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語文下冊第7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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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語文下冊第7課
《陳情表》譯文推薦:
臣子李密陳言:我因命運不好,小時候遭遇到了不幸,剛出生六個月,我慈愛的父親就不幸去世了。經過了四年,舅父逼母親改嫁。我的祖母劉氏,憐憫我從小喪父,便親自對我加以撫養(yǎng)。臣小的時候經常生病,九歲時還不會行走。孤獨無靠,一直到成人自立。既沒有叔叔伯伯,又沒什么兄弟,門庭衰微而福分淺薄,很晚才有兒子。在外面沒有比較親近的親戚,在家里又沒有照應門戶的童仆。生活孤單沒有依靠,每天只有自己的身體和影子相互安慰。但祖母又早被疾病纏繞,常年臥床不起,我侍奉她吃飯喝藥,從來就沒有停止侍奉而離開她。
到了晉朝建立,我蒙受著清明的政治教化。前任太守逵,考察后推舉臣下為孝廉,后任刺史榮又推舉臣下為優(yōu)秀人才。臣下因為供奉贍養(yǎng)祖母的事無人承擔,辭謝不接受任命。朝廷又特地下了詔書,任命我為郎中,不久又蒙受國家恩命,任命我為太子洗馬。像我這樣出身微賤地位卑下的人,擔當侍奉太子的職務,這實在不是我殺身捐軀所能報答朝廷的。我將以上苦衷上表報告,加以推辭不去就職。但是詔書急切嚴峻,責備我逃避命令,有意拖延,態(tài)度傲慢??たh長官催促我立刻上路;州官登門督促,比流星墜落還要急迫。我很想遵從皇上的旨意赴京就職,但祖母劉氏的病卻一天比一天重;想要姑且順從自己的私情,但報告申訴不被允許。我是進退兩難,十分狼狽。
我俯伏思量晉朝是用孝道來治理天下的,凡是年老而德高的舊臣,尚且還受到憐憫?zhàn)B育,何況我的孤苦程度更為嚴重呢。況且我年輕的時候曾經做過蜀漢的官,擔任過郎官職務,本來就希望做官顯達,并不顧惜名聲節(jié)操?,F(xiàn)在我是一個低賤的亡國俘虜,十分卑微淺陋,受到過分提拔,恩寵優(yōu)厚,怎敢猶豫不決而有非分的企求呢?只是因為祖母劉氏壽命即將終了,氣息微弱,生命垂危,早上不能想到晚上怎樣。臣下我如果沒有祖母,就沒有今天的樣子;祖母如果沒有我的照料,也無法度過她的余生。我們祖孫二人,互相依靠而維持生命,因此我的內心不愿廢止奉養(yǎng),遠離祖母。
臣下我現(xiàn)在的年齡四十四歲了,祖母現(xiàn)在的年齡九十六歲了,臣下我在陛下面前盡忠盡節(jié)的日子還長著呢,而在祖母劉氏面前盡孝盡心的日子已經不多了。我懷著烏鴉反哺的私情,乞求能夠準許我完成對祖母養(yǎng)老送終的心愿。我的辛酸苦楚,并不僅僅被蜀地的百姓及益州、梁州的長官所親眼目睹、內心明白,連天地神明也都看得清清楚楚。希望陛下能憐憫我愚昧誠心,請允許我完成臣下一點小小的心愿,使祖母劉氏能夠僥幸地保全她的余生。我活著應當殺身報效朝廷,死了也要結草銜環(huán)來報答陛下的恩情。臣下我懷著牛馬一樣不勝恐懼的心情,恭敬地呈上此表來使陛下知道這件事。
賞析
李密原是蜀漢后主劉禪的郎官(官職不詳)。公元263年,司馬昭滅蜀漢,李密成了亡國之臣。仕途已失,便在家供養(yǎng)祖母劉氏。公元265年,晉武帝請李密出來做官,先拜郎中,后又拜為洗馬(即太子侍從官),就是文中說的“詔書特下,拜臣郎中,尋蒙國恩,除臣洗馬”。晉武帝為什么要這樣重用李密呢?第一,當時東吳尚據(jù)江左,為了減少滅吳的阻力,收籠東吳民心,晉武帝對亡國之臣實行懷柔政策,以顯示其寬厚之胸懷。第二,李密當時以孝聞名于世,晉武帝承繼漢代以來以孝治天下的策略,實行孝道,以顯示自己清正廉明,同時也用孝來維持君臣關系,維持社會的安定秩序。正因為如此,李密屢被征召。
李密為什么“辭不就職”呢?大致有這樣三個原因:第一,李密確實有一個供養(yǎng)祖母劉的問題,像文章中說的“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第二,李密是蜀漢舊臣,自然有懷舊的思想,況且他還認為漢主劉禪是一個“可以齊桓”的人物,對于晉滅蜀漢是有一點不服氣的。第三,古人講:做官如履薄冰?;实鄹吲d時,臣為君之心腹;皇帝不高興時,臣為君之土芥。出于歷史的教訓,李密不能沒有后顧之憂。晉朝剛剛建立,李密對晉武帝又不甚了解,盲目做官,安知禍福。所以李密“辭不就職”,不是不想做官,而是此時此刻不宜做官。
李密不想馬上出來做官,而晉武帝方面卻催逼得很緊。“詔書切峻,責臣逋慢??たh逼迫,催臣上道;州司臨門,急于星火。”輕慢皇帝,違抗皇命是要殺頭的。為了擺脫這個困境,達到不出來做官的目的,李密就在“孝”字上大做文章,把自己的行為納入晉武帝的價值觀念中去。李密是蜀漢舊臣,“少仕偽朝,歷職郎署”,古人講“一仆不事二主”,“忠臣不事二君”。如果李密不出來做官,就有“不事二君”的嫌疑,不事二君就意味著對晉武帝不滿,這就極其危險了,所以李密說自己“不矜名節(jié)”,“豈敢盤桓,有所希冀”,我不出來做官完全是為了供養(yǎng)祖母劉,是為了“孝”。但是這里又產生了一個問題,事父為孝,事君為忠。李密供養(yǎng)祖母是孝,但不聽從君主的詔令,不出來做官,就是不忠。古人云“忠孝不能兩全”?!俄n外傳》卷二記載:“楚昭王使石奢為理道,有殺人者追之,則父也。奢曰:‘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于是刎頸而死。”為忠臣不得為孝子,為孝子不得為忠臣。李密很巧妙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即先盡孝,后盡忠。“是臣盡節(jié)于陛下之日長,報劉之日短也”。等我把祖母劉養(yǎng)老送終之后,再向您盡忠,這樣晉武帝也就無話可說了。
李密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除了在“孝”字上大作文章外,還以巧妙的抒情方式,來打動晉武帝。從文章中可以想見,李密在構思《陳情表》時,有三種交錯出現(xiàn)的感情:首先是因處境狼狽而產生的憂懼之情;其次是對晉武帝“詔書切峻,責臣逋慢”的不滿情緒;最后是對祖母劉的孝情。但是當他提筆寫文章時,便把這三種感情重新加以整理,經過冷靜的回味,壓抑了前兩種感情,只在文中含蓄地一筆帶過,掩入對祖母劉的孝情之中。而對后一種感情則大肆渲染,并且造成一個感人至深的情境,即“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從這樣一種情境出發(fā),作者先以簡潔精練的語言寫自己的孤苦,為“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作鋪墊,然后反復強調祖母劉的?。喝绲谝欢蔚?ldquo;夙嬰疾病,常在床蓐”;第二段的“劉病日篤”;第三段的“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人命危淺,朝不慮夕”。這樣,李密的孝情就不同于一般的母孫之情,而是在特定情境中的特殊孝情。
《陳情表》是寫給晉武帝的,是為了達到“辭不就職”的目的。從這個目的出發(fā),李密并沒有把孝情一泄到底,而是用理性對感情加以節(jié)制,使它在不同的層次中,不同的前提下出現(xiàn)。第一段先寫自己與祖母劉的特殊關系和特殊命運,抒發(fā)對祖母的孝情,“臣侍湯藥,未曾廢離。”如果從這種孝情繼續(xù)寫下去,會有許多話要說,如對祖母的感激,對祖母的憐惜等等。但作者卻就此止筆,轉而寫蒙受國恩而不能上報的矛盾心情,寫自己的狼狽處境。第二段表白自己感恩戴德,很想走馬上任,“奉詔奔馳”。為什么不能去呢?因為“劉病日篤”,這就從另一方面反襯了他孝情的深厚,因為孝情深厚,而“詔書切峻,責臣逋慢”,所以才有“實為狼狽”的處境。前面抒發(fā)的孝情被節(jié)制以后,又在另一個前提下出現(xiàn)了。第三段作者轉寫自己“不矜名節(jié)”,并非“有所希冀”,不應詔做官,是因為“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在排除了晉武帝的懷疑這個前提之下,再抒發(fā)對祖母劉的孝情,就顯得更真實,更深切,更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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