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東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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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東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東莞2017年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每個東莞職工最關心的事情。據(jù)說2017年的東莞最低工資標準有所提高,大家下面不妨來看看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2017東莞最低工資標準內容介紹吧,有興趣的朋友別錯過啦。
2017東莞最低工資標準
東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10元/月
2017東莞最低工資標準規(guī)定
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guī)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5〕20號)精神,結合東莞市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實際,決定將東莞市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10元/月(折算為8.68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4元/小時。調整后的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5月1日起執(zhí)行。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
1.第一類標準:廣州市,最低月工資標準1895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
3.第二類標準:最低月工資標準151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執(zhí)行地區(qū)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
3.第三類標準:最低月工資標準13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3元/小時。執(zhí)行地區(qū)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
4.第四類標準:最低月工資標準121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元/小時,執(zhí)行地區(qū)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市。
廣東省歷年月平均工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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