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三大音樂教學法
隨著新課程的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推進,教育創(chuàng)新勢在必行。在經濟發(fā)展過程中,多種文化在相互融合和滲透。音樂教育可以強化學生的道德觀念和情感,培養(yǎng)人的創(chuàng)造力。那么,小編給大家介紹下世界三大音樂教學法,其效果好,實用性強。
一、達爾克羅茲音樂教育
其特色是體態(tài)律動教學。它要求學生把身體作為樂器,把聽到的音樂再現(xiàn)出來。體態(tài)律動不同于舞蹈,它是以身體作為樂器,通過身體動作,體驗音樂節(jié)奏的速度、力度、時值變化,體態(tài)律動的動作一般分為原地動作和空間動作兩類。原地動作包括;拍手、指揮、搖擺、彎腰、說話、歌唱等;空間動作包括;走、跑、爬、蹦、跳、滑等。這些動作可以和身體的高、中、低位置結合,也可以用身體的頭、身、臂、手、腳等各個部位,與歌聲的動作、體感、表演等相互配合,以表示不同的節(jié)奏、旋律、和聲、復調、曲式等。
它以游戲為課程方式,發(fā)現(xiàn)個別學生松懈、渙散時,會立即變換,永遠處于新鮮狀態(tài)。
二、柯達伊音樂教育
其特色是以歌唱教學為主,從簡單的單聲部旋律到輪唱、合唱等歌唱形式,都是以清唱的方式來實施教學,而且不依賴任何樂器的伴奏。
聲音是聽覺的藝術,它沒有視覺的形象,柯達伊教學法中有一套非常實用的手勢,可以讓孩子通過視覺形象來感受音高的概念。
這組手勢其實是英國人約翰·柯爾文首創(chuàng)的,柯達伊把它借鑒到自己的音樂教育體系中來,并發(fā)揚光大。
兒童不但能在「唱」當中學會呼吸、歌唱的技巧,更重要的是各種音樂的知識和常識也能通過「唱」的方式來學習。
三、奧爾夫音樂教育
奧爾夫倡導元素性的音樂思想,他指出:學生在學習中必須動腦、動手、動腳,全身心地感受和表現(xiàn)音樂。于是他發(fā)明了一套“元素性”的奧爾夫樂器,是一組很容易掌握的打擊樂器。同時,他還充分運用人體各部位可能發(fā)出的聲音參與演奏,并冠以“人體樂器”的美稱。
學生在課堂上在教師的引導下作音樂性的“動”,必然沉浸在一種游戲般的歡快之中,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就會接受到音高、節(jié)奏、聽辨、協(xié)調統(tǒng)一等等綜合音樂能力的訓練。
奧爾夫音樂的最大特點是關注對孩子內心世界的開發(fā),在這樣的學習中,孩子不會把學音樂當成一種負擔或功利,而會全身心地投入到音樂世界中來,用他們肢體、語言、樂器自由地演繹,以獨特的方式抒發(fā)內心世界。當音樂成為孩子自身的需求,孩子對樂理、樂感、表演、演奏以及語言文化的掌握自然輕松快速,而且根深蒂固。
奧爾夫音樂給孩子發(fā)展個性提供了無限的空間,也在集體表演中讓孩子懂得了集體意識與合作精神。
三種教學法既可以各自成一體系,也可以互相結合來運用。三者都會極大的激發(fā)孩子身體中本能的音樂屬性,從而讓每個孩子都能夠更好地體驗、感受和表現(xiàn)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