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法試用期時間
有關勞動法試用期時間
勞動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獨立法律部門,具有同民法等部門法同等的重要地位,它的發(fā)展卻非一帆風順。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有關勞動法試用期時間,希望你喜歡。
有關勞動法試用期時間
一、勞動法規(guī)定試用期的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3個月,無試用期。
1年>勞動合同>=3個月,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1個月;
3年>勞動合同>=1年,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2個月;
勞動合同>=3年,試用期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
二、法律明確規(guī)定三種情況下不可約定試用期,這三種情況分別是: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合同履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
此外,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延伸補充:
試用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在試用期內,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包括:
?、艅趧诱咴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菄乐厥?、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葎趧诱咄瑫r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梢云墼p、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时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包括:
?、艅趧诱呋疾』蛘叻且蚬へ搨?,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苿趧诱卟荒軇偃喂ぷ鳎涍^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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