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火的防火措施有哪些(2)
生活用火的防火措施有哪些
二、燈火照明
1.火災危險性
(1)使用電器照明,燈具表面溫度過高,玻璃殼受熱不勻及水珠濺到高熱的燈泡上發(fā)生爆裂,掉下的玻璃碎片或燈絲會使可燃物起火。燈頭接觸不良。燈頭與玻璃殼松動。電氣線路破損、接頭松動等也可引發(fā)火災。
(2)使用明火照明,明火與可燃物過近,油燈、蠟燭等被碰翻,明火給油燈加油,點著的蠟燭放在可燃物上,用火把。松枝指路或?qū)ふ沂锏?,引燃附近的可燃物,會引發(fā)火災。此外油燈外的油垢被引燃后會蔓延至整個燈體可引起燃燒或爆炸。
2.防火措施
(1)采用電氣照明的燈具應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燈具不得用紙、布等包裹。燈具與地面應高于2米,下方也不可堆放可燃物。燈具所選用的導線應合適,不得隨意更換大功率燈具,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電器。在易受碰撞場所,應安裝金屬或其他網(wǎng)罩防護。燈具所使用的鎮(zhèn)流器,不準直接安裝在可燃構件上,應用不燃材料隔墊。
(2)采用明火照明時不要靠近可燃物,最好放在由不燃材料制作的專門“燈龕”內(nèi),蠟燭基座應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油燈要加玻璃護罩,并經(jīng)常清除燈體及罩上的油垢,給油燈加油時必須先將燈火熄滅。對“長明燈”更要嚴加管理。
三、小孩玩火
1.火災危險性
喜歡玩火的小孩,一般年齡多在5~12歲,主要表現(xiàn)在學大人做“假燒飯”游戲,在床下或其他黑暗角落劃火柴,模仿大人吸煙,在爐灶旁烤、燒食物,隨意焚燒廢紙。柴草,玩弄火柴、打火機及開關液化氣爐具,在室外點火取暖,在可燃物附近燃放煙花爆竹,以及進入危險廠房、倉庫內(nèi)點火玩耍等。極易起火成災。
2.防火措施
(1)家長應對孩子加強管教,使他們認識到玩火的危險性,做到不玩火。要把火柴,打火機等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家中的煤氣爐灶(液化氣爐灶)等不要讓孩子隨意開啟。對孩子模仿大人吸煙的行為要制止,不準孩子在柴草堆旁或野外玩火。室內(nèi)、可燃建筑。柴草堆等場所禁止孩子燃放煙花,爆竹,更不準孩子擺弄鞭炮中的火藥。家長外出時不能將孩子獨自留在家中或反鎖在室內(nèi),應托人照看。
(2)幼兒園。學校的老師,應對少年兒童進行防火教育,講授防火安全知識,引導他們從小就樹立防火觀念。還可組織少年兒童參觀消防隊表演,觀看防火教育影片等,使防火教育形象化、具體化。
(3)社會上有關部門和單位也應創(chuàng)造條件,特別是在寒假、暑假及農(nóng)忙季節(jié),把少年兒童組織起來,開展一些有益的活動,以減少小孩玩火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