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美文深度閱讀:作繭自縛,還是回歸自然?(2)
我們知道,許多哲學問題很難達到一個基本的認同,但是有一個人們不可以探討的前提假設,那就是“人在世界中”,如果人都不在了哲學也就失去了意義,所有的一切都是毫無意義了,所以沒有人敢否認這個最基本的共識。馬克思也是承認這個問題的,他說人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而人的本質(zhì)是在社會屬性中體現(xiàn)的,這里所說的人的本質(zhì)其實是人的特殊性,那么我想問人的本質(zhì)到底是其特殊性呢,還是其普遍性呢?換句話說,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屬性反映出的本質(zhì)可靠,還是一個特殊性的屬性反映出來的本質(zhì)更可靠呢?我們可以從哪兒得出結(jié)論?馬克思不僅默認了“人在世界中”這個基本的假設,更是強調(diào)了“人在社會中”這個假設。這里的世界應該是包含自然和社會的,他們就像是親生兄弟,但是以馬克思為代表人并沒有平等的對待他們,顯然是更寵愛自己的小兒子(社會),而竭盡所能的去否定大兒子,從而凸顯人的與眾不同。我們不能說不說這是一個很有技術含量的偏袒——如果我們承認自然屬性是人的本性,那么人與動物何異?人是高級的動物,是萬物的靈長,必須凸顯其與眾不同。高貴的人,怎么可以和低等的生物相提并論?這是對人的褻瀆,對人的反動,沒有人愿意背上這個黑鍋。我們似乎已經(jīng)無法擺脫這種情結(jié),雖然也有人希望擺脫,但是人類的高貴的頭顱,從不向任何勢力屈服,不向任何勢力低頭——這就是作為人的驕傲!所以,我們必須強調(diào)“人在社會中”的屬性。
我們只是強調(diào)人的社會屬性,也是毫無意義的,雖然人在社會中基本是個不爭的事實了,但是更重要的不是承認這個幾乎不爭的事實,而是要如何在這種事實中更好的生存。社會是由一個一個個體組成的,如何在社會中生活得更好,我們幾乎不可避免的面臨著這樣的問題——如何處理個體與個體的關系,如何處理個體與群體的關系,如何處理群體與群體的關系,處理好了這些關系,人就可以實現(xiàn)美好生活的愿望了。那么如何處理好這些關系便成了一個深刻的問題,幾乎很多人都不約而同的做出了另一個假設——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光輝普照人間,并宣稱蕓蕓眾生在理性光輝的照耀下,可以處理一切——對于這一點,沒有人比康德對理性更有自信了,他說人們應用自己的理性,把自己的準則推之四海,如果皆準,則可以如此行動——這基本是一個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康德自信人的理性是可以做到的。自信如斯,還有什么是不能做到的呢?除此之外,亞當·斯密的人性假設更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尤其是“人都有趨利”的本性,讓人從此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至此,人就注定要走上這條單向度的道路了,有了“人的社會屬性”的環(huán)境設定,基本就把人限制在一個一眼就能望到邊的范圍之內(nèi),但是并沒有把人引向單向度的甬道;此時“經(jīng)濟人假設”應運而生,給人設定了一個明確的目標,趨利的動機完全被合法化或者說是被常態(tài)化,如此一來人們在目的上達到了一個普世認同,但是這些目標本身就是相互沖突的,個體與個體之間不會有完全的利益一致;因此理性要站出來做一個裁判,但是我一直懷疑這個裁判的公正性,因為并非如我所說理性是此時“應運而生”的,而是一個早先就存在的存在,那么我們也可以說這一系列矛盾的利益沖突也是在理性的引導下產(chǎn)生的,這本身就是一個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過程。雖然其裁定未必公正,但是這并不妨礙我們對它的信任,對他的認可,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它是一個“最不壞”的裁判——這是一個很考究的說法,我們不承認它好,卻說找不到其他我們認為好的標準。做出了這樣的選擇就意味著,我們會不自覺的慢慢的走進康德的道德體系,以專斷的理性高高在上的俯瞰一切,冷峻而嚴肅。當我們想把自己的規(guī)則推之四海的時候,發(fā)現(xiàn)問題出現(xiàn)了,如此多的人啊——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如何可以適應這么多的要求呢?于是,人們便根據(jù)自己的觀察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妄自揣度其他人的期待,也就是給自己一個具體的所謂的“社會期待”的預設,并以此為標準來塑造自己。此種預設一般隨著經(jīng)驗的豐富而愈發(fā)精細,所有向度的力量并沒有此消彼長,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均衡的,其合力基本趨向于零,人就被束縛在了自己設定的理性合力的中心不能自拔了,踟躕在這個小小的圈子里進退維谷。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迸發(fā)出一些執(zhí)念就會迅速占據(jù)一個人的內(nèi)心,從而引導著他盲目的沿著一個設定好的道路前進——進入了“單向度”的甬道。這難道不是人們作繭自縛嗎?我實在是找不出一個更據(jù)表現(xiàn)力的詞語來描述這樣的一個過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