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員崗位職責是做什么的
統計工作是指對社會經濟現象數量方面進行搜集,整理和分析工作的總稱,以下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統計員崗位職責,以供大家參考。
統計員崗位職責
1、 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做好生產部門的統計工作。
2、負責生產車間每天的產品產量的統計工作,保證準確無誤,數據真實,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通報生產現場情況,為公司領導提供可靠的生產信息。
3、按照公司要求,及時向辦公室報告每天生產情況。
4、完成生產主管交給的各項工作,協助、協調生產進度。
5、每日安排好職工日常就餐和加班就餐工作。
6、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接上級:信息部;
部門性質:綜合計劃、統計管理;
管理權限:受信息部委托,行使對各類信息全過程的管理權限,并承擔執(zhí)行公司管理規(guī)章制度、管理規(guī)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管理職能;合理地組織公司各類信息管理,并積極開展工作; 主要職責:
1。嚴格服從信息部的統一指揮,嚴格執(zhí)行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信息部負責;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認真行使給予的管理權力,杜絕一切越權事件的發(fā)生;
3.制訂本科的工作計劃和目標;
4.負責制定公司的計劃統計工作管理制度;
5.負責編制下達公司年、季、月度生產經營計劃;
6.負責按時編報公司月季年度生產經營統計報表,及時擇寫統計分析報告;
7.負責公司計劃、統計人員的業(yè)務培訓;
8.負責組織技術經濟指標和定額的制訂、修訂、下達和管理工作;
9.負責做好公司計劃、統計基礎管理和業(yè)務協調指導;
10.負責監(jiān)督和檢查各項計劃完成的進度;
11.根據各類統計資料分析進行綜合計劃平衡調度;
12.做好統計分析和預測工作;
13.妥善保管各種計劃、統計資料;
14.制定公司各類物料消耗管理工作;
15.負責對各部門完成情況的檢查、考核、評比工作;
16.認真協調與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配合;
1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計劃統計工作;
18.完成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計工作細則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地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郵電部門實施辦法》等統計法規(guī),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統計在企業(yè)經營管理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是企業(yè)編制建設規(guī)劃和經營計劃以及進行經濟分析的依據,是經濟核算的基礎、企業(yè)經濟信息反饋的主要渠道,是領導掌握情況的重要手段。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統計信息的重要性將日益明顯。
第三條 全面貫徹國家、郵電部及省郵電管理局統計法規(guī),運用各種統計調查方法,系統、準確、及時地反映本公司各項工作基本情況,開展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搞好統計服務,發(fā)揮統計監(jiān)督作用。
第四條 本公司建立統計信息網,該網由(1)公司綜合統計;(2)公司專業(yè)統計;(3)分公司專業(yè)統計;(4)基層統計;(5)班組原始記錄五個層次組成。各分公司配置綜合統計人員,管理分公司統計業(yè)務,其職能可參照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工作內容。
第五條 班組記錄員,負責將統計資料逐日登記,報告基層統計人員,基層統計人員負責匯總、審核并按上述層次逐級上報。同時,分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向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報送綜合報表。
第六條 統計人員享有所轄范圍內的統計調查權、統計報告權及統計監(jiān)督權。被調查單位和人員應當積極協助統計人員的工作,及時提供真實資料和情況。
第七條 各單位應當安排素質好、責任心強的員工擔任(?;蚣媛?統計人員。統計人員應當認真負責地搞好統計工作,加強學習,參加培訓,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水平。
第八條 統計人員如因病、事假等原因不能工作時,各有關單位負責人應當指定臨時統計人員代理其工作,以保證統計工作正常進行。
第九條 各單位應支持統計人員的學術活動、培訓及晉升,注意保持統計人員隊伍的穩(wěn)定性。統計員的工作調動,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統計報表與統計臺帳
第十條 統計報表是各單位通過統計數字向上級機構報告本單位在生產、業(yè)務、經濟等方面活動情況的主要形式。各級領導及統計人員都應重視統計報表的填制與報送。各單位領導對上報報表均應簽名,以示負責。
第十一條 上級布置本公司填報的統計調查表,由公司綜合統計人員及時、準確地填制,送呈總經理簽發(fā)。個別上由級專業(yè)管理部門直接布置給本公司有關專業(yè)部門的調查表,由專業(yè)部門按上級要求填寫,同時抄送公司綜合統計人員一份備案,以保證本公司統計資料的統一性與完整性。
第十二條 本公司內部的全面性統計調查表,其內容包括上級要求的項目、本公司領導所需的系統性資料及有關部門所需的重要數據,由公司綜合統計人員統一制訂表格、統一編號,經總經理審批后統一下達。其他任何單位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單位制發(fā)統計調查表。
第十三條 本公司的統計報表分年報、半年報、季報、月報,及不定期一次性報表五種。
第十四條 各部門制發(fā)的內部統計調查表經各該部門經理審批后下達,并送交公司綜合統計人員一份備案。
第十五條 各單位務必按規(guī)定認真提供統計資料,不得虛報、瞞報、遲報,也不準隨意修改。各級統計人員收到下級統計人員的統計資料后,應及時進行審核,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責成有關統計人員予以核實、訂正。
第十六條 原始記錄是統計報表的基礎,統計臺帳是系統整理和積累統計資料的重要工具。統計人員必須認真做好這兩項工作。
統計資料管理
第十七條 所有統計資料均為內部文件性質,某些屬于機密甚至絕密性質,均應按國家關于__規(guī)定辦理;未經批準,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
第十八條 公司統計資料采取分級管理辦法。公司綜合統計人員負責管理上級報表底稿,各部門上報的報表資料、各項文件、資料原稿等文件;各專業(yè)統計人員保管本專業(yè)的統計資料?;鶎硬槐9芙y計資料,年終一次整理上交所屬部門統計人員集中保管。
第十九條 對外公開發(fā)表統計數字,在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統計人員統一辦理;公司各部門向上級機關匯報情況,在重要會議作報告,或公開發(fā)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統計數據,均須由提供資料人員同綜合統計人員進行核對,以保證統計數字的一致性。
第二十條 關于統計資料的裝訂、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
統計工作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 綜合統計人員主要職責?
(一)全面組織公司統計信息網,貫徹執(zhí)行各項統計制度、細則及有關規(guī)定,安排統計工作任務;
(二)及時、準確、全面地報送上級布置的統計表及其他統計資料;
(三)組織落實統計基礎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制度,檢查指導基層統計工作;
(四)開展統計分析和調查研究,適時地提出統計綜合分析和調查研究報告;
(五)統一管理各項基本統計資料,系統地完整地整理各個時期的統計資料,定期公布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六)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使全公司的統計信息系統逐步實現自動化。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專業(yè)統計人員主要職責(分公司專業(yè)統計人員,仿此)
(一)全面組織本專業(yè)系統內的統計工作;
(二)及時、準確地向綜合統計人員或上級專業(yè)主管部門報送有關報表或其他統計資料;
(三)深入基層單位檢查原始記錄及統計臺帳的登記質量,采取措施,不斷改進本專業(yè)的登記、統計工作;
(四)認真分析本專業(yè)統計資料,總結成績,發(fā)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向主管領導提出分析報告,向綜合統計人員提供專業(yè)分析資料。
第二十三條 基層統計員主要職責
(一)審核匯總統計原始記錄資料,及時報送各種統計報表及完成各項調查任務;
(二)認真分析各項統計資料,及時向生產 (施工)單位負責人提出生產(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為指揮生產和開好生產(施工)分析會議提供資料。
(三)檢查原始記錄及統計臺帳的真實情況,具體幫助、輔導班組記錄員做好原始記錄與統計臺帳登記工作。
第二十四條 班組記錄員職責
(一)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準確地做好本崗位逐班逐日的統計資料登記工作。
(二)對他人代替記錄的資料,檢查有無錯記、漏記之處,如發(fā)現差錯或遺漏應及時予以糾正或補充。
統計工作的考核與評比
第二十五條 為了調動各級統計人員的積極性,提高統計質量,公司每月對統計人員進行考核,并在每月提成獎中體現。此外,每年開展兩次統計工作評比檢查。第一次在七月份進行,第二次在次年年報完成之后進行。
第二十六條 考核與評分標準
(一)統計數據:滿分為100分,按數據量的多少, 每錯或漏報1/10數據量扣10分,遲報一天扣15分;專業(yè)統計人員及綜合統計人員提供的數據、資料,若未附簡明分析,扣5分??弁隇橹?。
(二)根據統計分析報告的質量加分,每篇最高為15分;
(三)統計人員每月提成獎按考核得分比例發(fā)獎(最高分可得115分,合獎金系數為1.15×原崗位獎金系數)。
第二十七條 每年兩次的評比活動,主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第五章條款,根據統計人員的工作實績,由公司綜合統計人員負責組織進行。
第二十八條 每年兩次評比獎勵,獎金額度由公司綜合統計人員按年編制統計工作獎金預算,經總經理審定。
第二十九條 各級領導應當充分重視并支持統計工作,各部門統計工作出現差錯問題,相關行政領導應負領導責任,并按其直轄下統計人員被扣減了的獎金數目的30%比例扣罰領導人員的提成獎。
第三十條 本工作細則由總經理室企管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工作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勞動工資員崗位職責
(1)根據公司批準的報酬分配方案,負責審定各類員工的薪資標準和獎金發(fā)動標準。
(2)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全公司工資調整工作,以及因試用、轉正、轉崗、升降職、退休和獎勵帶來的個別員工工資變動。
(3)負責員工考勤、調休、請假、加班管理與統計,按考核規(guī)定具體審定各部門職工月工資、季度、年度獎金和津貼的發(fā)放。
(4)根據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政策,審定勞保、醫(yī)療、養(yǎng)老、失業(yè)和福利等項目和支出水平,為各有關人員辦理相應的手續(xù)。
(5)細化勞動工資管理規(guī)章,加強檢查和監(jiān)督,對違反勞動紀律人員按規(guī)定給予教育、批評或處罰。
(6)建立工資臺帳,負責及時、準確地編制勞動工資方面的統計報表,提出有關的統計分析報告和改革建議。
(7)核發(fā)工作證、工號牌卡和勞保防護用品。
(8)配合有關部門和方面做好醫(yī)療保健、結婚、計劃生育、人口統計、社區(qū)選舉和勞動爭議等具體工作。
(9)完成人事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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