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爐灶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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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氣爐灶的防火措施
1)裝有液化氣的鋼瓶,不得存放在居室、公共場所,并嚴防高溫及日光照射,其環(huán)境溫度不得大于35°C。鋼瓶與灶具之間要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室內不得同時布置其他爐灶(火源),通風條件應保持良好。
(2)鋼瓶與爐具都不得有漏氣現(xiàn)象,可用涂肥皂水的方法試漏,但嚴禁使用明火試漏。
(3)液化氣爐灶點火時,有自動點火裝置的可先開氣閥,然后采用爐具上的點火開關;對無自動點火裝置的,應先開氣閥,然后劃火柴從側面接近爐盤火孔,再開啟爐具開關。如一次未點著,可先關閉爐具開關,過一會再按順序重新點火。使用完畢,應先關氣閥,再關爐具開關。
(4)使用爐灶時應有人照看,鍋、壺等不宜盛水過滿,以免溢出熄滅火焰。
(5)鋼瓶要防止碰撞、敲打、傾倒或倒置,不得接近火源、熱源。鋼瓶不得與化學危險物品混放,嚴禁私自灌氣。
(6)液化氣用完后,瓶內殘液應由充裝單位統(tǒng)一回收,用戶不得擅自處理,更不得用殘液生火或擦洗機械配件等。爐灶各部位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問題,應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