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旅行社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加強旅游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旅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企業(yè)法人代表或總經(jīng)理任組長,明確各部門職責及團隊運作每個環(huán)節(jié)上的具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將安全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以及每個員工。
三、辦理旅行社責任保險。組團時建議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險。為帶團導游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四、制訂旅游安全事故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應含有:消防安全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治安案件預防及處理措施;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措施;食物中毒預防及處理措施;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故處理措施。
五、加強對員工的旅游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技能,對新招聘的員工,必須經(jīng)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六、旅行社經(jīng)營場所的消防疏散通道通暢,設施設備完好、有效,符合有關規(guī)定。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七、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租用和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須有合法營運手續(xù),簽訂規(guī)范的租賃合同,不得雇傭“黑車”。在安排旅游者的游覽活動時,要認真考慮可能影響安全的諸項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計劃,并注意避免司機處于疲勞狀態(tài)。
八、組織旅游者旅游期間,導游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出團前要對游客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和防范措施的提示,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和自我防護。在容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及時提示旅游者注意,并不得擅自離團。
九、對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備的交接手續(xù),明確責任,防止損壞和丟失。
十、事故處理
(一)凡涉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均為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輕傷或經(jīng)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傷或經(jīng)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含1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傷致殘,或經(jīng)濟損失在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經(jīng)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二)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現(xiàn)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shù)芈糜涡姓鞴懿块T報告。旅行社應堅持救援第一的原則,立即派人趕赴現(xiàn)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xiàn)場,將游客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小;市旅游局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會盡快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報省旅游局。
(三)在事故處理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xiàn)場前,如因現(xiàn)場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做出標記,盡量保護事故現(xiàn)場的客觀完整。
(四)有傷亡情況的,應立即組織醫(yī)護人員進行搶救,并及時報告當?shù)匦l(wèi)生部門。
(五)傷亡事故發(fā)生后,旅行社應在及時組織救護的同時,核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以及在國內外的保險情況,并進行登記。有死亡事故的應注意保護好遇難者的遺骸、遺體。對事故現(xiàn)場的行李和物品,要認真清理和保護,并逐項登記造冊。
(六)傷亡人員中有海外游客的,旅行社在對傷亡人員核查清楚后,要及時報告市旅游局和外事部門,并及時通知海外旅行社。
(七)在傷亡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旅行社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傷亡家屬的接待、遇難者的遺體和遺物的處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負責聯(lián)系有關部門為傷殘者或傷亡者家屬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八)旅行社應協(xié)同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對傷亡人員的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