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離婚需要哪些證件?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場,并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兩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同時還要求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解除婚姻關系。后專指通過法律手續(xù)解除夫妻關系。
一、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需要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愿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
二、當事人雙方如果選擇訴訟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應當攜帶的證件有: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生效的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另外,因為當時人選擇的是訴訟離婚,所攜帶的法律文書是其最好的證明,因此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再進行審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場,仍然可憑法律文書辦理相應地離婚手續(xù)。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的法律解答。根據上文可知,離婚當事人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意味著需要攜帶的離婚證件也有所差異。
2015年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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