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國家債券
什么是國家債券
國家債券是中央政府根據信用原則,以承擔還本付息責任為前提而籌措資金的債務憑證。通常簡稱為國債,或國債券。國債是由國家發(fā)行的債券,由于國債的發(fā)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家債券的特點
【安全性高】由于國債是中央政府發(fā)行的,而中央政府是一國權力的象征,所以發(fā)行者具有一國最高的信用地位,一般風險較小,投資者亦因此而放心。
【流動性強,變現容易】由于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國債的發(fā)行額十分龐大,發(fā)行也十分容易,由此造就了一個十分發(fā)達的二級市場,發(fā)達的二級市場客觀地為國債的自由買賣和轉讓帶來了方便。使國債的流動性增強,變現較為容易。
【可以享受許多免稅待遇】大多數國家規(guī)定,購買國債的投資者與購買其它收益證券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稅收減免。
【能滿足不同的團體、金融機構及個人等需要】典型的表現是國債廣泛地被用于抵押和保證,在許多交易發(fā)生時,國債可以作為無現金交納酌保證,此外還可以國債擔保獲取貸款等。
【還本付息由國家作保證】在所有債券中,信用度最高而投資風險最小,固其利率也較其它債券低。
【是平衡市場貨幣量的籌碼】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進行公開市場業(yè)務操作,可以有效地伸縮市場貨幣量進而實現對宏觀需求的調節(jié)。
國家債券的發(fā)行一般以公募為主。有的國家債券附有息票,持券人可按期領取利息,有的國債券沒有息票,到期按票面金額一次還本付息。一般在國內以本市市種發(fā)行,稱政府本市內債,有時也在國外以外幣市種發(fā)行,稱政府外幣債券。政府在國外發(fā)行的外幣債券與國外一般借款一起,共同構成一個國家的外債。
1994年財政部第一次發(fā)行半年期、一年期和二年期國債,實現了國債期限品種的多樣化。短期國債的出現促進了貨幣市場的發(fā)展,同時也為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操作奠定了基礎。
什么是國家債券的無限資格
債券的無限資格是是指所載有權利的有效性是始終不變的,因為它是一種無限期的法律憑證。債券股票的有效期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xù)期間相聯(lián)系,兩者是并存的關系。理解股票的永久性應該注意兩點:第一、購買股票雖然屬于永久性投資,但從流動性特性可以看到,股票持
國家債券有者可以出售股票而轉讓其股東身份;其二,一旦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存在,其發(fā)行的股票也就分文不值。債券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企業(yè)等機構向社會公眾籌措資金而面向投資者發(fā)行的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約定的條件償還本金的有價證券,其本身是一種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并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債券持有人(即投資者)為債權人,而債券發(fā)行人即為債務人。債權人有權按約定的條件向債務人按約定的條件取得利息和收回本金。債券上一般均載有發(fā)行單位、面額、利率、償還期限等內容。債券具有償還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等特征。
債券的分類方式有很多種,對投資者來說比較重要而且經常會遇到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分類1、按債券的發(fā)行主體分,可以分為國家債券、地方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yè)債券等幾大類。
?、?國家債券簡稱國債,是由中央政府發(fā)行的政府債券,其債務人為國家。目前我國發(fā)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和記賬式國債三種。憑證式國債,類似于大額的儲蓄存單,可記名、掛失,并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來記錄債權,但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可以提前支取,國債銷售網點按投資者實際持有時間和相應的利率為投資者辦理還本付息。無記名國債即實物國債,以實物券的形式出現,我國80年代恢復發(fā)行國債后發(fā)行了大量實物國債。實物國債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投資者既可在國債發(fā)行網點進行購買,也可以開立證券賬戶后通過證券公司在滬、深交易所進行購買。記賬式國債則沒有實物券,是以記賬形式出現,通過證券交易所發(fā)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在證券交易所開立賬戶后即可進行記賬式國債的買賣,其方式與買賣股票方式相同。
?、诘胤絺怯墒?、市、自治區(qū)及其他地方政府所發(fā)行的債券,其債務人為地方政府。
?、劢鹑趥?,是指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籌集資金而發(fā)行的債券,其債務人為發(fā)行債券的金融機構。
?、芷髽I(yè)債券又稱為公司債券,是企業(yè)發(fā)行的債券,其債務人為發(fā)行債券的企業(yè),較之國債而言,其信譽要低一些,風險相對較高,利率也相對較高。另外,可轉換債券也屬于企業(yè)債券,是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和一定條件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發(fā)行公司所發(fā)行的可轉換債券后,如果一直持有該債券而不轉換成股票,那么債券到期時,公司按照發(fā)行時所約定的利率對投資者進行還本付息,雙方是債權和債務關系,與普通的公司債券相同。而同時,持有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還擁有將可轉換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利,投資者可以在持有債券和股票之間作出選擇,投資者一旦按約定的條件將可轉換債券轉換成股票之后,就不能再轉回債券,同時投資者的身份也從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其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與公司的其他股東完全相同。如目前在滬市上市的南化轉債(100001),在深市上市的絲綢轉債(5301)。
分類2、按債券的償還期限的長短,可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通常期限在1年以下的債券稱為短期債券,期限在1-5年之間的債券稱為中期債券,期限在5年以上的債券稱為長期債券。
分類3、按債券的發(fā)行方式分類,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是指向社會公開發(fā)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私募債券是指向特定的投資者發(fā)行的債券,其發(fā)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