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協(xié)議書范文3篇
安全教育協(xié)議書范文3篇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于泰山。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安全教育協(xié)議書,供你參考。安全教育協(xié)議書范文一
為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為更好得為義烏經(jīng)濟的快速發(fā)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對接受和培養(yǎng)外國留學生工作的規(guī)范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初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協(xié)議。
學生的安全工作單方面依靠學校的教育和監(jiān)護是遠遠不夠的。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本協(xié)議書,以共同維護學生的安全
1.申請到我校學習、進修的外國公民,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并符合入學條件,有可靠的經(jīng)濟保證和在華事務擔保人。
2.學校對申請來我校學習者進行入學資格審查、考試或考核。錄取標準由學校確定。母語非漢語的學生入學時,應當進行漢語水平考試。
3.外國留學生的錄取由學校決定。
4.由其他學校錄取轉入或由我校轉出的外國留學生,但應當事先征得原接受學校同意。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jù)學校統(tǒng)一的教學計劃安排外國留學生的學習,并結合外國留學生的心理和文化特點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在確保教學質量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外國留學生的必修和選修課程。如校本課程
5.第二十四條漢語和中國概況應當作為接受學歷教育的外國留學生的必修課;政治理論應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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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望各位家長嚴格履行,不能因為平時工作忙而忽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監(jiān)護。在校外時間,家長是子女的第一監(jiān)護人,對子女的人身安全負總責。若子女在校外時間發(fā)生意外事故的,學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擔責任。
??以上協(xié)議一式兩份,家長和班主任各執(zhí)一份。
??學生姓名:班主任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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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簽名:
??*市*區(qū)江南二小
安全教育協(xié)議書范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班 監(jiān)護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明確安全教育工作是學校和家庭的共同職責,甲、乙雙方應當堅持安全優(yōu)先、多方配合、齊抓共管、共同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職責。為此,甲、乙兩方特制定以下協(xié)議書。
一、甲方職責
1、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措施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
2、對師生的各種安全教育給予指導,包括:人身、交通、防溺、用電、消防、飲食、體育活動、公共場所、勞動、野外活動、實驗室等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
3、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師生員工的在校人身、財產(chǎn)安全。 4、檢查學校的安全設施,確保校舍、水、電、財產(chǎn)的安全。 5、聘請有關人員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職責
(一)特殊體質“二申報”
1、對患有疾病不適宜參加學校某種教育教學活動的學生,家長必須將病史病歷及對學校的特殊要求以書面形式報告學校備案,否則該類學生在學習、活動中出現(xiàn)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監(jiān)護人自負。
2、對殘疾、弱智及因事故導致行為不能自理的學生,每學期開學前,家長必須帶其到相關醫(yī)院及部門檢查并治療,報名時將體檢結果及對學校教育教學中開展活動的特殊要求以書面形式報告學校備案。該類學生在學習、活動中出現(xiàn)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監(jiān)護人自負。
(二)學習生活“三了解”
1、向班主任了解作息時間,了解子女是否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家長必須合理安排子女上學時間,遇惡劣天氣必須接送孩子上學放學(一年級和身智有缺陷的學生必須每日按時接送)。
2、了解子女在校期間是否遵守校紀校規(guī)、課堂常規(guī),是否尊敬師長、團結友愛,與同學和睦相處。
3、了解子女性格愛好,涉足的游戲、讀書、購物的地點,盡可能掌握子女經(jīng)常聯(lián)絡、結交的人及其電話號碼。
(三)交通安全“四落實”
1、教育子女嚴守交通規(guī)則,告誡子女過馬路靠右行,走人行道,不追逐,不嬉戲,不看書看報,不東張西望。過馬路走人行橫道時,要觀望左右來往車輛。
2、未滿十二周歲不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推拉人力車、電動車等。
3、上學放學不走建筑工地及有危險隱患場所,不得騎車或乘坐無牌、無證或超載車輛上學。
4、教育子女不在馬路上踢球、溜冰、滑滑板車、跳皮筋及做其它游戲。 (四)防范意識“五樹立”
1、根據(jù)子女年齡特點,教給子女怎樣防火、防溺、防電、防盜、防搶、防震、防碰、防劃傷、防受騙等知識,防患未然。增強孩子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別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騙上當,防止盜竊偷搶,防止出現(xiàn)拐騙事件。
2、嚴肅請假制度。有意識地讓子女熟悉家庭周圍環(huán)境、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及聯(lián)系電話,防止孩子走失。教育子女學會識別“披著羊皮的狼”。有意識地教給孩子一些避險知識,自護方法。
3、給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但做一些如“灌暖瓶、端熱鍋、燒飯、開煤氣”等帶有危險性的事時,一定要給示范與指導,提出注意事項。
4、遇節(jié)假日,對孩子在家活動要作科學合理安排,防止行為失控。 5、教育子女不食用“三無”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五)行為規(guī)范“七教育”
l、教育子女不攜帶火柴、打火機、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和有傷害性、攻擊性的玩具或器具(如可發(fā)射的玩具槍、水果刀等)進入校園。
2、教育子女不在上學、放學途中逗留、玩耍或經(jīng)過有危險隱患的場所,每天放學后要及時回家,如外出要經(jīng)家長同意。
3、教育子女不在無家長陪同下,到河邊游泳、嬉戲或看洪水。做到不玩火、不玩電、不燃放煙花爆竹、不攀墻爬樹、不做危險性游戲。
4、教育子女不進入影響身心健康的“三室一廳”,要文明上網(wǎng)、健康上網(wǎng)。
5、教育子女不在校門口買零食和小灘小販的東西,不在來(離)校途中邊走邊吃東西,不把食物帶入學校。講究健康飲食,防止疾病的發(fā)生。
6、教育子女在臺風、暴雨等來臨時不外出玩耍,不參與救火等。
7、教育子女不參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動,不參與賭博、不結伙滋事。 三、事故與責任
1、學生的監(jiān)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jiān)護人,其監(jiān)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jiān)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chǎn)損害的,由其監(jiān)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xié)議第六款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學生的監(jiān)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fā)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2)學?;蚶蠋熉男辛藨M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發(fā)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丶遥菍W校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xiàn)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guī)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jiān)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xiàn)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出現(xiàn)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guī)定出現(xiàn)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火炮、玩槍、玩銳鈍刃器物等,因此發(fā)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排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流、小溪、水庫及河溝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3、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fā)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jiān)護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的,或經(jīng)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本協(xié)議書如有欠妥之外以教育部頒發(fā)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guī)定為準。
甲 方: (蓋章) 乙 方: 班 學生姓名
法人代表簽字: 學生監(jiān)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教育協(xié)議書范文三
孩子快快樂樂上學去,平平安安回家來”是每一位家長、教師的最大心愿,也是共同責任。為落實責任、提高學生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安全,學校與學生及家長鑒訂如下協(xié)議,并共同遵守。
一、學生應遵守
1、行走須在人行道上,沒有人行道的靠公路右側行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按交通指示燈走,“做到紅燈停,綠燈行”,若無交通指示燈,要左右看看,在無車輛通過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過馬路。
2、不準在公路上鍛煉,追逐、嬉戲或做游戲;不準爬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不準跨越護欄。
3、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三輪車;未滿16周歲的少年不準駕駛電動自行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不得駕駛機動車,有駕駛證的駕駛機動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
4、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準打鬧追逐,違章載人。 5、不能在路口、機動車道、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更不能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
6、嚴禁乘坐拖拉機、低速載貨車以及其他“三無”車輛。 7、不在校外小攤點購買“三無”食品和霉變、過期食品。
8、安全用火、用電、用氣,不亂拉亂接照明和生活用電的輸電線路,不將明火帶入森林。
9、不到河流、水庫、池塘游泳。
10、勞動課、體育課、文體活動、實驗課遵守教師要求和操作規(guī)范。
二、學校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開設好安全知識教育課,利用校內宣傳媒體開展安全教育,營造校園安全工作氛圍。
2、建立和完善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組織師生到馬路上鍛煉,不得安排師生在危房下教學和生活。
3、及時開展安全工作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4、嚴格執(zhí)行《臨滄市中小學食堂管理辦法》,加強對學校食堂管理監(jiān)督。 5、加強對住校生的管理,建立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和學生離(返)校登記制度。
6、加強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與家長聯(lián)系和溝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7、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嚴防校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三、家長應做的工作
1、積極配合學校進行安全教育。
2、監(jiān)督孩子切實遵守協(xié)議明確的安全要求。 3、切實履行好監(jiān)護人的職責,確保孩子的校外安全。 四、附則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家長、學校各執(zhí)一份。
學 校(蓋章): 學 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 長(簽字):
年 月 日