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為什么要實習
大學生為什么要實習
如今,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已經被賦予了豐富的內涵,公益活動、事企業(yè)單位實習都包含其中。為了畢業(yè)后找到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在眾多實踐類型里,提高職業(yè)能力的實踐活動,到企業(yè)或者事業(yè)單位參加實習,在近幾年成為大部分特別是高年級同學的首選。
大學生要實習的原因
很多人都認為大學是個小型社會的縮影,我們在大學里參加社團、組織活動就是參與其中的社會活動。然而大學同學和我們一樣,都是經歷了苦讀十二載及高考的重壓過來的。沒有豐富的社會閱歷,沒有更多的社會資歷,一群有夢想、有勇氣、干凈的年輕人在不用擔心紛爭的象牙塔里開心的度過四年。只有參與到實習工作中,和公司那些有著五年、十年甚至更多工作經驗的前輩們打交道,你才能明白這個社會不是只看你的GPA,不是只看你的211、985,不是和你單純的大學同學一樣,辦活動犯了錯說句對不起就沒事了。你開始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你不知道你寫錯的一個字會給公司帶來多大的損失;你開始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為你不知道周圍的同事會如何看待你;你開始要學會承受壓力,因為你甚至連一個可靠的傾訴對象都難找。找實習,是我們邁出象牙塔的第一步,讓我們看看這個更真實的社會,了解從未被發(fā)掘的自己。
大學生實習經歷寧缺毋濫
不少畢業(yè)生為了累積經驗而努力積極找實習工作,有的則是為了從不斷更換的實習工作中找到自己適合的工作,有的干脆就是為了打發(fā)時間,讓自己躲在實習的外衣里,遲遲不肯面對找工作獨立生活的現實。不管怎樣,頻繁的更換實習工作會和頻繁的更換正式工作一樣,到處淺嘗輒止,最終得到的也是無從下手。用人單位對短期內頻繁跳槽的求職者也會提出大大的問號,認為這樣的求職者缺乏穩(wěn)定性、規(guī)劃性。對于企業(yè)的員工穩(wěn)定和文化發(fā)展有著不好的影響。實習經歷不應一味追求“量”,而是要保證“質”,真正從一段實習經歷中學到“干貨”,這比參加多次實習且都是“打醬油”要有用的多。
大學生實習的注意事項
實習莫扮演“臨時工”角色
IBM大中華區(qū)人力資源部人才與學習總監(jiān)鄺懋功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大學生到單位實習,如果干的是端茶、倒水、掃地、抹灰的活兒,幾個月下來不但不能學到自己想學的東西,反而會耽誤寶貴的時間。產生這個問題的根源在于國內的一些企業(yè)沒有把實習當成一種制度,實習生的安排、使用等問題,沒有一個制度化的考量。
莫把實習當成找工作
面臨著就業(yè)壓力,大學生實習也發(fā)生了一些微妙變化———畢業(yè)實習本來是檢驗學習效果的過程,跟找工作不“搭界”,但越來越多的學生把找實習單位當成找工作。在實習過程中,學生一旦發(fā)現實習結束無法留下后,則開始敷衍塞責,不愿花時間、精力做好工作,客觀上造成了不少用人單位對實習生的印象就是浮躁和勢利。
松下電器(中國)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長陳愷認為,企業(yè)通過實習錄用一個人的可能性不大,大多是為了儲備人才。一般來說,企業(yè)在實習階段不會把核心任務交給學生,實習使學生只能體會到一些皮毛,想通過大三就在某一企業(yè)長時間實習而留下的可能性很小,而大四最后階段在企業(yè)實習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有可能打動公司。所以,大學生實習應擺正心態(tài),不要把實習當成找工作。
莫誤入實習“陷阱”
前不久,一名大學生交了500元押金后,被一家小型企業(yè)接收實習。實習完畢后,企業(yè)卻強行將押金充當“辦公損耗費”。原本想找個單位鍛煉一下,沒想反還“倒貼”了500元錢。其實,像這樣的情況,在實習市場屢見不鮮。
新東方集團總裁俞敏洪接受采訪時表示,現在的確有一些小公司利用政策法規(guī)的不完善,以各種名義收取實習生的錢款,這實質是一種非法收取押金的行為。更有甚者,個別非法企業(yè)利用大學生懵懂心理,大搞詐騙活動。企業(yè)的好壞沒有絕對的標準,但實習生應以下列因素作為參照物:有無合法資質;有無適當的工作量,避免只做“端茶、倒水、拖地”這樣浪費時間的事;有無專門人員輔導,教授實際工作經驗。
實習受《勞動法》保護
北京市勞動局勞動工資處的李楠告訴記者,求職者到企業(yè)實習,一定要簽訂相關的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免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特別是畢業(yè)后的大學生到企業(yè)實習,受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規(guī)定》和《北京市工資支付規(guī)定》的保護,如果大學生遇到企業(yè)拒絕支付實習費用的情況,應及時到有關勞動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