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與帳的區(qū)別和來源有哪些
現(xiàn)在一些會計稅收方面的專業(yè)刊物和文獻中常把“賬戶”寫成“帳戶”,到底對不對呢?“審計”一番可知:前些年這樣“作帳”還馬馬虎虎。后來有了新規(guī)范,這樣“作帳”就不妥了。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介紹賬與帳的區(qū)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賬”與“帳”的區(qū)別
據(jù)國家語委有關資料,由于古人常把賬目記于布帛上懸掛起來以利保存,故稱日用的賬目為“帳”;后來為了與帷帳分開,另造形聲字“賬”,表示與錢財有關。
教育部、國家語委發(fā)布的《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2002年3月31日試行)的注釋中說,“賬”、“帳”二字分工如下:“賬”用于貨幣和貨物出入的記載、債務等,如“賬本、報賬、借賬、還賬”等;“帳”專表用布、紗、綢子等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帳、帳篷、青紗帳(比喻用法)”等。
《現(xiàn)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只有“賬戶”詞條而再無“帳戶”詞條,對“賬戶”的解釋是:會計上指賬簿中對各種資金運用、來源和周轉(zhuǎn)過程等設置的分類。
經(jīng)國家語委等修改而成的《圖書編校質(zhì)量差錯認定細則》中的第七條列舉了“常見的較難界定的別字”,其中有“欠賬(帳)、賬(帳)簿”等,并特別說明“括號里的字是錯的”。
新華社2002年印發(fā)的《新華社采編人員手冊》“新聞報道中容易用錯的字詞”這部分內(nèi)容中,也明確說明,表示“財物出入的記載”和“債”的義項時,不能寫作“帳”。
“賬”字誤為“帳”字,本小事一樁,何須費這等筆墨?皆因其錯得特殊:作為會計稅收方面嚴謹?shù)膶I(yè)文獻,如果一錯再錯不用重錘敲擊,則不足以振聾發(fā)聵。
“帳”字本身與會計核算無關,在商代,人們把帳簿叫作“冊”;從西周開始又把它更名為“籍”或“籍書”;戰(zhàn)國時代有了“簿書”這個稱號;西漢時,人們把登記會計事項的帳冊稱為“簿”。據(jù)現(xiàn)有史料考察,“帳”字引申到會計方面起源于南北朝。
“帳”與“賬”的來源
南北朝時,皇帝和高官顯貴都習慣到外地巡游作樂。每次出游前,沿路派人張記幃帳,帳內(nèi)備有各種生活必需品及裝飾品,奢侈豪華,供其享用,此種幃帳稱之為“供帳”。
供帳內(nèi)所用之物價值均相當昂貴,薪費數(shù)額巨大,為了維護這些財產(chǎn)的安全,指派專門官吏掌管并實行專門核算,在核算過程中,逐漸把登記這部分財產(chǎn)及供應之費的簿書稱為“簿帳”或“帳”,把登記供帳內(nèi)的經(jīng)濟事項稱為“記帳”。
以后“簿帳”或“帳”之稱又逐漸擴展到整個會計核算領域,后來的財計官員便把登記日用款目的簿書通稱作“簿帳”或“帳”,又寫作“賬簿”或“賬”。從此,“帳”“賬”就取代了一切傳統(tǒng)的名稱。
在1983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輯的《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中,把“賬”字歸入“帳”字第2義項之中,即把關于貨幣、貨物出入記載意義的“賬”字歸并到“帳”字中,“賬”字并無單獨解釋。
在1994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輯的《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中,把“帳”和“賬”分開單獨注釋。“帳”字兩層含義,一是用布、紗或綢子等做成的遮蔽用的東西,如帳幕、帳篷;二是“帳”同“賬”。
“賬”字專用于關于貨幣、貨物出入記載,如賬本、賬簿等。由此可見,“帳”字含義比“賬”字含義廣一些,“帳”字通“賬”字,換言之,有關貨幣、貨物出入記載的用賬或帳均可。
新近頒布的《會計法》中有關帳簿的帳字,《人民日報》刊發(fā)時用的是“帳”字而未用“賬”字;而在財政部會計司新近印發(fā)的一些文件中見到的是“賬”字而不是“帳”。
既然《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中說“帳”通“賬”(注意不是“賬”同“帳”,“帳篷”是不能寫成“賬篷”的),帳簿、帳本、帳目中的“帳”字,用帳、賬均可。不過,在通篇財務報告、報表附注中應力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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