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1申請辦理護照程序指南
護照是公民在國際間通行所使用的身份證和國籍證明,也是一國政府為其提供外交保護的重要依據(jù)。為此,居民出國旅游,需要申請辦理護照。詳情可以點擊“申請書模板”查看更多相關申請書的模板內容參考喔。
最新2021申請辦理護照程序指南
1、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必須攜帶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證 。
B、 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張。
4、領取護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申請后,審批、制作和簽發(fā)護照的時間是14個工作日。領取護照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者戶口簿、領取護照<回執(zhí)>和120元工本費。凡在《回執(zhí)》上標明取證日期3個月后沒有領取證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將予以銷毀。
辦證說明
(一)國家公職人員,由其組織人事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意見。
(二)國有企業(yè)和國有控股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員工,由所在企、事業(yè)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wèi)部門簽署意見,法人代表本人出境,由相應的上級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上述人員已經離開原單位。但是檔案仍在原單位的,應由原單位出具意見。)
(三)14周歲以上(含14周歲)的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出具意見。未滿14周歲的,由其父母或者監(jiān)護人出具意見,免交單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見。監(jiān)護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近親屬的,須提交能證明親屬關系的證明,如派出所或者監(jiān)護人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和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等。
(四)上述(一)(二)(三)類人員以外的申請人,檔案存放在全國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職業(yè)介紹服務中心的,可由“中心”出具意見;檔案存放在市區(qū)(縣)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分別由“中心”和區(qū)(縣)人事局或者勞動局出具意見。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各部委人才交流中心、北京市教育系統(tǒng)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僅限為中心存檔的本系統(tǒng)內部流動人員出具意見。
(五)在外地工作的居民符合上述(一)(二)類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意見。
(六)其他人員由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意見。
注意事項
一是全部相應證明材料和復印件必須是B5或者A4紙規(guī)格;二是因為需要當即拍攝護照專用照片,所以客人應注意本人的服飾與儀表;三是貼在申請表上的照片須是直邊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證件照,光面相紙、背景顏色為白色,人像要清晰,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不符合上述要求及一次性快照、翻拍的照片或彩色打印機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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