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法制安全知識_中學生法制宣傳材料
在當前依法治國的背景下,如何讓學生懂法、用法勢在必行,那么你對中學生法制安全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中學生法制安全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中學生法制小案例
案例一:某校學生李某某在宿舍違章使用“熱得快”,約9時30分離開宿舍時未拔掉電源,致使“熱得快”過熱,電線短路引起火災。
分析:
1)違反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章使用“熱得快”,是導致火災的直接原因。
2)生活中養(yǎng)成的粗心大意,在這次火災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3)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李某某治安罰款100元
案例二:因為和大聲斥責自己的父母爭論了幾句,16歲的小朱一氣之下,悶頭沖出家門,整晚沒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門來,小朱在夜不歸宿的那天搶劫了6名學生。原來,小朱離家出走之后在網(wǎng)吧里通宵上網(wǎng),但又沒有錢,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學。
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沒有確切原因的夜不歸宿,是臨近或正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征兆之一。據(jù)調查,在100個未成年犯中,絕大多數(shù)犯罪行為是利用夜晚的時間完成的,而且不少違法行為實施后,他們都沒回家。未成年人身心發(fā)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經(jīng)驗和辨別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歸宿,一旦發(fā)生問題,由于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監(jiān)護,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案例三: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15歲的小明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導致他走上了邪路。據(jù)小明自述,他在同學的生日宴會上認識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經(jīng)常請他去餐館吃喝,帶他去電子游戲廳玩游戲機。工作繁忙的父母沒時間陪她,王大哥成了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對小明說:“有一個小子總跟我過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訓教訓他,反正他也不認識你。”被王大哥這么一蠱惑,原本老實聽話的小明手拿木棒,朝那個人的頭上猛擊一棒,導致其頭部受了重傷。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時期,一定要慎擇友,擇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學習,互相促進,有利于共同進步。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響。幫助他人、助人為樂是做人的美德。但是為了哥們義氣兩肋插刀,最終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對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須保持頭腦清醒,以法律和道德為標尺進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隨意遷就,否則會鑄成大錯。青少年要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我的預防犯罪能力,時刻珍惜現(xiàn)在所擁有的幸福、自由、快樂。
中學生安全教育注意事項
乘車安全二三事
青少年外出應盡可能乘坐公交車、地鐵等交通工具。如需夜歸,應找人送你回家,或者打出租車電召熱線,出租車到達后,要跟司機核對你訂車時提供的資料,如你留下的電話號碼和姓氏,確定是否是你預定的車再上車,到達目的地后,可要求司機目送你進入小區(qū)或者大廈保安的視線后再離開。
如果是一人乘坐出租車,應選擇坐在司機后面的位置,一旦覺得有異樣,可以在照明條件好、人多的地方下車。另外,天黑以后,不要在偏僻、人少的公共汽車站候車。如果公共汽車上人少,要坐在靠近司機的位置。
遇到搶劫怎么辦
第一,假意服從。首先要鎮(zhèn)定下來,不要慌張,如果對方人多,力量強大,不要與之正面沖突,假裝同意他們的要求,避免受到暴力傷害。
第二,有意回避。如果犯罪分子問你的家庭住址,千萬不要說;他們讓你帶他們回家拿錢,就說家里有大人,讓他們放棄跟你回家的念頭。
第三,嚴詞拒絕。如果你和你的同學力量相當,一定要拿出勇氣來,對于他們不合理的要求嚴詞拒絕。在與對方周旋時,要一邊觀察周圍地形、來往行人,一邊呼叫和逃脫。
第四,設法拖延、積極報警。如果對方強迫你跟他們走,要想辦法拖延找機會脫身。一定要記住搶劫者的相貌、衣著特征等,以便事后打電話報警。
網(wǎng)上交友須謹慎
目前,不少青少年都喜歡用社交網(wǎng)絡結識朋友、聯(lián)絡感情,但需要注意的是,網(wǎng)上的人員和社會上一樣是形形色色的,青少年對網(wǎng)上認識的朋友一定要保持警惕性,對于對方提出的與錢財有關的要求更是要萬分小心,多與父母老師溝通商議。不要把自己的地址、姓名、學校名稱、電話號碼等信息告訴對方,更不要輕易與之見面。
中學生法制安全小知識
1、中學生犯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因此年滿14周歲的中學生如果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刑法對故意傷害罪是怎么規(guī)定的?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3、中學生如果把別人打傷是否需要賠錢?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jiān)護人盡到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chǎn)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chǎn)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jiān)護人賠償。
因此中學生如果未年滿十八周歲把別人打傷,父母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4、在別人打我時,我該怎么做呢?
答:如果是同學之間發(fā)生輕微的摩擦,要盡量冷靜處理,決不能采取極端的方法去報復,如果雙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學校教師反映情況,由校方進行處理。如果是社會青年無端毆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安全,及早脫身,然后及時打110報警,不應盲目的抗打硬拼。
5、在遇到社會青年或者高年級學生向我們要錢如何處理?
答:首先,如果是社會青年向在校學生要錢,應當及時向學校老師、家長反映或者向公安民警報案,以便盡快處理。既不能自己拿刀來解決,也絕不能逆來順受,從而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其次,如果是高年級的學生向低年級學生要錢,可以向老師舉報這種行為,不能幾個同學結伙來抵抗或者報復要錢者,否則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走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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