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廈門勞動法婚假規(guī)定介紹
婚假體現(xiàn)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勞動者依法享有婚假的權利。下面是由學習啦小編分享的廈門勞動法婚假規(guī)定,希望對你有用。
廈門勞動法婚假規(guī)定
晚婚的婚假=15天
“第三十八條 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晚婚的,婚假為十五日;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影響晉升。”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
廈門婚假相關資訊
晚婚假取消 至少7天的假期沒了
計生法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guī)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guī)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xù)享受獎勵扶助。
對晚婚晚育夫妻的獎勵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現(xiàn)有《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guī)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夫婦,可享受晚婚假10天。
不少上班族表示,一旦草案刪除了晚婚晚育的獎勵規(guī)定,極少企業(yè)會這么“仁慈”,仍會給員工保留這些假期。草案雖然刪除了‘晚婚晚育’的字眼,但希望婚假的10天假期還是可以保留的。
取消晚育獨生子女獎勵,孕媽或少50天假
“全面兩孩”政策將推行的消息出來后,一直有說法是會停辦獨生子女證。家住水蔭路的伍小姐屬于晚婚晚育,目前懷的是第一胎,她的預產期是在2015年12月31日。“原來一直以為要到明年全國兩會才會通過,我估計那時我已經可以辦好獨生子女證,能休35天的產后獨生子女假了。沒想到這么快實施,現(xiàn)在我的產假都不知道還剩多少了。”伍小姐預估,她將痛失15天晚育假和35天獨生子女假。
婚假天數
在法律層面沒有規(guī)定,只在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層面。[1980]勞總薪字29號規(guī)定:婚假1-3天,結婚雙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給予路程假,此文件當時針對國營企業(yè)。通常我們都按最長3天計算。
晚婚假天數
全國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規(guī)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長或增加婚假天數(加合關系),也有的直接規(guī)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數(包含關系)。具體見《全國各省婚假天數一覽表》。
注意:晚婚假天數規(guī)定應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規(guī)定,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的為晚育。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滿22周歲、女子為滿20周歲。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齡基礎上,男女青年超過法定結婚年齡3年以上初次結婚,即男子年滿25周歲或者女子年滿23周歲結婚的;晚育,就是適當地推遲婚后初育的年齡,即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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