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論常見3大盲區(qū)
法庭辯論是指在庭審過程中,各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就案件事實和證據(jù)情況,闡明自己的意見,反駁對方意見的訴訟活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法庭辯論常見3大盲區(qū),如果喜歡可以分享給身邊的朋友喔!
法庭辯論3大盲區(qū)
盲區(qū)一:角色錯位
例如,某些辯護人在質證階段會為證據(jù)“點贊”,說“這份證據(jù)恰恰證明了我當事人……”所謂質證,是指對該份證據(jù)有無的否定性意見——證據(jù)合不合格——靜態(tài)的論證分析;利用該證據(jù)證明某項事實,屬于對證據(jù)的運用——怎么用——動態(tài)的運用,應該在法庭辯論階段發(fā)表。這也就不奇怪法官會打斷并提醒辯護人:你聽清了,現(xiàn)在問你的是有沒有“異議”,此乃角色定位的盲區(qū)錯誤之一。
盲區(qū)二:第二輪辯護
有的辯護人認為只需要一輪辯護即可,或者喜歡將自認為重要的辯護意見反復說多遍,或者在第二輪辯論再重復一遍,從而引起法官的重視。法官一般會制止重復表達,原因在于真理不需要重復一萬遍,你只說一遍,它也是真理。除非你表達的是謬誤——庭審效率的兼顧與精準表達很重要。
有針對性的對第一輪浮現(xiàn)出的爭議焦點進行細節(jié)化、體系化、結構化的剖析與反駁更重要。辯護人無法對更加具體的、更高一層級的第二輪辯護發(fā)表針對性的回擊觀點與論證剖析,似乎都是在浪費時間和表演。
盲區(qū)三:爭議焦點
庭審一分一秒都珍貴,辯護人不要脫離爭議焦點進行辯論,緊緊圍繞主線。實踐中,辯護律師往往自戀其中,迷之自信,按照自己既定的方向和主線往下推進,而且慷慨激昂,殊不知已經在渾然不覺中偏離了法庭調查的核心爭議焦點——法官、公訴人、辯護人總結的爭議焦點沒有交織——兩張皮,豈不荒.唐與悲矣。
如何做一個合格的訴訟律師
年輕律師初涉律師行業(yè),不要學大律師、名律師的做派,要兢兢業(yè)業(yè)認真做案件。當然不是說大律師不好,而是大律師、名律師都是從過去兢兢業(yè)業(yè)做起的,現(xiàn)在有了多年打拼的基礎,不需要再像過去那樣做小案子了,有的專做大標的經濟案件,有的專做重大刑事案件,有的已經轉入非訴訟領域,對普通案件很難投入全部精力去做。即使礙于朋友情面出面代理普通的小案子,很多事也都是安排助手做。
要做一個合格的訴訟律師,第一要具備敬業(yè)精神,這種敬業(yè)精神體現(xiàn)在踏踏實實做好每一件案件,為委托人爭取應得的權利,讓委托人感受到你是真正地服務于他的利益,代理費交的值,這樣口口相傳,贏得委托人的信任,才能承接更多的案件。第二要具備專業(yè)的法律素養(yǎng),敬業(yè)只是做一個合格訴訟律師的基本條件,要真正達到合格,還必須熟悉掌握運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具備鉆研精神。這里講的法律素養(yǎng),不是單純的看有沒有法律碩士、博士學位,有沒有發(fā)表過學術論文,而是看將掌握的法律運用到實務中的能力,也就是通常講的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能力。
庭審辯護的禁忌
催眠式辯護
在法庭上注意到一個有趣的現(xiàn)象:在法庭辯論環(huán)節(jié),有時辯護人只是照本宣科地宣讀一遍事先打印好的辯護詞,然后,就沒有然后了。因此,我個人認為法庭辯論階段僅僅宣讀書面的辯護詞,達不到應有的辯護效果,甚至稱不上真正意義上的辯論。首先,單純地宣讀辯護詞,難以吸引法官。觀察庭審表現(xiàn),發(fā)現(xiàn)在辯護人低頭宣讀辯護詞時,多數(shù)法官心不在焉,當如此宣讀超過半個小時后,有的法官甚至會瞌睡連連。法庭辯護的目標在于說服法官,宣讀辯護詞這種催眠法官的辯護方式,要盡量避免。
其次,單純地宣讀辯護詞,難以實現(xiàn)法庭辯論的功能。按照現(xiàn)行的庭審程序,案件證據(jù)的舉證質證、案件事實的調查應當在法庭調查階段完成,法庭辯論階段的功能主要是對已經調查清楚的事實進行總結歸納并在其基礎上對行為的性質與法律適用提出意見。不根據(jù)法庭調查情況提出辯護意見,而單純地宣讀庭前準備好的書面辯護詞,法庭辯論將無法起到總結分析法庭調查情況的作用,法庭辯論與法庭調查完全兩張皮,法庭辯論淪落為只是完成規(guī)定動作的一個程式而已。因此,新一代辯護人在庭審辯論是忌照稿念辯護詞。
有些案件涉及到很復雜的理論闡述或者證據(jù)分析的,律師完全可以在庭下將詳細的書面報告提交給法官,庭審中可以將相關觀點提煉拋出來即可,盡量做到通俗易懂。律師在這樣營造庭審效果的前提下,法官會愿意聽、喜歡聽、聽的進,會更容易接受到律師的觀點,才有可能仔細去思考律師提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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