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的民間諺語
狗肉的民間諺語
狗肉,有至尊腎寶美譽,口感細嫩,肉質(zhì)密,飽滿,民間有不少關(guān)于狗肉的民間諺語,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關(guān)于狗肉的諺語,歡迎大家閱讀。
關(guān)于狗肉的民間諺語
吃了狗肉暖烘烘,不用棉被可過冬”
“喝了狗肉湯,冬天能把棉被當”
“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wěn)”
“三六滾一滾,神仙都企唔穩(wěn)”
“聞到狗肉香,神仙要跳墻”
“不食狗肉,不知天下大味”
狗肉的歷史起源
《禮記·王制》中的燕饗之禮“一獻之禮既畢,皆坐而飲酒,以至于醉,其牲用狗……”;
《周禮·天官冢宰》以及《周禮·天官·食醫(yī)》中皆載“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而《禮記》中記載的周代宮廷佳肴“八珍”中的“肝膋”,則完全就是以狗肝為原料的。秦漢時期吃狗肉風氣極普遍,張采亮《中國風俗史》中說漢代人“喜食犬,故屠狗之事,豪杰亦為之。”賈誼《鹽鐵論·散不足》提到,“今富者祈名岳,……中者南居當路,水上云臺,屠殺羊狗……。”
《史記·樊酈滕灌列傳》“舞陽侯樊噲者,沛人也,以屠狗為事”;《七發(fā)》“※牛之腴,菜以蒲筍。肥狗之和,冒以山膚”等等。而唐人張守節(jié)《史記正義》亦云“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之。”俗語“伏羊冬狗”(可俺們家所在的湖南長沙,說的是“冬羊伏狗”),即說狗肉宜在秋冬進食。
《禮記·月令》中有“孟秋之月……,天子食麻與犬”,“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嘗麻,先薦寢廟”,即言天子也只有在秋季祭祀時,才與群臣分享狗肉。
李時珍《本草綱目》中“九月勿食犬,傷神”之說與元人忽思慧所著《飲膳正要》“犬肉味咸……九月不宜食之,令人損神”義同。
狗肉的飲食禁忌
1. 狗肉不能和鯉魚一起吃:鯉魚氣味甘平,利水下氣。除含蛋白質(zhì)、脂肪、鈣、磷、鐵外,還有十幾種游離氨基酸及組織蛋白酶。與狗肉同食,不僅二者營養(yǎng)功能不同,而且因為二者生化反應極為復雜,可能產(chǎn)生不利于人體健康的物質(zhì),所以不適合一起吃。
2. 狗肉不能和茶一起吃:吃狗肉后不要喝茶,這是因為茶葉中的鞣酸與狗肉中的蛋白質(zhì)結(jié)合,會產(chǎn)生一種叫鞣酸蛋白質(zhì)的物質(zhì)。這種物質(zhì)具有一定的收斂作用,可使腸蠕動減弱,大便里的水分減少。因此,大便中的有毒物質(zhì)和致癌物質(zhì)就會在腸內(nèi)停留時間過長而極易被人體吸收。所以,吃完狗肉后不宜立即喝茶。
3. 狗肉不能和大蒜一起吃:由于大蒜的揮發(fā)性物質(zhì)可抑制胃液分泌,而狗肉性熱,所以吃狗肉時若大量食用新鮮大蒜,可能會引起胃腸不適,也不利于狗肉的消化吸收,因此吃狗肉時不應大量食用新鮮大蒜,但若是狗肉炒大蒜、青蒜或蒜苗則無需顧忌。
4. 孕婦禁食狗肉(民間說法)
狗肉的飲食文化
瑞士:瑞士Appenzell和StGallen地區(qū)的農(nóng)民流行吃狗肉吃貓肉,有時還做成火腿讓別人吃十九世紀后期的法國媒體曾報道人們排隊購買狗肉的案例,并稱狗肉“美妙而柔。法國直到現(xiàn)在狗肉鋪子,有報道指一些屠夫在巴黎出售狗肉 今天在巴黎北部仍有人吃狗肉。中新網(wǎng)倫敦2007年5月30日電 一名英國藝術(shù)家29日在倫敦街頭大嚼狗肉,抗議英王室圍獵狐貍的行動。這一舉動立即引發(fā)了英國社會各界爭議。據(jù)悉,藝術(shù)家麥克格文(Mark McGowan)所食用的狗肉是伊麗莎白二世喜愛的名犬威爾士矮腳犬烹制的。在北美某些地區(qū)的部分人群的看法,狗不僅是寵物,更是家庭中的一員。而支持食用狗肉的觀點則堅持絕大多數(shù)烹調(diào)所選用的犬只是專門為食用飼養(yǎng)的。吃的不是寵物,與吃其他飼養(yǎng)動物的肉食沒有差別?;蛘哒J為其他地方的狗肉禁忌本質(zhì)上和某些宗教禁止食部分或全部肉食一樣,只是一種信仰。
亞洲:狗肉在東亞,如越南、泰國、印尼各地均有食用。 在中國某些地區(qū),又叫“香肉”或“地羊肉”。江蘇省沛縣的黿汁狗肉是沛縣最有名的傳統(tǒng)特色食品。黿汁狗肉呈醬紅色,色澤鮮亮,味美醇香,肉質(zhì)韌而不挺,爛而不膩,可謂色、香、味俱佳。沛縣因此而成了古今聞名的“狗肉之鄉(xiāng)”。但是中國南方等許多地方還繼續(xù)食用狗肉的習慣。越南也保存這種習慣。
韓國:韓國至今仍有半數(shù)左右的人口仍食用狗肉,全國均食用狗肉,一年四季皆有人食用,但最常見的在夏天。
韓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指藥品以外的任何食用產(chǎn)品為食物。在首都首爾,1984年2月21日狗肉被歸類為“令人厭惡的食品”,出售狗肉被取締,但除了在1988年漢城奧運會時外,監(jiān)管不嚴格,2001年漢城市長宣布將不會有更大的執(zhí)法力度去控制狗肉在2002年世界杯舉行期間出售。2008年3月,首爾市政府宣布建議中央政府將狗合法列為家畜的計劃,重新引起對這個問題的辯論。
韓國食品衛(wèi)生法(식품위생법)中,狗肉并不作為一種合法的食品成分,由首爾市政府頒布了一項規(guī)定,狗肉已歸類為“令人厭惡的食物”(혐오식품),使用狗肉作食物成分是不被允許的。
但是,法律沒有嚴格被執(zhí)行。主要以作肉類食用為目的繁殖的狗種為黃狗Nureongi(누렁이)或Hwangu(황구),與以寵物作目的繁殖的品種是不同的。
在韓國亦有聲音反對食用狗的做法。還有不少韓國人不吃或不享受食狗肉,但認為其他人有權(quán)利食用狗肉。少數(shù)人士更希望在韓國和世界各地普及的狗肉菜肴。部份食狗肉人士希望在由日本和韓國共同主辦的2002年世界杯推廣和宣傳食用狗肉,促使動物權(quán)利活動者和一些知名人士,如碧姬·芭杜作出譴責。食用狗肉的反對者認為韓國傳統(tǒng)風味的狗肉菜肴做法要作出改善,如毆打和吊起犬只。
如果賣狗肉的餐館對犬只做出毆打和吊起犬只等行為,有機會失去他們的食肆牌照。1997年一個狗肉批發(fā)商曾因售賣狗肉被罰,然而,上訴法院宣告狗肉批發(fā)商無罪,指狗被社會普遍接納為食品。據(jù)韓國國家議會,1998年有超過20,000家餐館,其中包括6484注冊餐館,供應狗肉湯。1999年英國廣播公司報道,韓國每年消耗八千五百余噸狗肉,另有93,600噸用于生產(chǎn)藥用補品gaesoju(개소주) ,自2007年,宰殺犬只不再如過去般是被毆打致死。
在夏天期間消耗的狗肉往往是用作烤、湯或燉菜。補身湯是最受歡迎的湯,辣味可平衡在夏天體內(nèi)的熱量。這被認為可平衡一個人的“氣”或成為身體的重要能源,維持健康。19世紀的補身湯中狗肉用作與蔬菜,如蔥和辣椒粉一同煮,有些人會使用雞肉和竹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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