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至家長的一封信
家庭貧困,孩子完成學業(yè)需要資助,家長們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呢?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資助至家長的一封信,供你參考。
資助至家長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長:
為進一步完善興慶區(qū)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問題,將自治區(qū)學前一至二年教育資助制度試點工作進一步推向深入,現(xiàn)將寧夏2016年學前一至二年教育資助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資助對象
幼兒園學前一至二年(中、大班)在園低保戶家庭兒童、孤兒、殘疾兒童、烈士子女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兒童(年齡滿4周歲,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資助條件
因各種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兒童(以下簡稱“受助兒童”)。受助兒童中,除優(yōu)先考慮低保戶家庭兒童、孤兒、殘疾兒童、烈士子女及軍人或警察因公殉職的子女,還包括以下幾類兒童:
(1)因家庭成員重大疾病、意外事故以及家庭遭遇意外災難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
(2)父母一方已亡或父母離異,無經濟來源,造成生活十分困難的;
(3)父母雙殘或單殘,喪失勞動能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4)家庭被民政部門列為特困戶,持有特困證,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5)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6)雙下崗職工家庭子女,家庭為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者的或父母雙方下崗,無固定收入的;
(7)家庭人口多,耕地少,無固定收入的。
凡申請資助的兒童須出具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的困難證明,凡持有民政部門發(fā)放的《城鄉(xiāng)低保證》、《農村特困戶救助證》、《孤兒證》、《烈士子女證》,具有殘聯(lián)部門認可的殘疾證明的兒童給予優(yōu)先資助。
三、資助標準
學前一至二年受助兒童的保教費,按每生每月100元,每年10個月(每學期5個月)給予補助。
四、資助申請程序
(一)申請:符合資助條件的幼兒家長自愿向幼兒園提出申請,填寫《學前一至二年教育受助兒童助學金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評審:幼兒園成立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評審、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提交教育局審核,在評審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資助資格。
(三)所備資料:
1.申請表原件;
2.各類貧困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如城鎮(zhèn)(農村)低保證、孤兒證、殘疾證等貧困證明以及烈士子女,殘疾證以及因病或其他原因致困的貧困證明、工資證明等;
3.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將戶主、監(jiān)護人和幼兒的那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4.監(jiān)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四)申報時間:2016年3月4-11日,請需要申請的家長及時上報,過期不候。
燕鴿湖幼兒園(二幼)
2016年3月4日
資助至家長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2016級學生家長:
您好!
從2010底開始,安徽省開始發(fā)放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普通高中階段的學習,資助面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shù)的20%,2016年高一新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審工作在即,現(xiàn)將相關政策規(guī)定和學校實施方案介紹給您。
一、資助范圍和對象
資助對象為全體在校在籍學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占全校在校生總數(shù)的20%。
二、申請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符合下述條件之一者優(yōu)先認定:
1.烈士子女、優(yōu)撫家庭子女或孤殘學生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2.單親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者;
3.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殘疾,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4.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fā)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
5.享受農村或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農村家庭只有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且經濟困難的;
7.有其他特別困難情形者。
三、申報程序和評審辦法
所有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年級部提交《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學校以班級評議—年級評議—校級評議,確定受助名單,并將評審結果在學校公示。
四、資助額度及發(fā)放程序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合肥市市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學期1000元。
評審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學校統(tǒng)一每位受助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通過銀行卡將國家助學金發(fā)放到受助學生手中。發(fā)放程序為:財政→銀行→學生銀行儲蓄卡。
五、提交的材料
《合肥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面A4紙上),低保證、離婚證、殘疾人證,或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的困難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以上材料均為一式兩份,在2016年9月21日前提交班主任。
合肥八中學生資助工作辦公室
2016年9月
資助至家長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學生家長:
您好!在國家政策的支持和學校的關懷下,在端午佳節(jié)到來之際,您的孩子獲得了減免學費或國家助學金,在此表示祝賀!
這次,我們給在校的2011級、2012級學生符合國家政策的減免了學費1000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國家政策經資格審查、評選公示,部分另外獲得了國家資助金750元。希望貴家長引導孩子合理規(guī)劃助學金,珍惜國家和社會的關懷,樹立節(jié)儉意識,減少不必要不合理的花銷,“好鋼用在刀刃上”。
學生獲得減免學費和助學金不是簡單的資助,它更是一份責任;獲得減免學費和助學金,意味著您的孩子學習要更加努力,表現(xiàn)要更加優(yōu)秀。我們希望通過減免學費和助學金的評定激勵學生更加發(fā)奮學習,全面發(fā)展。同時,我們呼吁各位家長能和學校一道共同做好“資助后”的教育工作,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感恩意識和責任意識!——我們期望看到一個個“自尊、自律、勤奮、自強”的新一代大學生。
請家長把減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資金的合理規(guī)劃寫在《家長致學校的回復函》內,并要求學生將回復函帶回學校,交班主任匯總后,存學校學生資助中心。
如果您對我校學生資助工作有好的建議,可聯(lián)系中專部,聯(lián)系電話為:0716-8435152(辦公室)、18062366100(張軍科長)。
最后,順祝各位家長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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