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遵紀守法演講稿精品
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遵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遵法成為我們的榮譽。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了2017年遵紀守法演講稿精品,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7年遵紀守法演講稿精品篇1
一國不可無法,家不可無規(guī),校不可無紀,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遵紀守法,是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滯流動,會讓我們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卻使我們滿溢一身文明。
當垃圾不再因我們亂扔而成為骯臟的點綴時,愛護環(huán)境幻化成一種如紫羅蘭般清恬的文明。
當講話時不再因我們的激動而成為震耳的噪音時,保持安靜質化成一種如百合花般高雅的文明。
當一切違紀犯法活動從我們的檔案里刪除時,規(guī)范合格演化成一種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有一次,我碰到了紅燈旁邊還有一位同學,他似乎有很急的事,總是時不時瞟馬路對面的車站。有一位叔叔走過來對他說“同學,你很急的話就別等了直接過去算了。”話音未落他就穿了馬路,作為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市民我們不能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我們兩個不約而同的在等待綠燈的帶來。那位叔叔又比我們大,閱歷比我們豐富,難道非要爭這幾分鐘的時間嗎?我呼吁大家:不管從前如何,以后我們大家都要遵紀守法,爭做一個文明的好公民。
文明,它是一個人的文明加上另一個人的文明。許許多多的小文明組建的一個和諧守法的社會,就像從一數起,一直數到無盡頭,從我做起,從我做起,點點的遵紀守法,滴滴的實踐文明,一直到生命的盡頭。
2017年遵紀守法演講稿精品篇2
今天我在這里要演講的題目就是: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時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
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這種傳承,此后,財富和“地位”的劇增顛倒了一些人對是非榮辱的認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沒把國家的法紀當回事,不僅沒有把違法亂紀看作是一種恥辱,反而把善鉆法紀的空子當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這些無視法紀法規(guī)的所謂“本事”,釀成了克拉瑪依大火、衡陽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傷的人間悲劇,正是這些人破壞了共和國法規(guī)的尊嚴,動搖了社會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眾的法紀意識。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zhèn)?,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p>
如果有一天,我們不再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對還是錯?”而是高唱“誰能告訴我,是合法還是違法?”;如果有一天,五歲的小孩能脫口而出“這是違法的”而不是“這是壞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權益時能說:“我相信法院會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來,我相信正是遵紀守法成為我們時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對于以振興中華民族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黃子孫來說,那一天肯定會到來,那一天一定會到來!
2017年遵紀守法演講稿精品篇3
各位領導,同志們:
今天我在這里演講的題目是:增強遵紀守法意識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要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必須在全社會形成“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社會主義道德觀念,讓遵紀守法成為我們的榮譽。 “法律”可以說是黑色的,因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著判決、處罰;“法律”亦可以說是紅色的,因為它在無辜者面前,代表著正義,公平。當某人被證據確鑿地證明有罪或無罪的時候,法律就得到了體現,正義就得到了伸張。“法”是體現統(tǒng)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guī)則,“律”是具體的規(guī)則,條文。“法”、“律”結合起來,組成了這個社會中神圣的詞語。
古羅馬的西塞羅曾在《論法律》中說道:“法律是根據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對正義與非正義的區(qū)分,人類法律受自然指導,懲罰邪惡者,保障和維護高尚者。”法律在這個社會中是一種權威,人們需要參照它來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溫暖的家,他們的利益在這里得到了保障,他們權利在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條粗大的鐵鏈,它緊緊地綁住犯罪分子,讓他們無法在這個社會中胡作非為。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fā)展,社會的進步,法律同樣也會進一步完善,因為整個世界的和平發(fā)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穩(wěn)步的前進。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無論是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中,法律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需要學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國的泰·德薩米在《公有法典》中說的那樣:“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銘記在我們的心中,鐫刻在我們的神經里,灌注在我們的血液中,并同我們共呼吸;它們是我們的生存,特別是我們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照這個標準來看,我們離真正的“強盛”還有相當一段距離。雖然,我國目前已經構建起了比較完備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實事求是地講,“遵紀守法”四個字還遠沒有成為所有公民的自覺行動。應該說,我們這個五千年的文明古國,雖然距離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制國家尚需時日,但卻并不缺少建立和諧社會所必不可少的道德傳承。 民眾對法紀是忠誠的,他們甚至希望像蘇格拉底那樣用生命去追隨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臘雅典的“當權者”以對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蘇格拉底并判他極刑。
臨刑前,他的弟子們決定幫他越獄,而且一切都準備妥當。但蘇格拉底卻說:“我的信仰中有一條就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處我極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去遵守。” 蘇格拉底最終帶著對法紀的忠誠含笑離開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卻流芳百世。 在大多數國人來看,蘇格拉底確實有點迂腐,既然法紀本身不公正,那為什么還要服從呢?有人認為,由于人們的道德準則與正義原則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見分歧與矛盾。因而,為了建立良好社會秩序,人人都應當遵紀守法。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代中國,法律是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制定出來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們更應當自覺遵守和維護。
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不僅經濟實力足夠強大了,而且“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的榮辱觀也真正成為一種被全社會廣泛認同、自覺追求的公共時尚時,中華民族的實力才能軟硬兼?zhèn)?,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遵紀守法是現代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和義務,是保持社會和諧安寧的重要條件。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條件下,從國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層的規(guī)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產物,都是為維護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遵從人民意愿、維護人民利益的高尚之舉,必將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贊同。這應該是每一個積極向上的人所追求的榮譽所在。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人人守法紀,凡事依法紀,則社會安寧,經濟發(fā)展。倘若沒有法紀的規(guī)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項秩序就無從保證,人們生存、發(fā)展的環(huán)境就會遭到破壞,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yè)。十年““””,社會動亂,民主與法制遭到瘋狂踐踏,黨紀、政紀、軍紀受到嚴重破壞,社會秩序蕩然無存,正常生產、生活無法進行,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與維護,就連國家主席的人身自由與生存權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證。
這種“史無前例”的混亂無序狀況,破壞了社會的安定,阻礙了經濟的發(fā)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可估量的巨大損失,教訓極其慘痛而深刻。今天,我們強調“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就是要進一步告誡人們,無論一個國家、一個社會、一個軍隊,還是一個地區(qū)、一個單位,須臾不可沒了法紀的規(guī)范,須臾不可亂了正常的秩序。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本質上是民主法治社會。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違法亂紀就是踐踏民意,危害社會。有人似乎覺得違法亂紀可以撿便宜、撈好處,所以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甚至沾沾自喜于鉆一下法紀的空子。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玩火行為。那些最終被繩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無例外地抱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網,乃至為自己的違背法紀而驕傲。當正義的宣判來臨之際,他們才開始悔恨、自責,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訓!如果當初多一點遵紀守法的光榮感,少一點違法不遵的行為;多一點違法亂紀的恥辱感,少一點違法亂紀的僥幸心,又何至于此! 總之,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獲得自由。法紀不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類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總結,反映社會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遵紀守法是遵從規(guī)律的表現,是聰明睿智的表現。馬克思曾經講過,“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逆法而動,越規(guī)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舉動,恰恰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
這種無視實踐經驗、無視客觀規(guī)律的行為,絕不會帶來什么好的后果,終究難逃客觀規(guī)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對交通法規(guī)毫不在意,任意穿行。當災難降臨時,既貽害自己,也貽害他人,留給人們的絕不是對英雄行為的扼腕痛惜,而是對冥頑落后的鄙視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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