,以下簡稱“國標”)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飲酒駕駛。
(二)醉酒駕駛處罰標準
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10年內禁駕,且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處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5年內禁駕。
醉酒是一種在飲酒后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的狀態(tài),在此種狀態(tài)下再進行駕駛是一種極度危險的行為。根據(jù)“國標”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醉酒駕駛。
為從嚴懲處醉駕行為,遏制酒后肇事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刑法修正案(八)》將醉駕入刑,由此,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從行政違法行為轉變?yōu)榉缸镄袨?。為了配?ldquo;醉駕入刑”的實施,公安部下發(fā)了《關于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要從嚴掌握立案標準,對經(jīng)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對當事人被查獲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jīng)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jīng)呼氣酒精測試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脫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為依據(jù)立案偵查。
還有一類人,死不悔改的。酒駕被抓了,還繼續(xù)開車,就這樣一錯再錯,釀成大錯。當然,對這類人,法律肯定是重重的懲罰啦!
(三)酒駕后再次酒駕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10日以下拘留,吊銷駕照。
飲酒駕駛被處罰后再次飲酒駕駛的處罰規(guī)定是重于飲酒后駕駛的,這就類似于刑法中對于“累犯”的處理意見,從嚴懲處。
酒駕造成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4月14日23時30分許,張某某醉酒后(體內酒精含量達200.6毫克/100毫升)駕駛牌照為青B32383的重型倉柵式貨車沿國道109線由東向西行駛至1921km+100m處時,由于酒后駕駛且夜間超速行駛,車輛與停放在道路北側的6輛車發(fā)生碰撞,造成6輛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結果:張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于5月10日立為刑事案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其駕駛證已于2016年5月6日作出吊銷處罰。
案例二:3月24日14時50分,李某某醉酒后駕駛牌照為青BC6XXX的小轎車行駛至昝扎村路段處,與停放在道路東側的一輛青B牌照的小客車相撞,兩車被損壞,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fā)生后,李某某駕駛小轎車逃離現(xiàn)場,當日15時40分李某某在互助土族自治縣林川鄉(xiāng)水洞村李某家中被抓獲。經(jīng)檢驗鑒定,體內酒精含量達302.14毫克/100毫升,屬醉酒駕駛。處理結果:駕駛人李某某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已依法起訴并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案例三:2月13日20時50分許,駕駛人趙某某醉酒(體內酒精含量達224毫克/100毫升)駕駛車牌號為青AXY201的小型客車在德令哈路延伸段華庭仁和小區(qū)門前停車場內倒車時,與停放在華庭仁和小區(qū)門前停車場內的一輛小型客車發(fā)生碰撞,致兩車受損。
處理結果:駕駛人趙某某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已依法起訴并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案例四:1月2日1時10分許,駕駛人沈某某醉酒(體內酒精含量達224毫克/100毫升)駕駛牌照為青ASD787的小型越野車,沿西寧市長江路新能源小區(qū)大門由西向東行駛,行駛至小區(qū)停車場門前時,將停車場擋車器撞損。
處理結果:駕駛人沈某某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已依法起訴并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案例五:2月24日22時25分許,駕駛人陳某某醉酒(體內酒精含量達246毫克/100毫升)駕駛牌照為青A0M222的小型客車沿西寧市海晏路延伸段由東向西行駛至某測繪院門前時,與停放在道路北側的一輛警車相撞,致兩車受損。處理結果:駕駛人陳某某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已依法起訴并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案例六:1月9日20時30分,在西久公路26km+100m處,多杰某某醉酒(體內酒精含量達206毫克/100毫升)駕駛牌照為青AY2686的小轎車碰撞到前方同方向行駛的楊某某駕駛的一輛重型半掛車尾部,造成駕駛人多杰某某受傷和兩車不同程度受損。
處理結果:駕駛人多杰某某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已依法起訴并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案例七:2月12日22時許,霍某醉酒(體內酒精含量達235毫克/100毫升)駕駛牌照為青AW2762的越野車,沿團結路行駛,當行駛至博物館附近時,與停放在路邊的一輛小型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停放的小型轎車駕駛人受傷。
處理結果:駕駛人霍某在此事故中負全部責任,已依法起訴并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案例八:1月7日11時整,李某某醉酒(體內酒精含量達100.5毫克/100毫升)駕駛青BN9682小型客車載本村村民7人,沿史高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62km+10m處,在冰雪路面操作不當致車輛失控墜下懸崖,造成一起駕駛人李某某、3名乘客當場死亡,4名乘客受傷,車輛嚴重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結果:李某某應當承擔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由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事故中死亡,故撤銷案件。
避免酒后駕車的辦法
1.國家法律提供支援:國家提供酒后駕車相關限制管理法律條文,交通管理部門應借鑒國外方式對有酒駕記錄人員實施強制安裝防酒后駕駛系統(tǒng)。
2.提供“酒后代駕”服務:餐飲娛樂場所為客人開設“酒后代駕”服務,或由政府開通“酒后代駕”服務專線。
3.免收酒后過夜停車費:餐飲娛樂場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車輛過夜停車費,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動放棄駕駛。
4.在酒標酒單上印制警示令:將“酒后不駕車”的宣傳語、漫畫等印在酒瓶的商標上及餐飲娛樂場所的酒水單上。
5.履行社會服務令:除國家規(guī)定的處罰外,酒后駕車者還要到醫(yī)院做義工。
6.避免僥幸心理:消除人們“少喝酒不影響開車”的認識誤區(qū),剖析酒精對駕車者的影響和危害,警示人們放棄僥幸心理。
7.配備“車德”卡:在每輛車上配一張“車德”卡,每次被查到酒駕就在“車德卡”上做一個記號,實現(xiàn)社會共同監(jiān)督。
8.錄制親情提示音:錄下孩子童聲“爸爸,喝酒別開車,我和媽媽在家等你”作為手機定時提醒錄音,從晚上7時開始,每小時提醒1次。
9.為醉酒者友情叫車:為醉酒者(不論是朋友還是陌生人)叫輛出租車。
10.發(fā)揮車友會的作用:由車友俱樂部向全體車友發(fā)出倡議避免酒后駕車,車友之間互相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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