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駕考改革新規(guī)
駕駛員考試(機動車駕駛員考試)是由公安局車管所舉辦的資格考試,只有通過駕駛員考試才能取得駕照,才能合法的駕駛機動車輛。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理論考試科目(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簡稱“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知識理論考試科目(簡稱“科目四”)。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全國統(tǒng)一,根據(jù)不同準駕車型規(guī)定相應的考試項目。
昨日,廣東省公安廳交管局發(fā)布《關于調整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收取方式的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廣東省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方式由原來一次性收取調整為按考試科目分段收取。即公安機關不再一次性收齊考試申請人全部科目的考試費(違法記分滿12分后,按規(guī)定進行科目一考試的除外),而是在考試申請人預約考試成功后、考試開始前按科目分別收取科目考試費(補考費)。
本次調整只針對考試費的收取方式,而收費標準依然不變。即汽車類(含三輪車、低速汽車)駕駛許可考試費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13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摩托車類駕駛許可考試費用標準每人225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85元。此外,第一次考試不合格,當場免費給予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要重新預約考試,重新預約考試科目收費標準按該科目考試費標準的50%收取。
據(jù)悉,駕考分段收費是為了下一步在全省推廣的異地駕考、自主約考,甚至將來推出的駕考自學直考等全面改革做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