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多少酒算酒后駕駛
喝多少酒算酒后駕駛
眾所周知,酒駕就是指駕駛人員在喝了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的行為。那么你知道喝多少酒算酒后駕駛嗎?下面,讓學習啦小編來告訴大家酒后駕駛的標準。
酒后駕駛的標準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9522—2004)中規(guī)定:
根據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及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駛。
酒駕處罰規(guī)定
《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后駕車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后駕車,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fā)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后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wěn),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fā)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同時飲酒后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fā)現,易發(fā)生事故。
4.心理變態(tài)。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行駛不規(guī)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認定酒后駕駛全國有統(tǒng)一標準。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負責人指出,各地交警在查處酒后駕駛中要堅決依法執(zhí)行該認定標準。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guī)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及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
該規(guī)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看過“喝多少酒算酒后駕駛”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