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數(shù)學做題的原則詳解
高中數(shù)學的做題是比較的耗費時間的,學生在做題的時候要有一定的做題方法,下面學習啦的小編將為大家?guī)砀咧袛?shù)學的做題的原則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高中數(shù)學做題的原則
1.先易后難
。就是先做簡單題,再做綜合題,應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果斷跳過啃不動的題目,從易到難,也要注意認真對待每一道題,力求有效,不能走馬觀花,有難就退,傷害解題情緒。
2.先熟后生。
通覽全卷,可以得到許多有利的積極因素,也會看到一些不利之處,對后者,不要驚慌失措,應想到試題偏難對所有考生也難,通過這種暗示,確保情緒穩(wěn)定,對全卷整體把握之后,就可實施先熟后生的方法,即先做那些內容掌握比較到家、題型結構比較熟悉、解題思路比較清晰的題目。這樣,在拿下熟題的同時,可以使思維流暢、超常發(fā)揮,達到拿下中高檔題目的目的。
3.先同后異。
先做同科同類型的題目,思考比較集中,知識和方法的溝通比較容易,有利于提高單位時間的效益。高考題一般要求較快地進行“興奮灶”的轉移,而“先同后異”,可以避免“興奮灶”過急、過頻的跳躍,從而減輕大腦負擔,保持有效精力,
4.先小后大。
小題一般是信息量少、運算量小,易于把握,不要輕易放過,應爭取在大題之前盡快解決,從而為解決大題贏得時間,創(chuàng)造一個寬松的心理基矗
5.先點后面。
近年的高考數(shù)學解答題多呈現(xiàn)為多問漸難式的“梯度題”,解答時不必一氣審到底,應走一步解決一步,而前面問題的解決又為后面問題準備了思維基礎和解題條件,所以要步步為營,由點到面6.先高后低。即在考試的后半段時間,要注重時間效益,如估計兩題都會做,則先做高分題;估計兩題都不易,則先就高分題實施“分段得分”,以增加在時間不足前提下的得分。
高中數(shù)學的解題的方法
1:調理大腦思緒,提前進入數(shù)學情境
考前要摒棄雜念,排除干擾思緒,使大腦處于“空白”狀態(tài),創(chuàng)設數(shù)學情境,進而醞釀數(shù)學思維,提前進入“角色”,通過清點用具、暗示重要知識和方法、提醒常見解題誤區(qū)和自己易出現(xiàn)的錯誤等,進行針對性的自我安慰,從而減輕壓力,輕裝上陣,穩(wěn)定情緒、增強信心,使思維單一化、數(shù)學化、以平穩(wěn)自信、積極主動的心態(tài)準備應考。
2:沉著應戰(zhàn),確保旗開得勝,以利振奮精神
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從考試的心理角度來說,這確實是很有道理的,拿到試題后,不要急于求成、立即下手解題,而應通覽一遍整套試題,摸透題情,然后穩(wěn)操一兩個易題熟題,讓自己產生“旗開得勝”的快意,從而有一個良好的開端,以振奮精神,鼓舞信心,很快進入最佳思維狀態(tài),即發(fā)揮心理學所謂的“門坎效應”,之后做一題得一題,不斷產生正激勵,穩(wěn)拿中低,見機攀高。
3:“內緊外松”,集中注意,消除焦慮怯場
集中注意力是考試成功的保證,一定的神經亢奮和緊張,能加速神經聯(lián)系,有益于積極思維,要使注意力高度集中,思維異常積極,這叫內緊,但緊張程度過重,則會走向反面,形成怯場,產生焦慮,抑制思維,所以又要清醒愉快,放得開,這叫外松。
4:一“慢”一“快”,相得益彰
有些考生只知道考場上一味地要快,結果題意未清,條件未全,便急于解答,豈不知欲速則不達,結果是思維受阻或進入死胡同,導致失敗。應該說,審題要慢,解答要快。審題是整個解題過程的“基礎工程”,題目本身是“怎樣解題”的信息源,必須充分搞清題意,綜合所有條件,提煉全部線索,形成整體認識,為形成解題思路提供全面可靠的依據(jù)。而思路一旦形成,則可盡量快速完成。
5:“六先六后”,因人因卷制宜
在通覽全卷,將簡單題順手完成的情況下,情緒趨于穩(wěn)定,情境趨于單一,大腦趨于亢奮,思維趨于積極,之后便是發(fā)揮臨場解題能力的黃金季節(jié)了,
高中數(shù)學的證明題的推理方法介紹
一、合情推理
1.歸納推理是由部分到整體,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在進行歸納時,要先根據(jù)已知的部分個體,把它們適當變形,找出它們之間的聯(lián)系,從而歸納出一般結論;
2.類比推理是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是兩類類似的對象之間的推理,其中一個對象具有某個性質,則另一個對象也具有類似的性質。在進行類比時,要充分考慮已知對象性質的推理過程,然后類比推導類比對象的性質。
二、演繹推理
演繹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數(shù)學的證明過程主要是通過演繹推理進行的,只要采用的演繹推理的大前提、小前提和推理形式是正確的,其結論一定是正確,一定要注意推理過程的正確性與完備性。
三、直接證明與間接證明
直接證明是相對于間接證明說的,綜合法和分析法是兩種常見的直接證明。綜合法一般地,利用已知條件和某些數(shù)學定義、定理、公理等,經過一系列的推理論證,最后推導出所要證明的結論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做綜合法(或順推證法、由因導果法)。分析法一般地,從要證明的結論出發(fā),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條件,直至最后,把要證明的結論歸結為判定一個明顯成立的條件(已知條件、定理、定義、公理等)為止,這種證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間接證明是相對于直接證明說的,反證法是間接證明常用的方法。假設原命題不成立,經過正確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說明假設錯誤,從而證明原命題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做反證法。
四、數(shù)學歸納法
數(shù)學上證明與自然數(shù)N有關的命題的一種特殊方法,它主要用來研究與正整數(shù)有關的數(shù)學問題,在高中數(shù)學中常用來證明等式成立和數(shù)列通項公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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