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致人死亡如何處罰
無證駕駛致人死亡如何處罰
無證駕駛是存在的,如果發(fā)生交通事故,甚至致人死亡,依據法律該如何判處呢?今天,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無證駕駛致人死亡處罰規(guī)定。
無證駕駛致人死亡處罰規(guī)定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無證駕駛機動車上路,并且發(fā)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話,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負事故全部責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一人逃逸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重傷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一年;
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輕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二)負事故主要責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一人逃逸的,為有期徒刑一年;
重傷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個月。輕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個月;
(一)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死亡三人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負事故全部責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
(1)死亡二人;
(2)重傷五人;
(3)重傷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負事故主要責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有前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個月。
(二)負事故同等責任,死亡六人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負事故全部責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負事故主要責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個月;
(三)負事故同等責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自首輕處的特別規(guī)則】
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輕處15%;逃逸后自首的,輕處10%。
無證駕駛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罰規(guī)定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知道,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刑事處罰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因此無證駕駛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已經構成刑事犯罪,刑事處罰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證駕駛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民事賠償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已經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權,所以要承擔民事賠償。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標準是:
1、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yǎng)年限
3、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4、精神損害撫慰金
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等
借的車撞死人車主會不會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據此,要認定車主是否有責任,要看車主對損害的發(fā)生是否有過錯,比如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明知車輛有缺陷可能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則屬于有過錯。如有過錯,則應根據上述法律規(guī)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否則,則無需賠償。
不過,因為今天的問題局限于借車給無證的人駕駛,如果車主在知情的情況下這樣做是會付連帶責任的。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時出現其他后果,對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適用前兩條的規(guī)定。
猜你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