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交通安全制度
校園交通安全制度
在我國,兒童意外傷害每年導致9萬人死亡,75萬人傷殘,即每天有五十位少年兒童因意外事故失去生命。更令人驚心的是,我國中小學在校生意外傷害的發(fā)生率正以每年百分之十四的速度遞增。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交通安全制度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校園交通安全制度一:
一、學校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二、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溝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負責聘請校外交通安全輔導員,每學年新生入學要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四、每學年進行兩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每學期要有班主任組織有關交通安全主題班隊會。
五、開辟有關交通安全知識櫥窗和永久性宣傳標語,利用廣播、黑板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個學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須知》的內(nèi)容。
六、加強對學生自行車行駛管理和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意識,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標的作用和含義。
七、學生集體外出時實行隊列化,乘車遠行時必須上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
八、組織安排校園交通安全執(zhí)勤崗,維持校門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校園交通安全制度二:
為確保生命安全,我們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學校,應當經(jīng)常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制定了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cè)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者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nèi)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yōu)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cè)三輪摩托車后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五、學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學生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2、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guī)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
3、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4、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人帶領。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六、學生乘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乘坐公共汽車、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wěn)后,先下后上。
2、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3、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5.乘坐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